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務員告發土地重劃涉弊遭記大過 法官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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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時間 2022-03-29 22:18:30
留言 66則留言 (26推 5噓 35→)

新聞標題: 公務員告發土地重劃涉弊遭記大過 法官打臉中市府撤銷懲處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網址:https://reurl.cc/6E8d35 新聞內容: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台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課員黃國峯,岳父是「 豐原區大湳自辦市地重劃區」的地主,他發現 該重劃會的計畫書草案有不同版本,詢問市府 三次始終得不到合理答覆,懷疑有弊而向台中 地檢署告發,再向監察院陳情, ,黃員提 起行政訴訟,法官打臉中市政府,認為黃員協 助維護岳父財產權,依法尋求法律保護,與一 般民眾無異,並非以公務員身分誣陷同事, 銷中市政府的大過懲處。 對此,黃員今天表示,感謝法官還他清白,中 市政府地政局副局長朱上岸則說, 。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指出,台中市政府於 2020年底,以黃員在2019年間,「多次」向中 檢誣指中市政府地政局官員涉嫌偽造文書罪, 又「多次」向監察院陳情,指控地政局人員偽 造文書,以「誣陷侮辱同事」為由,記一大過 懲處。 黃員解釋說,他的岳父是上述重劃區的地主, 岳父委託他當代理人,他卻發現重劃會寄來的 草案,與網站公告的草案明顯不同,他於2019 年舉辦的聽證會中詢問,「是否涉及僞造變造 」、「請求主管機關書面詳細答覆」,卻 黃員說,他三次詢問,, 他衍生「偽造變造」的合理懷疑,進而告發以 求真相,對象不是地政局長官,而是「修改重 劃計畫書草案的人」,中檢查無違法結案,他 再向監察院陳情,告發與陳情都具公益利益, 他並非「言行不檢致損害公務人員聲譽」,他 反而是維護中市政府名譽,不應被懲處。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認為,黃員是質疑草案 為何有不同版本,主因是版本不同,重劃後地 價也不同,進而影響地主權益,黃員沒獲得釋 疑,懷疑草案被篡改,但不論告發或陳情,都 只有一次,對象也不是地政局官員,而是重劃 會(修改草案的人)。 法官強調,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的「誣陷同事 」,是指故意捏造事端陷害同事,市地重劃涉 及地主財產權變動,草案版本不同將影響黃員 岳父的財產權利,他受岳父之託,又屢次詢問 中市政府未獲釋疑,始提出刑事告發、向監察 院陳情,「尋求法律之權利保護與一般民眾無 異,而非以公務人員身分誣陷同事」,另外, 黃員是清水地政所課員,市地重劃業務是地政 局承辦,兩機關雖有上下隸屬關係,但是否為 「同事」,尚有疑問,據此撤銷中市政府的懲 處,可上訴。 心得: 太猛了吧,直接一頂誣陷同事的大帽子蓋上去 ,附贈一大過,這位同事背後的山到底有多巨 大?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4.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48563512.A.5BF.html

