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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niaque: 分拆不是關鍵問題,而是分拆目的是為了圖利而分拆 04/26 11:19
→ maniaque: 尤其是....拆給同一家廠商..... 04/26 11:20
推 kiwifruit: 我好奇的是,如果拆成不同家是不是就閃過圖利? 04/26 11:31
→ maniaque: 但是.....本質又是如何? 拆的是不是真的同一家? 04/26 11:33
→ maniaque: 又是否有善盡詢價之責? 行政責任又如何避免? 04/26 11:33
→ maniaque: 檢察官本來就有認定跟起訴之權,法院即使還你清白 04/26 11:33
→ maniaque: 你也毀了,不是嗎? 04/26 11:34
→ maniaque: 拿這個案子來講,稍有觀念的也知道要分拆兩單,根本賭生涯 04/26 11:37
推 Crossbearer: 我想問,假設我有個案子300萬,我拆成3份各100萬,一 04/26 11:50
→ Crossbearer: 樣都是公開招標也在級距裡沒規避什麼,純粹我爽拆而 04/26 11:50
→ Crossbearer: 已,這樣也會被質疑嗎 04/26 11:50
→ eno4022: 使第三方獲取利益就算圖利了,跟廠商有沒有塞錢給你是二 04/26 11:57
→ eno4022: 回事 04/26 11:57
→ eno4022: 你第三段認知有誤,這樣很危險,不是你沒收錢就沒事。 04/26 11:58
→ eno4022: 你為了省事想避開招標而分批辦理,使甲廠商分批承做,這 04/26 12:01
→ eno4022: 樣就算違法了 04/26 12:01
→ Rayless: 圖利不就是致使自身或第三者「不法獲利」 04/26 12:24
→ Rayless: 廠商來就是要賺錢的,只要合法賺錢哪有圖利的問題 04/26 12:24
→ Rayless: 300萬分拆成3間廠商各一百萬,只要是分別而非分批就沒事 04/26 12:25
噓 awanderer: 合法賺錢就沒有圖利?別出來害人了 04/26 13:03
→ eno4022: 嗯,那就歡迎去挑戰檢察官,大家在檢察署喝咖啡聊聊你們 04/26 14:49
→ eno4022: 這樣規避招標門檻直接讓你們選定的廠商賺但你們沒收錢這 04/26 14:49
→ eno4022: 樣是不是圖利吧,我沒意見 04/26 14:49
→ Rayless: 規避採購法不就違反採購法14條....已算不法.... 04/26 14:53
→ Rayless: 不然廠商不能合法賺錢,難道要廠商做功德? 04/26 14:53
→ eno4022: 他們說這是行政疏失 04/26 14:53
→ Rayless: 反正採購法開宗明義就已經說了,基於公益、公平公開... 04/26 14:57
→ Rayless: 在這原則下,其實都有辦法搞 04/26 14:57
噓 awanderer: 最高法院有決議,合法利潤也是不法利益,可以多讀一點 04/26 15:01
→ awanderer: 資料 04/26 15:01
→ Rayless: 合法利潤但程序上也會違法啊....當然有可能是不法利益 04/26 15:08
推 onlymonkeybo: 圖利罪定罪率低本就有其成立構成要件,難道只補助計 04/26 15:52
→ onlymonkeybo: 程車舊換新沒補助客運其他業者也算圖利特定廠商嗎 04/26 15:52
→ eno4022: 如果是政策當然沒問題,像現在採購法不就圖利環保產品跟 04/26 20:37
→ eno4022: 身心障礙,這時候又不是圖利了,呵呵 04/26 20:38
→ eno4022: 光綠色採購那些指定項目到底藏多少利益或擋多少人財路 04/26 20:41
→ eno4022: 就很難說清楚了,但不好意思,一切合法 04/26 20:41
→ giobling: 很好奇法官會怎麼判,我覺得如果單以記者這樣的報導內容 04/26 21:56
→ giobling: 會是無罪 04/26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