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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jlfox: 先不跟風。等縣府和公所出來說明真、假。 02/07 11:25
推 marskam723: 看起來很假02/07 12:04
→ brella: 哪裡假?02/07 12:08
→ brella: 花蓮戶政查訪罷免者 縣府:觀感不佳檢討改進 02/07 12:09
→ nolag: 確認真偽不是本來就該做的嗎 02/07 12:29
推 xdbx: 當戶政人員很閒嗎 忙都忙死了 02/07 12:39
推 dajia: 確認是還好啦,不過抽訪也沒多大效益吧,人很多吧02/07 13:07
→ Dazzium: 嚇死 02/07 13:44
推 maniaque: 反過來講,難道政府機關沒有機制可以確認是否為親簽???02/07 13:50
→ maniaque: 也沒空全部查,就頂多抽樣,或者是覺得哪些人字跡雷同甚高02/07 13:51
→ maniaque: 要說違法,違反哪一條法呢??? 行政程序法嗎??? 02/07 13:51
→ maniaque: 先弄清楚 違法 的定義吧,ok ? 02/07 14:05
→ maniaque: 法有明文規定 不得查對 嗎??? 02/07 14:06
噓 jack0520: 做出逾越職權該做的事就是違法,法官沒函請你查你可以查 02/07 14:36
→ jack0520: 個人資料嗎?這不是基本的嗎?不然都用這理由侵犯隱私 02/07 14:37
→ nolag: ...法規也沒規定客人進來要問好並且問貴姓還要奉茶 02/07 15:18
→ nolag: 朝著更嚴謹更高規格的方向進行 你不能說違法 02/07 15:19
推 guanaco: 是在心虛什麼? 02/07 15:23
推 yamahara6026: 立意良善 02/07 16:15
→ segio: 要說違法就請中選會去查花蓮縣政府.不是在報紙上帶風向. 02/07 17:11
推 brella: 所以其他業務也會這樣隨機登門拜訪確認真偽囉?花蓮戶政 02/07 18:59
→ brella: 真的精實 02/07 18:59
噓 youngsam: 依法行政很難嗎 02/07 20:17
噓 deign: 黨工每天一PO?你在數發部上班? 02/07 21:49
→ deign: 難怪數發部要雇用這樣多清潔工 02/07 21:50
→ a19851106: 因為被太多板水桶了 02/07 22:05
噓 philip81501: 拍得很清楚就去檢舉啊 不用貼在這裡 02/07 22:14
→ houseguy: 哪有這麼認真的人啦,一定是長官交辦 02/08 07:20
噓 lolicone: 他有去檢舉了啊 推文蠻多喜歡登門拜訪民眾吼 這麼理所 02/08 08:06
→ lolicone: 當然 02/08 08:06
推 BlackCoal: 可以用郵寄的發函,就一定可以親送,詳見行政程序法的 02/08 13:50
→ BlackCoal: 送達。只是實務上沒公務員那麼閒一天到晚親送,但是你 02/08 13:50
→ BlackCoal: 不能說這不符合法令規定。 02/08 13:50
→ BlackCoal: 至於股長兼秘書親自出門去查對,科科 02/08 13:51
推 BlackCoal: 還有不要亂冠別人是網軍黨工之類的帽子,會違反版規被 02/08 13:56
→ BlackCoal: 檢舉唷。會來這個版貼文的,應該是「領政府薪資的人」 02/08 13:56
→ BlackCoal: 沒錯吧,用廣義來看絕對算公務員的 02/08 13:56
推 HuntBear: 法規就規定選委會去查,還會有人堅持說戶政可以去查? 02/08 14:10
→ HuntBear: 花蓮縣政府都承認錯誤了,真是拉低公務員素質,唉... 02/08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