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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ands: 1.是 2.不是 06/22 18:20
推 loking: 有托嬰就不能留停? 06/22 19:24
推 Mancer: 快去打官司,真的好奇 06/22 19:37
推 DAEVA: 再生一個 06/22 20:58
→ ezmantalk: 你看一下留職停薪辦法第7條第4項 新北市是不是誤會什麼 06/22 22:53
→ ezmantalk: 這樣解讀 對當事人影響頗大…很容易讓人身分喪失啊… 06/22 22:54
→ Sandytw: 樓上XD 原PO只是想小孩送公托後多放一下無薪假嘛XD 06/22 23:30
噓 LiYiKang: 那你(妳)算不算刑法的詐欺或是意圖使台北市政府社會 06/22 23:39
→ LiYiKang: 局公務人員登載不實呢? 06/22 23:39
→ snake79715: 就是有這種人? 06/23 06:49
推 askker: 貪污治罪條例 06/23 12:45
推 maniaque: 公托不是留停消失原因,請勿反因為果 06/23 12:50
→ maniaque: 而是公托收托條件之一:父母一方如有以育嬰申請留職停薪 06/23 12:51
→ maniaque: 應於入托後即刻向機關申請回職復薪,並提交在職證明供 06/23 12:51
→ maniaque: 收托機構備查,最晚必須在三個月內送到公托中心 06/23 12:52
→ maniaque: 以上是新北市公托申請表上面寫的內容 06/23 12:53
→ maniaque: 新北市講的是 "應即刻申請回職復薪" 06/23 12:53
→ maniaque: 最晚應於三個月內要把在職證明交到公托中心備查 06/23 12:54
→ maniaque: 誰在跟你講 "三個月內復職" 就可以???" 06/23 12:54
→ maniaque: 看不懂 "即刻" 這兩個字嗎??? 06/23 12:55
→ maniaque: 平等原則? 平三小哩.....U bike 2.0 五億怎不平等一下? 06/23 12:56
→ maniaque: 補充,是"即刻申請回職復薪,並提具相關證明供公托備查" 06/23 13:08
→ maniaque: 以及"至遲應在入拖後三個月內提出在職證明供公托備查" 06/23 13:09
→ maniaque: 也就是 ....這是兩個條件 06/23 13:09
→ ZE553KL: 樓上高手的服務機關真有福氣 得人才而用之 06/23 15:26
→ ZE553KL: 業務一定辦的又強又順 讚讚讚 06/23 15:27
推 ZE553KL: 不愧是ptt第一公務員 見識了 佩服! 06/23 15:29
推 ocean1202: 只要有三歲以下幼兒並符合規定就可以育嬰留停,就算送 06/26 11:07
→ ocean1202: 托嬰中心或念幼兒園也可以吧? 06/26 11:07
→ maniaque: 所以上面才講不要倒果為因 06/26 21:54
→ maniaque: 公托收托條件之一,就是有育嬰留停的,要取消留停... 06/26 21:55
→ maniaque: 不是留停辦法有講,有公托就不准繼續留停.. 06/26 21:55
推 blowchina: 推 推文詳細說明 06/27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