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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lackCoal: 非人事,但是我覺得重點明明是前段的「訓練或講習性質 09/30 20:42
→ BlackCoal: 」,後段只是舉例吧 09/30 20:42
推 Vassili242: 調查局長已開釋人多必有白癡,恭喜你就是遇到白癡09/30 21:01
推 j6ru04jo3: 打去人事總處詢問,並報上單位09/30 21:40
→ maniaque: 笑死....人總處早就說規矩就是這樣09/30 21:44
→ maniaque: 卻還是有機關發文發這種踩紅線的 xx會,那...誰的問題?09/30 21:45
→ maniaque: 去叫發文機關更正會議事由啊.... 09/30 21:46
→ maniaque: 把 檢討會,多加個字變成 檢討會議,然後就說是 會議??09/30 21:48
→ maniaque: 更何況原PO你自己都用紅字標出 "差"的意涵為何09/30 21:49
→ maniaque: 你可以舉出 長官派你 "要去執行了什麼任務",不是嗎?? 09/30 21:50
→ maniaque: 會議不是有議程嗎? 拿出來跟人事/會計說明.... 09/30 21:51
→ maniaque: 到你貴機關派你參加這場你所謂的會議,你要執行什麼任務?09/30 21:51
→ maniaque: 你說是會議,那你就把你被派的身分去做什麼事情,說明之09/30 21:52
→ maniaque: "你要執行什麼任務"09/30 21:52
→ maniaque: 關鍵就是這個09/30 21:53
→ maniaque: 若根本只是被叫去看人家演戲,那給公假有什麼問題呢?09/30 21:53
→ maniaque: 不然你以為為何當初會訂出這幾個名稱是不給公差的???09/30 21:54
→ maniaque: 檢討會本來就是收尾,有要做什麼事?? 09/30 21:54
→ maniaque: 難道多加個議,就可以讓 檢討會 升格成 協調會議?? 09/30 21:55
→ maniaque: 明明就是鑽漏洞..... 09/30 21:56
→ maniaque: 去叫發文機關把開會通知單拿掉 檢討 啊09/30 21:56
→ maniaque: 改成 工作研商會議 ,會違法嗎??? 09/30 21:57
→ maniaque: 笑死~~~問題到底在誰身上,難道看不出來???? 09/30 21:57
→ maniaque: 建議原PO ,好好思索你所提出的那個截圖,那幾個 XX會 09/30 21:58
→ HardenRock: 前提是「講習性質」的檢討會 09/30 21:59
→ maniaque: 參加者是要做什麼事情,然後再去咀嚼紅字標出的關鍵句 09/30 21:59
→ maniaque: 除非你能很明確說明參與會議要做什麼事情 09/30 22:00
→ maniaque: 不然人事從字義去看你的會議性質,本質上沒有做錯 09/30 22:00
→ maniaque: 是你自己沒能把自己要做什麼事說清楚講明白 09/30 22:01
→ maniaque: 只單純的拿著 會議兩個字,在壓人事說人家不省人事而已 09/30 22:01
→ ying1027: 差在能不能請雜費 09/30 23:08
→ maniaque: 我是人事的話,我才懶得退單,直接差單上註明 09/30 23:21
→ maniaque: "本申請案是否符合76.8.24局三字第1526號函示之公差性質 09/30 23:23
→ maniaque: ,由業務單位派人時,本於職責卓處" 09/30 23:24
→ maniaque: 退單惹人怨,還不如甩給申請人自己扛,出事時,人事指著 09/30 23:26
→ maniaque: 差單上面這行,淡淡的說 "我們提醒過了" 09/30 23:26
→ maniaque: 就跟前面那個拆分採購按成小額時,採購單位也是沒退單 09/30 23:27
→ maniaque: 直接加註,所以採購單位沒事,請購單位跟承辦一肩扛 09/30 23:28
→ maniaque: 大家都是出來混口飯吃,保護自己最重要 09/30 23:28
→ ezmantalk: 這個例例子我初看是跟M大一樣的想法 不過我覺得很怪的 09/30 23:58
→ ezmantalk: 的地方是 人事又說在備註註明非教育性質可領雜費 如果 09/30 23:59
→ ezmantalk: 加了後面這個動作 前面叫你請公假等於沒有意義 09/30 23:59
→ maniaque: 總之,若原PO身為當事人,還是不能理解為何要有雜費這一項 10/01 09:31
→ maniaque: 這筆費用 只給出差不給公假 的道理 10/01 09:32
→ maniaque: 卻只會拿著 會議 在那邊 爭,而沒看到 檢討會 這三個字 10/01 09:32
→ maniaque: 要用怎樣手法包裝,人事才不會吃飽沒事做干涉 10/01 09:34
推 popular5566: 有沒有執行任務是業務單位自己要講清楚,不用在意會 10/01 10:36
→ popular5566: 議名稱。通常上有會議2字人家不會找事,沒會議2字人 10/01 10:36
→ popular5566: 家稍微謹慎點提醒你其實算不錯了~ 10/01 10:36
推 BlackCoal: 以前前輩教的,沒有內簽解決不了的問題 10/01 12:24
→ aguey: 有任何爭端,白紙黑字寫(夠閒的話),上簽打筆戰! 10/01 18:28
→ lovelyshu: 看到樓上推文我想到當初剛任公職時,為了人事室出錯沒有 10/01 19:18
→ lovelyshu: 合併我職代時期休假年資、申請保留假卻被打槍的事,當時 10/01 19:19
→ lovelyshu: 我就是上簽打筆戰XD(因為我跟對方說明有人事函釋,對方 10/01 19:19
→ lovelyshu: 居然說"誰知道你函釋是真的假的"),我就上簽連函釋一起 10/01 19:19
→ lovelyshu: 附上,看最後是誰丟臉XD (然後另一位人事幫我處理,求我 10/01 19:20
→ lovelyshu: 不要上簽) 10/01 19:20
→ aguey: 連我自己都看不起公務員~捍衛自己就是多讀法律,多看判決,上 10/02 10:19
→ aguey: 簽講清楚,說明白,打筆戰!!! 10/02 10:19
→ boloco: 訓練、上課、研討會是公假,討論、會議代表單位發言是出差 10/04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