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兩種任用資格 辭職後不再任是否受到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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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EVA (麵龜製丸)
時間 2024-10-07 09: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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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曾經考上一般行政後得到任用資格 另外又考上司法特考又取得任用資格 辭職後還在司法特考的六年不得轉調限制內 因為股票投資失利 請問我是否還能用第一個一般行政身份去再任嗎? 還是一樣受到司法特考六年的限制只能另外再重考了 感謝先進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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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laibls : 非現職回任不太容易喔…用考的比較快(個人是重考 10/07 09:45

kutkin : 任用資格還在 但問題是樓上說的非現職 10/07 09:48

a52214 : 背後要有山 10/07 10:44

DAEVA : 我看事求人好像一些書記沒什麼人去報名 想說試試看 10/07 10:45

DAEVA : 我背後只有長痘痘qq 10/0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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