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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ota:提複審, 我還是覺得有機會撤銷那個準則 09/08 04:47
→ bota:只要能把那個準則撤銷 =====> 馬上在鐵路局紅起來 09/08 04:47
推 bota:ps: 不過要提以前, 先査一下"裁量性"這三個字 09/08 04:51
→ bota:因為這是他否決你(朔及既往)的理由 09/08 04:52
→ bota:先研究一下,鐵路局在這件事上有沒有裁量性 09/08 04:52
→ bota:如果沒有的話,複審是必勝.....而且不只個案嬴, 那個行政規則 09/08 04:53
→ bota:整個都被推翻, 當初100及101年被黑的都可以翻案 09/08 04:54
→ bota:這些同人應該會很感謝你.....所以說,你馬上會紅起來 09/08 04:54
→ bota:而站長應該也會覺得,哇靠,沒想到我們站有這種人才,能把總局 09/08 04:56
→ bota:的命令推翻,太強了 09/08 04:56
→ bota:ps2:我是覺得他沒有裁量權...舉例,如果你多繳了稅,你去國稅局 09/08 04:58
→ bota:申請退稅,只要沒有逾越"請求權時效",國稅局都會退稅 09/08 04:59
→ bota:,國稅局不會傻到去設一個,因為退稅的問題,每年太多了,所以我 09/08 05:00
→ bota:們設一個準則,3年內要來申請(法律請求權是五年)不然不受理 09/08 05:01
→ bota:如果國稅局敢設這個準則, 馬上會被民間的律師k爆 09/08 05:01
推 bota:你溯及提敘這件事...很像,都牽涉到財產權(補新水),甚至說,提 09/08 05:21
→ bota:敘跟個人的社會名譽聲望(這是甚麼權利?)都有幫助 09/08 05:22
→ bota:權利的様態更進一步, 自然更沒有以"裁量性"三個字隨便打發的 09/08 05:23
→ bota:理由 09/08 05:24
→ sept1:感謝B大的回覆 09/08 09:54
→ sept1:其實以100年發出電報的時間(6月) 所有當年有辦提敘的人 09/08 14:15
→ sept1:都不可能在正式派職日三個月內辦提敘 都得申請日開始提 09/08 14:18
→ sept1:人事的附件中有一位就是9月6日生效 因為國防部那邊也要時間 09/08 14:20
推 smilelover:呵呵 想太多 法條去看清楚吧 某B XDDDD 09/09 02:51
推 bota:呵呵呵 09/09 09:41
→ sept1:這.... 09/09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