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57007392.A.BD8.html
→ gunhello: 抱歉,好像文章貼上有重複。07/05 15:50
→ maniaque: 公所秘書是 "行政職",資訊是"技術職",關鍵字"性質相近" 07/05 17:35
→ maniaque: 然若"曾兼任行政職缺",可以於取得服務證明後,試看看 07/05 17:36
→ maniaque: 另可參照"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 07/05 17:37
→ maniaque: 提敘官職等級辦法" 07/05 17:37
→ maniaque: 第五條,但此條同樣也有 "性質相近" 之要件 07/05 17:38
→ ezmantalk: 兩個要件 是性質相近及職等相當 職等相當應該是不會有 07/05 18:06
→ ezmantalk: 大問題 性質相近最近銓敘有個解釋是按職組職系表來看 07/05 18:06
→ ezmantalk: 個人覺得規定是採嚴 而且教育跟資訊差非常多 即使你是 07/05 18:06
→ ezmantalk: 教資訊亦同 你還是銓銻部判斷為宜 07/05 18:06
推 talesb72232: 看職組職系表 07/05 18:16
推 octopuso1c: 證明教師工作時有從事到跟資訊相關業務,是可以幫助 07/05 18:44
→ octopuso1c: 銓敘那邊下判斷,但要看原po之前的單位願不願意幫你 07/05 18:44
→ octopuso1c: 了。 07/05 18:44
→ octopuso1c: 需要一些連結,否則光憑職系判斷,一般正常都會認為 07/05 18:45
→ octopuso1c: 差異太大 07/05 18:45
→ nsemanny: 正式教師應該比公務員優 07/05 19:06
→ nsemanny: 工作分配主導性就有差 07/05 19:07
→ gunhello: 謝謝各位大大說明。 07/06 05:40
推 airlow: 不行的話,試試看先跳到教育行政類這種比較沒大問題的,取 07/06 09:42
→ airlow: 得提敘後,就可以再調回資訊了吧?不過這真的有點麻煩就是 07/06 09:45
推 ds1999h: 樓上,人事4你? 07/06 11:31
推 catandman: A大的解法很貼心 07/07 12:18
→ gunhello: 銓敘部回復,只調到文教行政職系即可提敘,謝謝各位大大 07/13 14:09
→ gunhello: 銓敘部敘明包括文化局等之前所謂的文化行政職缺亦可。 07/13 14:10
→ gunhello: 目前是用職系來判斷。 07/13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