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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arlMarx: 委員會出席那個就車馬費而已,連這個也要報准真是.... 03/15 21:34
→ KarlMarx: 球評的部分以前就報准過了,當時警局還高調當樣板宣傳 03/15 21:35
→ KarlMarx: ,換個市長就變成危害公務員形象,頗呵。 03/15 21:35
→ KarlMarx: 原來北市可以朝夕令改,前幾年准許的事一概翻臉不認。 03/15 21:36
推 fcz973: 不知道證10是拿什麼來證明損害政府信譽 03/15 21:36
推 TheBelmont: 要證明損害「政府信譽」的先決問題(preliminary quest 03/15 21:48
→ TheBelmont: ion),是不是應該先證明「政府信譽」的存在? 03/15 21:48
→ eglaibls: 公務員要保持「品味」 03/15 22:39
推 GOOD2: 公務員就好欺負啊 從砍年金就證實了 不團結就是被搞 03/15 23:37
推 Feng1984: 懂得保護自己 就請對方函文到機關報准 每個年度或每個任 03/15 23:38
→ Feng1984: 期就一次文 被人捅刀了 要咬你也咬不動 以前報准同意 但 03/15 23:38
→ Feng1984: 沒接續著報備 本來就有風險 03/15 23:38
推 philip81501: 報准就會准? 03/15 23:50
→ fcz973: 有規定每年或隔多久要重新報准嗎 03/16 00:00
推 jjer: 不專心用公務,不須到兼職,只要有公務員心態後,就無法專 03/16 01:03
→ jjer: 心了 03/16 01:03
推 xup654z: 公務員很慘…這幾年塔綠班故意鬥臭公務員換選票,看看台 03/16 08:12
→ xup654z: 電就知道了,瞎雞巴政策錯誤變成台電扛,顆顆 03/16 08:12
推 Pojin: 原來社群網站個人資料欄顯示就是啦,看來社群網站公信力還 03/16 09:50
→ Pojin: 比較高呢 03/16 09:50
→ LTpeacecraft: 該死的公職低調躺平還是好一點。可惜了能力好的人 03/16 12:30
→ LTpeacecraft: 材。擺爛的一堆,真用心的反而該死 03/16 12:30
推 webberpopo: 是怕被發現公務員過得苦哈哈 還是怕比較過後發現公務 03/16 14:35
→ webberpopo: 員其實能力比酸民強 03/16 14:35
推 fcz973: 鯛鯛就很怕連工作都搶輸他們嘴裡只會考試不會做事的米蟲啊 03/16 14:44
推 vendor: 報准會有被長官同事嫉妒的風險,從其他小事整你 03/16 18:31
推 roy147yo: 以後去公開場合有領錢的 都要帶假面或+9鋼盔保護自己了 03/16 19:56
推 bryant780417: 台電 公務員要帶風向先搞清楚啦 03/16 22:49
→ finhisky: 是警局主動送的? 還是市府要求? 03/17 00:14
推 Frobel: 他就錯在沒拿奧運金牌 03/17 07:49
推 KarlMarx: 警局接獲熱心民眾檢舉主動查辦。 03/17 10:31
→ KarlMarx: 109年送懲戒,北市警局開記者會鬧大,結果懲戒證據不足 03/17 10:33
→ KarlMarx: 被退回,110年用109年開記者會的新聞再送懲戒說鬧上新 03/17 10:33
→ KarlMarx: 聞影響公務員觀感。 03/17 10:33
推 finhisky: 謝謝樓上,看一樓推文還以為是北市府的問題 03/17 12:38
推 lovelyshu: 所以原來是機關自己把事鬧大,再來說傷害機關名譽... 03/17 13:07
推 TheBelmont: 「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03/17 14:13
推 KarlMarx: 跟北市府也有關阿,不然哪來的熱心民眾檢舉就這麼勤快 03/17 15:08
→ KarlMarx: 的送懲戒?2010大安分局長還擔保沒問題,2020就變成有 03/17 15:08
→ KarlMarx: 損公務員形象了。 03/17 15:08
推 L12435: https://reurl.cc/2DGjlE 03/17 15:50
→ L12435: 不知道跟石平常的政治立場有沒有關聯 03/17 15:51
→ L12435: 石在臉書說自己遭到時間鉗形攻勢,超好笑 03/17 15:52
推 NewIdentity: 規定就是要簽准 不知道為何一堆人還可以護航 03/17 19:54
→ NewIdentity: 公務員自己權益要爭取 但也不是這種護航法 03/17 19:54
推 KarlMarx: 不只兼職啊,懲戒原因還有常在fb發表政治性言論。 03/17 20:06
→ KarlMarx: https://i.imgur.com/sVJdj3v.jpg 03/17 20:06
推 TheBelmont: 樓上,「發表政治性言論」是臺北市政府移送意旨,不是 03/17 20:53
→ TheBelmont: 懲戒事由 03/17 20:53
推 TheBelmont: 懲戒事由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前段及第14條 03/17 20:56
→ TheBelmont: 之2第1項 03/17 20:56
推 fcz973: 我用私帳發表政治言論也能拿去嘴 03/18 01:10
推 L12435: https://i.imgur.com/YJj4X3i.jpg 03/18 09:28
推 sean3378: 另外一個名嘴黃益中怎麼都沒事情? 03/18 12:26
→ pieceofcake: 當球評沒有金牌又得罪了師父 被整沒辦法 03/19 00:56
→ pieceofcake: 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前段及第14條之2第1項標 03/19 00:58
→ pieceofcake: 準不就自己都定不出來才開一堆門,休假上電視的公務 03/19 01:00
→ pieceofcake: 員全都送懲戒給個公平的正義審判日不然什麼是標準? 03/19 01:01
→ TheBelmont: 標準就是「X能,你不能」、「X色是原諒的顏色」 03/19 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