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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OB10003: 只有貼機關佈告欄的才有規定要關防,其他方式的公告都 01/21 16:46
→ BOB10003: 可以免用 01/21 16:46
→ iivvine: 紙本寄來的當然是要貼公佈欄...不然還可以貼哪裡? 01/21 16:51
→ ncnuboy: 法院的文書作業一直都很奇妙! 01/21 17:29
→ aguey: 有哪個法條規定蓋關防 01/21 17:44
→ aguey: 印信條例第15條…… 01/21 17:59
推 fcz973: 最近收到也是只有司事官條戳 01/21 18:31
→ iivvine: 法務部有一個行政函釋,不知道適不適用 01/21 19:08
→ iivvine: 各行政執行處核發命令、憑證及公告等重要之公文書應蓋用 01/21 19:08
→ iivvine: 機關印信(關防)及首長職銜簽字章 01/21 19:09
推 lovelyshu: 公告必須蓋大印啊!? 哪個法院的說不用蓋!? 函則不用蓋 01/21 21:39
→ lovelyshu: 大印,但也有簽字章 01/21 21:40
推 lovelyshu: 2年多前我曾推動函不蓋大印,但沒有說公告不用蓋啊~ 01/21 21:42
→ lovelyshu: 還有,函沒有蓋簽字章更怪了,除了紀錄科發函是用庭銜章 01/21 21:44
→ lovelyshu: 執行處的函一定要蓋上事務官簽名章 01/21 21:44
推 lovelyshu: 相關規定在「法院辦理訴訟及非訟事件文書蓋用印信與簽 01/21 21:47
→ lovelyshu: 簽署注意事項」第二項的甲(五) 01/21 21:48
→ lovelyshu: 如果要你們公告的是拍賣公告,雖然不用蓋用法院印信,也 01/21 21:49
→ lovelyshu: 應該要蓋上執行處的處印 01/21 21:50
推 ncnuboy: 執行處處印的法律依據到底在哪裡?根本不符合印信條例的 01/21 21:53
→ ncnuboy: 規範啊! 01/21 21:53
推 lovelyshu: 法務部的函釋我查到了:行執一字第 001187 號 01/21 21:55
→ lovelyshu: 函釋連結 https://tinyurl.com/y9b5w8en 01/21 21:56
→ lovelyshu: 在上述的印信注意事項第二項的甲(八)項下有提到: 01/21 21:59
→ lovelyshu: 執行命令、拍賣公告及其他適宜蓋用民事執行處印信之文 01/21 21:59
→ lovelyshu: 書應蓋用民事執行處印信。 01/21 22:00
推 lovelyshu: 注意事項連結 https://tinyurl.com/ycjzh8df 01/21 22:04
→ lovelyshu: 更正事項連結 https://tinyurl.com/y96qxsbm 01/21 22:04
→ lovelyshu: 另外,不能因為公告有蓋簽字章,函就可以不用蓋,這種情況 01/21 22:05
→ lovelyshu: 公告和函的效力都有問題,實在想知道哪個法院亂做 01/21 22:06
→ lovelyshu: 或者是做的人自己亂做! 01/21 22:06
推 pinhanpaul: 沒蓋大印或套印 看起來有點像玩具 @@ 01/22 19:53
推 lovelyshu: 法院有一些文是不用蓋紅印,像是通知、函,但像公告、 01/22 20:12
→ lovelyshu: 命令、證書等如果沒有蓋印,都會無效,只是執行處的文 01/22 20:13
→ lovelyshu: 有的是蓋院印(如裁定、債權憑證、公示送達公告)、有的 01/22 20:14
→ lovelyshu: 是蓋處印(命令、確定證明、拍賣公告) 01/22 20:14
→ lovelyshu: 之前我推的函不蓋印也不是亂推,是有法令依據,不然執 01/22 20:15
→ lovelyshu: 行處每天要發一堆函,光是蓋函就用掉一堆時間,處印又只 01/22 20:15
→ lovelyshu: 有一顆,股別多的法院光排隊蓋印就飽了 01/22 20:15
推 lovelyshu: 上述蓋處印的"確定證明"有誤,是"拍定證明" 01/22 20:25
→ lovelyshu: 拍定證明通常是在動產、股票賣掉後發給買受人 01/22 20:26
推 lovelyshu: 這種情況我會建議退文,畢竟這樣的公文書不合格式,但 01/23 18:06
→ lovelyshu: 如果用電話告知其實也是個方式。只是不知究竟是做的人 01/23 18:06
→ lovelyshu: 自己便宜行事,還是那個法院認知有誤,其實民執也是曾有 01/23 18:07
→ lovelyshu: 因為貼封條的事被檢察署糾正過... 01/23 18:07
→ lovelyshu: 因為貼封條規定是貼在門首(大門口),為了方便債務人不想 01/23 18:09
→ lovelyshu: 太難看,有的人會貼門內,或是貼了後說可以用春聯遮擋,後 01/23 18:09
→ lovelyshu: 來有案件,雙方是一般人民,貼封條時債務人不在家所以貼 01/23 18:10
→ lovelyshu: 門口,法院人員告知可以用東西遮擋,結果就被債權人以違 01/23 18:11
→ lovelyshu: 反刑法139條規定對債務人提告(債務人是來電詢問的),檢 01/23 18:11
→ lovelyshu: 察署偵辦過程還把法院人員叫去開庭,之後也發函糾正... 01/23 18:12
→ lovelyshu: 所以像本文這種文書不符格式的情況,公所以違反我推文說 01/23 18:12
→ lovelyshu: 的要項退文不張貼是可行的,也算是給那位違反公文格式的 01/23 18:13
→ lovelyshu: 同仁一個警醒 01/23 18:13
→ lovelyshu: 不過封條貼內部,如果債權人同意、而債務人也在場,其實 01/23 18:14
→ lovelyshu: 也是能夠法外容情的,主要是要避免旁生枝節 01/23 18:14
→ lovelyshu: (分享這個案例也是藉此文提醒其他法院民執人員注意,因 01/23 18:16
→ lovelyshu: 為初入民執時,前手也真的有教導說可以讓債務人拿東西遮 01/23 18:16
→ lovelyshu: 擋,多年以前在聯合報副刊就有債務人分享自己被查封、法 01/23 18:16
→ lovelyshu: 院人員告知可以用曆遮擋的事、讓他們保留顏面,顯見很多 01/23 18:17
→ lovelyshu: 民執人真的都有這樣的錯誤認知) 01/23 18:17
推 lovelyshu: 印象中我自己曾發生過給公所張貼公告的函漏蓋事務官章, 01/23 18:33
→ lovelyshu: 公所來電告知後,我趕緊再補寄正確的公文過去 01/23 18:33
→ lovelyshu: (畢竟每天做的公文很多,不小心漏蓋,寄出時也沒注意也是 01/23 18:34
→ lovelyshu: 有的,但直接說公告有蓋所以函可以不用蓋,真的不對勁) 01/23 18:34
推 lovelyshu: 上述遮蓋封條案例可參考高院94年度上易字第837號 01/24 00:18
→ lovelyshu: 網址 https://tinyurl.com/y7npm36g 01/24 00:18
推 lovelyshu: 高院100年度上易字第1118號(以"遮蔽查封"為關鍵字可查 01/24 00:26
→ lovelyshu: 到不少判例)https://tinyurl.com/y82mqejb 01/24 00:27
推 cruisertakao: 他們收發室搞不好是簡任收發 很少見 稀有菁英怪 01/25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