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PublicServan
很簡單喔,
這件事可以走民事(推文酸民講的, 聘律師); 也可以走行政(讓金管會動起來),
如果這位酸民硬要走行政程序
sop
一, 依行政程序法第168條,...基於行政上權益之維護,得向金管會陳情,
要求金管會調查oo券商(你下單的券商)當天能不能下負值單
二, 因為這個真的跟個人權益有關(金管會調查的結果, 以後到民庭都還
有用),.... 金管會收到以後, 最晚30天內要完成(不過一般會有內規
,... 去查一下金管會的網站, 有沒有公告陳情的處理期限),
如果30天內(如果金管會的網站有公告7天,那就是7天還不給答案),
還不給答案
三, (如果金管會的網站自己說, 陳情案七天就要回復, 那第八天就)進入
訴願程序(跟陳情不一樣, 訴願書有固定格式, google:訴願書格式),
寫好訴願書, 一樣送金管會, 再經過30天, 他還不給你訴願決定
四, 進入行政訴訟程序: 去台北行政法院告金管會,... 行政法院介入,
就可以強制他調查證據了
ps: 一般針對行政處分的行政訴訟, 輸的機率很大,...
但你這個去, 贏的機率很大, 因為只是單純去調查"能不能下負值單"
而已, 也不動起來,... 金管會會被法官電爆
: 請問各位大大,我是4/21因為小輕原油被爆炸重傷的受害人之一,
: 在4/23號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女士在各家媒體說要查當日
: 因為期貨商的系統問題(無法下負值單)導致投資人根本無路可逃,
: 然後過了一個多月,期貨商都開始假扣押扣薪水來脅迫了,
: 副局長說的查的問題到現在也沒有一點消息,
: 當然小老百姓打電話說找副局長就被踢來踢去(保護得很好,而且副局或長官們都很忙)
: 踢到承辦後,承辦就說全部交給期交所查核,就沒他們事了,
: 期交所愛查多久查多久(明明是個簡單的是非題:期貨商的系統能下負值單嗎)
: 而且查了期交所的董事組成全都是期貨商的人(少林足球畫面球證旁證...)
: 承辦也不給期交所訂調查完成時間,期貨商也不提供任何當日交易證據,
: 為此也查了法規是有明確規定期貨商必須要提供客戶要的交易資料,
: 後反應給承辦,承辦說"OH 真的有規定要給耶,我叫期貨商跟你解釋為什麼不給"
: 我說"他們違規耶,應該要處罰吧",承辦說再去溝通溝通....
: 不是依法行政嗎??而且查個期貨交易系統不是直接函文給期貨公司問他們
: 系統有沒有負值問題就好了嗎....可是就是沒有真的是保護投資人的動作....
: 到底怎麼才能讓有公權力的人不要裝睡,要依法行政呢??
: 請教教(救救)我們....謝謝....
--
不太可能
一, 一般被電爆, 趕快做就是了, 事情就結束了
二, 判決書下來還不執行: 開始進入 "行政強執程序", "行政懲戒程序",
"民刑事求償程序", 金管會的承辦人會這麼白目???
三, 承前, 一般行政懲戒,民刑事求償可以併提, 不過大致沒人這麼狠(拿著逾期
的陳情書, 要求監委彈劾懲戒),... 事情趕快做就是了, 不要冒這個險, ok?
四, 實例: 國防布最後都民事賠償,刑事緩刑,行政調職&命退伍結案了(刑事好像
是緩刑),並沒有沒辦法處理
其實這位酸民還蠻有概念的, 行政訴訟法第五條, 確實可以試試
-----> 不過你要告以前, 一定要讓他進入行政程序(書面, 掛文號進去, 明確
寫出請求事項), 不是只打電話, 那個沒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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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這件事回過頭來看
(1) 金管會的副座: 公開承諾會去查
(2) 副座都講了, 怎麼會不去做呢?
(3) 然後調查這件事會不會很困難? 其實不會, 能不能下負值單, 是一個客觀事實
, 發一份公文就解決了
(4) 然後民眾要求你去調查, 能不能下負值單? 這是無理要求?
不是嘛
(5) 回到(1), 如果不想做, 副座不要出來刷存在感嘛~~~
(6) 這個案子不會比 226大屠殺難處理, 226大屠殺都能處理了,
這個案子不處理, 顯然是不想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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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 要敷衍民眾, 有很多方法,... 但掛文進來,直接吃案(存查)不處理, 這是
最笨的, 夜路走多了, 會碰到鬼(早晚會被懲戒---失職)
在講一次, 洪仲秋那個案子, 全部都處理了(少將都逼退了),...
