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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明
公保的給付是由台銀負責
一般的補助則是單位機關
兩者是分開的
配偶或25歲以下子女死亡
兩邊都可請領
父母只能擇一次
但因為公保法規定出生不得
再以其他非法制化之生活津貼名義給予生育補助。
所以最多只能再領差額與生育補助的差額
Q1的重點在於有沒有辦理死亡登記
有辦理的話
公保眷屬喪葬津貼跟喪葬補助
應該都能申請
Q2公保生育給付只能女方請領
男方則可請領與生育補助的差額
https://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page.php?nsn=1208
: https://www.penghu.gov.tw/uploaddowndoc?file=unit02/201805151643340.pdf&filedi
: splay=現行公教人員各項補助規定簡明表.pdf&flag=pdf
: 查上方簡明表,如雙方同為公務人員,女方(超過30週)早產且寶寶死亡,男方薪資高於
: 女方。
: Q1生育補助及眷屬死亡皆可請領嗎?機關人事說死亡不可申請,但是簡明表看不出來。
: Q2男方薪資較高,如何請領最有利?機關人事只有建議由女方請領公保生育補助。是不是
: 這樣申請最有利?
: 女方:因男方薪資較高,不申請。
: 男方:請領1.公保生育補助。2.公保眷屬喪葬津貼、生育津貼喪葬補助,擇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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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lackCoal: 既然都要修正了,直接拿掉錯誤的訊息可能方便閱讀? 09/21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