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因公受傷須就醫7次才有慰問金 周春米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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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jol (勤樸)
時間 2020-12-21 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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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受傷須就醫7次才有慰問金 周春米批政府成最沒道義雇主 2020/12/21 12:12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周春米接獲農政單位公務員投訴,指其執行公務稽 查時,不慎從高度跌落,導致輕微腦震盪及4顆門牙斷裂,卻因法規上的限制,「最少要 連續住院未滿14日或未住院而須治療7次以上,才發給1萬元」,讓他無法請領任何國家給 付;對此,周春米質疑,政府儼然成了「最沒道義的雇主」。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排審刑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民事訴訟法等修正草案等3 案,銓敘部次長朱楠賢列席備詢。 周春米質詢指出,隨著公務員的業務範圍日漸龐大,職業風險也逐漸升高,因公受傷的事 件時有所聞;但她接獲投訴,公務員因執行公務導致受傷,竟然因為相關法規的缺漏,導 致時常無法請領任何的給付或慰問金,對公務員不公平。 周春米表示,有農政單位公務員執行公務稽查時,因不慎從高處跌落,導致輕微腦震盪及 4顆門牙斷裂。後續該員看診、補牙、回診等,歷經各種折騰,卻因為法規上的限制,導 致無法請領任何的國家給付,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周春米說,這一切肇因於「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該辦法規定, 公務員要請領慰問金,最少要連續住院未滿14日或未住院而須治療7次以上,才發給1萬元 。投訴人牙齒斷裂又腦震盪,卻只因沒有住院醫療,就診也未達7次,因此沒有獲得任何 給付,政府儼然成了「最沒道義的雇主」。 周春米指出,依現行法規,公務員只有因公死亡、失能,才能獲得國家給付。另外,住院 治療14天以上或治療7次以上才可請領慰問金。單純以就診次數作為是否給予慰問金的標 準,實在是不合理。請銓敘部務必檢討,應該是用傷勢的嚴重性、危害性以及對生活的影 響來做區分,不是用就診次數做為標準。 朱楠賢回應,是否以就診次數作為發放慰問金的標準,確實有討論空間,目前這部分已經 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開了多次會議,正在研修發給辦法。3天內會給委員一個報告,說 明未來慰問金發放標準的修正方向。 心得: 現在許多地方勞翁的保障還比較好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確有修訂之必要 -- 英國老人在海關翻找護照,動作很慢找了很久,女海關尖酸的問:你來過法國? 英國老頭說:我只來過一次。女海關更尖酸的問:你來過怎麼不知道提前拿護照? 老頭:我上次來時沒檢查護照。 女海關高聲叫道:不可能!英國佬來法國我們永遠都要檢查護照! 老頭:44年登陸時候,海灘上可一個法國人沒見著... 旁邊德國老頭說:是的,這個我能證明,當時灘頭確實一個法國人都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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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lMarx: 摔斷牙齒應該有治療七次以上吧?如果做假牙什麼的話。 12/21 20:14

j6ru04jo3: 啊就特別(爛)權力關係啊 12/21 20:18

lockinboy: 年改省了不少錢,應該有財務空間放寬 12/21 20:22

payeah: 砍退休金就不是沒道義? 12/21 20:38

cloudeda: 推,真的豬狗不如 12/21 20:53

ncnuboy: 獎金還要自己上簽申請,然後跟你說預算不足或冷眼對待... 12/21 21:12

BlackCoal: 我是覺得搏版面而已,真的要改改公保就好了,現行這種 12/21 21:43

BlackCoal: 還要上簽討獎勵是什麼鬼 12/21 21:43

bking: 真的該授權成立工會 12/21 22:02

FrankChaung: 砍大條退休金時這位委員大概也是跟著林大政委搖旗吶 12/21 22:05

FrankChaung: 喊的吧,現在出來嘴一下這個小東西不會變小公之友吧 12/21 22:05

FrankChaung: ? 12/21 22:05

weijacky5168: 貓哭耗子,把你的手打斷了,然後關心你腳趾甲裂了。 12/22 08:11

volksppt: 投保意外險,而且團體還比較便宜,只是有規定不能投保 12/24 16:42

volksppt: 的樣子 12/24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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