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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jer: 不會做就去追劇了,不要亂做事。 09/12 23:31
噓 openthedidi: 笑死,長官派中文系幹這個也是醉了 09/12 23:58
推 chungrew: 中文系XD 09/13 01:39
推 akeji: 所以是考什麼進來的? 09/13 02:02
推 MadeTW: 中文系會看不懂國字也是厲害 09/13 02:23
→ realnofish: 編理由也不編好一點,中文系何辜 09/13 02:33
推 WTF1111: 雖然這人很爛,但這個案例裡面也沒有對價入口袋,就判六 09/13 05:21
→ WTF1111: 年,大概可以撞死三個人不止 09/13 05:21
推 BlackCoal: 判很重 09/13 05:58
→ eno4022: 很可能沒收錢但卻判圖利六年,這不是才是公務員該注意的 09/13 06:30
→ eno4022: 點嗎? 09/13 06:30
→ eno4022: 法院現在是以“你做得不夠好=圖利”在判人,如果照這個標 09/13 06:32
→ eno4022: 準檢視,大概除了純對內的單位外,其他對民眾的窗口都非 09/13 06:32
→ eno4022: 常有風險了 09/13 06:32
→ eno4022: 人事會計政風又要夯了 09/13 06:33
→ zzff92: 同意樓上看法 判得真重 09/13 07:13
→ zzff92: 業務單位的風險真的大 09/13 07:13
推 j6ru04jo3: 建管每天半夜都燈火通明,還有空主動巡查?站著判決, 09/13 07:16
→ j6ru04jo3: 腰不會疼。 09/13 07:16
→ aguey: 沒關係,司法會齁利系!!!快去辦黨證! 09/13 07:26
噓 Noobungas: 是被長官害了還是裝傻? 09/13 07:27
噓 justinXD: 多少違建不拆,招牌那些都是違建,是建管公務員圖利嗎? 09/13 08:01
→ justinXD: 殺人都不會六年... 09/13 08:01
→ justinXD: 搞不清楚狀況的一堆,這種判法只是特別公務員 09/13 08:01
→ segio: 民代壓力也很重阿.這些都很難講清楚 09/13 08:19
推 patric1224: 圖”利”的利很容易構成啊,只要找的到有人得利,無 09/13 08:41
→ patric1224: 論實質或無形,其實幾乎等同不是個要件。 09/13 08:41
→ patric1224: 像是路邊警察其實開較事實低價的罰單檢調要當圖利辦也 09/13 08:44
→ patric1224: 是可以的..。 09/13 08:44
→ loking: 不要牽拖中文系,一堆中文系的光投資可以月收幾十萬 09/13 09:09
推 carterdunk: 覺得判決很扯 主動查報認定太主觀了 隨便都可以弄死你 09/13 09:19
推 carterdunk: 建材是否擅自更改? 法官自己來做做看阿 說都很容易 09/13 09:22
噓 p101422: 記者特別突顯“中文系”是製造對立嗎? 09/13 09:27
→ p101422: 貪官?有證明他拿錢?? 09/13 09:28
→ maniaque: 別傻了啦,沒有民代s 的大力關切,直接獨斷,本來就是死 09/13 10:47
→ eno4022: 不過獻祭一個後不知道對承辦這種業務的人有無幫助。以後 09/13 11:14
→ eno4022: 有民代或民眾來關說就可以吼回去你是要害我被關六年嗎? 09/13 11:14
→ eno4022: 現行法規說你圖利未必代表你有收錢,法盲民眾不懂就算了 09/13 11:16
→ eno4022: ,po到這個板還有人被標題跟內文牽著走,我是覺得蠻無言 09/13 11:16
→ eno4022: 的 09/13 11:16
→ eno4022: 是不是中文系是重點嗎,拜託.... 09/13 11:16
推 smartlin2001: 沒收錢判六年 09/13 11:17
噓 lixiand: 這什麼理由 09/13 11:22
→ finhisky: 最高法院認證耶 以後報違建不拆、越拆越大,都可以告了? 09/13 11:52
→ finhisky: 判決又寫"盧國同是因議員陳情以致變更認定違建範圍,或 09/13 12:01
→ finhisky: 有不能堅持依法行政及行政中立之失,但難認其變更違建範 09/13 12:02
→ finhisky: 圍之認定即為圖利業者陳仲明之意思而為。" 09/13 12:02
推 remainder: 沒收錢也會變貪官,土木真慘 09/13 12:50
→ KENGOD0204: 應盡義務而不為。中文系業務不熟這理由根本不能說出口 09/13 12:59
→ KENGOD0204: 。 09/13 12:59
推 bruce20053: 法院認為違建查報人員勘查時,除了要注意民眾檢舉或媒 09/13 13:27
→ bruce20053: 體披露的違建,也要依職權主動巡查 09/13 13:27
推 bruce20053: 所以他是有去拆 但拆的不夠狠 09/13 13:29
推 bruce20053: 這應該算工程慣例 拆個幾間了事 但檢察官就會針對這 09/13 13:33