酸民還真的以為沒辦法處理失職的問題 ?
最後, 一直酸哥講的方法不行的, 好像也沒辦法講出具體可行的辦法嘛~~~
哇哈哈哈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230.183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91136175.A.646.html
推 zebracoco: 請問假如被法官電爆,金管會還是不理怎辦?就像國防布一 06/03 06:56
→ zebracoco: 樣,完全沒有畫面…… 06/03 06:56
推 genderbb: 亂教一通,訴願跟行政訴訟程序第一次聽說是這樣。 06/03 07:37
→ hrma: 那你教吧,.... 這題是典型的"機關不作為", 長官擬答一下巴 06/03 07:39
→ hrma: "陳情"是否得為訴訟標的, 倒是可以探討 06/03 07:47
推 TheBelmont: 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裁字第1106號裁定:「...而此所謂 06/03 09:44
→ TheBelmont: 依法申請之案件,係指人民依法有權請求行政機關作為 06/03 09:44
→ TheBelmont: 之謂,至單純請願、陳情或建議等,則不包括在內,是若 06/03 09:44
→ TheBelmont: 無行政處分或非人民依法申請之案件,即不得據以提起訴 06/03 09:44
→ TheBelmont: 願及行政訴訟。」 06/03 09:44
推 griswold: 一開始講陳情,後面導出可以訴願行政訴訟的結論?這是認 06/03 11:40
→ griswold: 真的嗎?? 06/03 11:40
推 BlackCoal: 推TheBelmont大 06/03 12:02
推 ryuke: 原po的行政學老師哭泣中 06/03 13:07
推 lemonstar: 感謝大大的指導,我們會努力讓有監督職責的人動起來! 06/03 17:30
→ asd065: 訴願要有行政處分 06/03 17:58
推 lifephoto: 行政法老師在哭泣 06/03 20:04
→ kevin600339: 去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不行嗎? 06/03 20:56
→ lemonstar: 投保中心: 我們沒有公權力,sorry.(金管會有公權力) 06/03 22:00
→ lemonstar: 請問The大人民依法有權,所依的是行政訴訟法第5條第1 06/03 22:10
推 a9301040: 根本沒打過行政訴訟,亂教。原原po照他的方式,損失的 06/04 00:04
→ a9301040: 任何費用,我幫你免費代理告這位,以臺北地區為限,免費 06/04 00:04
→ a9301040: 不想花太多車馬費XD 06/04 00:04
→ lemonstar: 回樓上大:我只想知道怎麼讓金管會承辦人員動起來 06/04 13:30
→ lemonstar: 這篇大大教的方法即使還是無法讓有公權力的部門做事 06/04 13:31
→ lemonstar: 我還是充滿了感謝 因為hrma大真的懂我們在無力什麼 06/04 13:32
→ lemonstar: 如果a大可以幫我們告金管會承辦的不作為 那真是功德 06/04 13:35
→ SZBZ: 誰敢告金管會~也不打聽清楚金融幫是什麼,輸定了好嗎? 06/04 15:20
→ SZBZ: 前期交所董事長是政大法律群威,金管會都政大的才會升官.懂? 06/04 15:21
→ SZBZ: 然後這位前期交所董座的老婆還是現任銀行局長,醒醒吧孩子 06/04 15:22
→ lemonstar: 推薦樓上一部最近很棒的電影 壞教育 是金鋼狼演的 06/04 22:39
→ lemonstar: 有些人在威權前習慣卑躬屈膝 有些人選擇據理力爭 KNOW 06/04 22:40
→ maniaque: WTI這場.....我只看到輸家在靠北這靠北那....... 06/05 13:22
→ maniaque: 更不用講,就算能下負值單,也要有人買下才算數 06/05 13:22
→ maniaque: 反過來講,那些逃過的,很多也是系統不能輸入負值單的情況 06/05 13:23
→ maniaque: 你們不能主動掛單賣出,但不代表不能賣出 06/05 13:24
→ maniaque: 只要這世界上有某個阿呆賣家掛負值買就可以了.... 06/05 13:25
→ lemonstar: 給我真相 不要延宕(雙押) give me true no delay 06/05 18:12
→ maniaque: 不是真相,是 Money ...... 06/08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