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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zmantalk: 他不仁 你不義 按契約沒簽續約 其實是作到12/31哦 12/28 14:37
推 kvn6933630: 因為不適用勞基法 所以 事病假不扣薪 就算明年二月中 12/28 14:38
→ kvn6933630: 離職 一月年假含事病假+特休可能也足以度到二月中了 12/28 14:38
→ kvn6933630: 供參酌 12/28 14:38
推 aikopake: 配合到2月中,不過從1月底開始請事病假,看是否可行。 12/28 15:02
→ ezmantalk: 請假也要主管同意才可以 看原po的描述 我不覺得他的主 12/28 15:42
→ ezmantalk: 管會讓他請假領薪再來辦離職 12/28 15:42
推 ssss61204: 約僱跟計畫助理哪個比較好? 12/28 16:10
推 kiwifruit: 有契約就依契約執行,不懂這有什麼問題?? 12/28 16:17
→ kiwifruit: 依原文的第3點,只要不簽續約,根本沒辦法強迫不是 12/28 16:18
推 Nchun: 那就直接不簽約直接明年走人如何?也不用交接了XD 12/28 16:31
推 yangees: 有些約聘契約好像會規定機關得視需求延長契約,而且不用 12/28 17:44
→ yangees: 經過勞方同意,但只是解約要提前多久前告知勞方 12/28 17:44
推 busgoer: 要延長應該也是要白紙黑字發文告知乙方? 12/28 18:04
推 ghghfftjack: 延長當然要重新簽新約啊 不簽就是時間到走人 12/28 19:04
推 mapletree: 請拿合約出來看,如果沒有機關得識需求延長契約這句話 12/28 20:33
→ mapletree: ,明天上班就可以把離職手續跑一跑了,不用跟他客氣 12/28 20:33
→ mapletree: 離職也不用丟什麼報告,依契約走離職手續就好,真的沒 12/28 20:34
→ mapletree: 要繼續做或回鍋的話,根本不用理機關怎麼魯 12/28 20:34
推 kiwifruit: “機關得視需求延長契約,而且不用經過勞方同意”,雖 12/29 09:29
→ kiwifruit: 然在下不是法律系,但這種明顯不平等有問題的文字,真 12/29 09:29
→ kiwifruit: 不知道怎麼會出現在公家機關的契約裡,真的有效力的話 12/29 09:29
→ kiwifruit: ,那簽約的人不就一輩子要當奴隸了........ 12/29 09:29
→ ezmantalk: 樓上約聘僱就不適用勞基法…所以他們一直在爭取 無解 12/29 10:05
→ ezmantalk: 他們還是屬於傳統權利關係的地位 12/29 10:06
推 webberpopo: 那頂多也就是比照公務員提前一個月提離職 12/29 10:41
→ webberpopo: 應該公家機關還沒變柬埔寨吧 12/29 10:42
推 kiwifruit: 24樓,就算不適用勞基法也無法載明這種這種明顯不平等 12/29 12:42
→ kiwifruit: 的奴隸契約,這只是沒去打訴訟而已,狠一點拼下去搞不 12/29 12:42
→ kiwifruit: 好全台約聘雇都可以因此解脫了 12/29 12:42
推 kiwifruit: 公務員以前離職還沒明定機關回應時限,有些機關一直扣 12/29 12:53
→ kiwifruit: 著不同意不給人離職也不是沒發生,後來才改成當事人提 12/29 12:53
→ kiwifruit: 離職後機關須於一定時限內處理;現在看到如果真有這種 12/29 12:53
→ kiwifruit: 鬼契約,公務員自己都不把約聘雇當人看,被民眾或其他 12/29 12:53
→ kiwifruit: 人欺壓,剛好而已..... 12/29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