KarlMarx: 這個課員應該在台中混不下去了,幫寫個慘字。 03/29 22:22

brella: 明明是清白的卻黑到發亮 03/29 22:22

octopuso1c: 這樣有必要大過?市府也太玻璃心 03/29 22:34

octopuso1c: 地政局還會依程序上訴,人家就是個事務官而已是在為 03/29 22:35

octopuso1c: 難什麼= = 03/29 22:35

octopuso1c: 台中地政什麼時候變這副德性... 03/29 22:36

pinhanpaul: 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03/29 22:42

fcz973: 以前只能內部申訴,這碗優質特別權力濃湯你就乖乖吞落去 03/29 22:45

brella: 大過真是手路有夠粗 03/29 22:46

Lorry119: 自辦重劃...政府嘿嘿,肥到流油 03/29 22:54

joshju: 擋人財路猶如殺人父母 03/29 23:02

CHYYP: 黃先生有發不自殺聲明嗎? 03/29 23:09

iverson414: 地方政府真猛 03/29 23:27

lbsiii0315: 這個人評價如何圈內人都懂 03/29 23:32

ling621: https://is.gd/jSHrGv 03/29 23:32

core168: 市府不敢說清楚,追殺提問的人到閉嘴為止 03/29 23:35

brella: 14樓有掛@@ 03/29 23:42

enjoythegame: 很明顯在掩蓋什麼吧! 03/30 00:34

kaichun: 誰跟你同事,地政局的都廢物 03/30 01:02

maniaque: 這篇還沒上裁判書官網,但其他的可以從裁判書略知..... 03/30 01:52

maniaque: 其他的可以自己去google 03/30 01:53

maniaque: 連檢察官等司法人員,都不能幫忙自己家人打官司了 03/30 01:55

aguey: 這個阿貝真猛…… 03/30 05:32

aguey: 用自己身份,處理自己相關利益,都不必迴避…… 03/30 05:34

aguey: 查資料,上網,寫陳情,答辯,告發,大概都是上班時間在辦 03/30 05:37

aguey: 公室一貫化處理的吧? 03/30 05:37

Mike9: 兩回事 03/30 06:56

toshiba5566: 兩回事 03/30 07:26

kevinsly: 文中有寫重劃地檢署查無違法 那還一直檢舉同事 不是誣 03/30 08:32

kevinsly: 陷是什麼 03/30 08:32

BGK: 上級機關的是不是同事?是的話同事的範圍也太廣 03/30 09:03

misson: 這樣會影響台中皇城內的河蟹,還不抓起來 03/30 09:20

scott123321: 這年頭流行幹壞事的人先出手 03/30 09:35

BlackCoal: 對於政府機關的處分有異議,要陳情訴願對象應該是機關 03/30 09:43

BlackCoal: ,除非有一刀斃命證據,不然針對承辦人就單純找麻煩而 03/30 09:43

BlackCoal: 已。但是這和記大過理由適當不適當是兩回事,他如果上 03/30 09:43

BlackCoal: 班時弄相關東西,那就收集證據記他過,而不是把上級機 03/30 09:43

BlackCoal: 關都當成同事 03/30 09:43

piercingX: 還活著要偷笑了 03/30 09:45

qmei: 現在真是好黑啊 03/30 11:32

loking: 台中地所很可怕 03/30 11:40

iamjimhaha: 真的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03/30 12:36

ftvs: 台中市黑道黑金黑心肝 03/30 16:04

Mercury0625: 為什麼整篇新聞看起來都很好笑XD 03/30 17:26

Mercury0625: 然後自辦重劃會有些真的很會烏龍轉桌,亂搞一通 03/30 17:28

peter0625: 為了自身利益 從刑事告發 到監察院檢舉窮追不捨 03/30 18:32

peter0625: 承辦人遇到一件這種當事人 只要一次就差不多快瘋了 03/30 18:32

peter0625: 不過 這真的不是適合記大過的理由 03/30 18:33

asjimmy: 14樓你這個講法好笑,哪個人,出來帶風向的484???沒 03/30 18:39

asjimmy: 頭沒尾的 03/30 18:39

asjimmy: 如果真的有料,大可以說,來一句這種隱含的句子,譁眾取 03/30 18:41

asjimmy: 寵! 03/30 18:41

ficp: 解決提問題的人最快啊 03/30 21:27

Alphaz: 草案有不同版本不是正常的嗎?不然怎麼叫草案 03/30 23:14

BDG: 連人民敗訴院都不認同了 請中市府好好精進行政作為 03/30 23:52

maniaque: 行政法院只管個案.... 03/31 05:43

maniaque: 就像上次帶人去學校的某司法人員 03/31 05:44

maniaque: 對方也是為了保護他的小孩.... 03/31 05:44

maniaque: 學校若要告這位司法人員也告不成 03/31 05:44

maniaque: 至於上面那些看不透的鄉民 03/31 05:46

maniaque: 真要有這篇新聞這樣的"同事",你就會好好體驗 生不如死 03/31 05:47

maniaque: 那種感覺 03/31 05:47

spirit119: 間接影射殺傷力最強 是不是呀 14樓 03/31 07:05

qmaper: 大動作背後有鬼吧 04/01 11:14

firewill: 台中市政府很多年前就不能待了,人力短缺,內鬥,民粹 04/02 19:25

ssarc: 倒楣的明明是被他誣告的同事,碰到這個瘋子 04/02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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