→ bruce20053: 部分窮追猛打 09/13 13:33
推 bruce20053: 很多住宅二樓違建也只是派怪手在牆壁打洞 真的有把整 09/13 13:36
→ bruce20053: 個房子搞垮的嗎? 09/13 13:36
推 ksxo: 這個真的判很重 看起來沒有收賄 但真的拆了 搞不好又有另外 09/13 14:32
→ ksxo: 的事 法院可能還是判你濫用職權之類 或要賠償損失 09/13 14:32
推 mercurylsc: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沒有對價關係的圖利罪,就是5年 09/13 14:38
→ mercurylsc: 以上;有收錢的是第5條,7年以上。 09/13 14:38
推 HuntBear: 法官該判死不判死 也是圖利罪吧 科科 09/13 15:05
推 maniaque: 樓上,知道什麼叫做 獨立審判 嗎???? 09/13 15:12
→ maniaque: 若是您的認為及判斷 高於法官,那您知道您權力有多大嗎?? 09/13 15:13
→ maniaque: 通常只有一個情況 "獨裁" 09/13 15:13
→ maniaque: 平常嘴砲,大家就算了....這種基本的認知好歹也有一下 09/13 15:14
噓 mrfreud: 厲害了 無作為等於圖利 你各位行政怠惰小心被關阿 嘻嘻 09/13 15:28
推 deviLINside: 小隊長有那個權限自行裁量拆除範圍嗎? 09/13 16:31
→ maniaque: 要勘查後簽報啊...問題是他到現場就只看某樣 09/13 16:53
→ maniaque: 然後其它更大的卻又當做沒看到 09/13 16:54
→ KENGOD0204: 都當公務員依法行政都不懂,接獲民眾檢舉違建,不用查 09/13 18:27
→ KENGOD0204: 關資料,憑民眾任意或者自我認定,這已構成要件。 09/13 18:27
→ KENGOD0204: 加上到現場看到而回來不通報,才構成。 09/13 18:44
推 firewill: 民眾私怨檢舉不處理=法官判圖利,只能說裁罰業務不要碰 09/13 22:49
→ firewill: 現在台灣放眼望去違建幾百間,承辦違建的以這次判例 09/13 22:52
→ firewill: 都要判無期徒刑了,真的動手要拆,地方首長真的扛的住? 09/13 22:52
推 aburolu: 貪官?? 09/13 22:54
推 kneesntoes: 輔大中文表示: 09/13 23:41
→ eno4022: 你各位管違建的以後到現場記得把其他肉眼看得到的違建都 09/14 08:15
→ eno4022: 主動報拆喔,不然看到卻不主動,圖利跑不掉 09/14 08:15
→ maniaque: 這個判決,是有跟將惡性酒駕以殺人罪論刑,有些相似度 09/14 08:43
→ maniaque: 只是,把 公務員怠惰 用 重大犯罪 在論斷,真的只能說.... 09/14 08:44
→ maniaque: 要自保,就把裁量丟上去, 09/14 08:44
→ enjoythegame: 如果現勘違章在眼前不拆確實說不過去 09/14 08:57
→ enjoythegame: 多年「佔用」沒處理就是圖利啊! 09/14 09:00
推 fcz973: 當初決定既存違建就地合法的首長要不要辦 09/14 09:33
推 cyora: 圖利罪最低5年,判6年不算重了... 09/14 19:33
→ Colitas: https://i.imgur.com/54tyz5l.jpg 09/15 01:28
→ Colitas: https://i.imgur.com/yXcAcY2.jpg 09/15 01:33
→ Colitas: 貪污治罪條例真的重到靠北.. 09/15 01:33
推 maniaque: 其實,從援引此一法條(治罪6)可以感受到司法體系是要 09/15 08:38
→ maniaque: [殺雞儆猴] 09/15 08:38
→ maniaque: 就像是惡性酒駕或者是急速飆車會引用殺人罪來判一樣 09/15 08:39
→ maniaque: 現場查報就是基層的職責時 09/15 08:40
→ maniaque: 一而再再而三的視而不見,讓人民對於政府公信力質疑 09/15 08:41
→ maniaque: 但,這樣子的重判,同樣表示未來的長遠影響一樣嚴重 09/15 08:42
→ maniaque: 不論是寒蟬效應也好,寧可當清官酷吏,以求自保 09/15 08:42
→ maniaque: 而非為民謀福的思想改變也好 09/15 08:42
→ maniaque: 當然,即便有對民有利的選擇,且循程序向上簽報,確實不會 09/15 08:44
→ maniaque: 對自己的公職身份有影響 09/15 08:44
→ maniaque: 但,誠如曹操的 寧可錯殺 不可錯放 09/15 08:47
→ maniaque: 自己該怎樣拿捏自己手上的業務,人人各有自己的一把尺規 09/15 08:47
推 bryant780417: 現在不會反政府到這種公務員也要護航吧 09/17 06:45
→ maniaque: 樓上....誰在護航?? 今天只是在論案例 09/17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