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PublicServan
: 我個人是不建議在公文上直接寫「幾月幾日首長口頭裁示」
: 如果今天這個工程真的出事 或是首長出事,檢調來查看到這份公文
: 真的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 先帶承辦回地檢署喝個咖啡 好好討論討論
: 首長口頭裁示嘛?什麽場合 有沒有其他人在場 有沒有包商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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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覺得這就是起訴的起手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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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說: 是預設檢調是白癡,
先帶走承辦人, 然後上面的問號承辦人都回答不出來,
直接起訴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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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人
(1) 檢調不知道: 行政體系的指揮鍊?
(2) 檢調不會去調查相關人等的金流, 人流?
拜託, 你唬誰?
ps: 如果原po, 帳戶沒有奇怪的金流, 且是宅男宅女,
每天就 辦公室 跟 家裡,... 檢察官看到那句話,
被傳也是去做證的
你還真的以為檢察官廢到只能起訴到技士? 笑死人
ps:
給原po, 如果檢察官看到那句話, 傳你去問話,
知道就說知道, 不知道就說不知道? 有錄音or日記(自己
有記日記的習慣的話)就拿出來, 沒有就說沒有(主張行政
倫理:不可能動不動秘錄跟長官的對話)
: 如果今天首長真的有裁示要怎麼辦:
: 我還是在公文上寫得清清楚楚,
: 譬如因大雨成災為附近居民財物安全之公益性之類
: 原因、工程細節(增設水溝X長X寬)(附現地照片,最好有淹水)
: 起碼在未來的某一天裡面,被帶去問話的時候
: 「請問9年前你公文裡寫 首長口頭裁示,首長跟你說什麼」
: 不會只有摸頭說「忘記了」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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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說 寫公文前 其實都喬好了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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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139.203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92111467.A.43C.html
→ segio: 基本上會被找去除非有證據不然標準答案都是忘了吧... 06/14 15:26
推 j6ru04jo3: 不是廢到只能起訴技士,是被迫只能起訴技士。 06/14 17:24
推 REIOX: 應作為不作為或圖他人之利這頂帽子就夠承辦戴了,管你金流 06/14 22:33
推 ghostdx: 很多法規都有開門 簽寫出理由就是依據 不寫清楚 反而容 06/15 13:04
→ ghostdx: 易被扣帽子 06/15 13:04
→ homygodpppk: 你以為那些案件流程沒弄好被關的人是都市傳說哦 06/16 01:19
→ eno4022: 檢調就真的是你說的那種啊,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承 06/16 06:49
→ eno4022: 辦人沒證據咬更高的出來,那本來就只抓承辦人 06/16 06:49
→ eno4022: 啊你以為圖利罪像你說的那麼簡單喔 06/16 06:50
噓 windersword: 你以為檢調有這麼厲害喔,最後還不是只抓最小隻的 06/16 12:53
推 exmaxgogo: 這篇好像是反駁上篇,是贊同留長官口喻 06/16 18:13
→ homygodpppk: 把長官的口諭用隱形墨水寫上去等要查的時候才出來 06/16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