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民眾投書 國旅卡背後的消費大騙局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時間 2019-03-29 22:30:24
留言 27則留言 (15推 0噓 12→)

以前在私人公司離職特休沒休完就是換錢,不然就是違法。沒道理強迫公務員14天 特休用1.6萬打死,應該回歸特休沒休完給加班費,若休假就不能領錢。 再說高考14天薪水都不只1.6萬,更不用說法官檢察官調查局這些高薪職位了,為 國家省錢,卻還要背負罵名,何必呢?老闆(政府)吃員工(公務員)豆腐,莫此為甚。軍公教 勞本一家,應讓公務員適用勞保勞退勞基法,政府不能帶頭當慣老闆。 不過,公務員一旦適用勞基法,政府的種種行為就要開自己罰單了,所以都拿專 制時代過氣的特別權力關係說嘴,新的見解都已經是公法上的契約關係了。基本人權根本不 能分族群。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4.130.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53869827.A.A84.html

laliga: 砍年金的時候說比勞退多,要改加班費不休假獎金,跟你說公 03/29 23:07

laliga: 務員跟勞工不一樣是公法權利關係。好棒棒~~ 03/29 23:08

jjer: 誰做莊誰說了算 03/30 00:30

Lincoln: 支持公務員和勞工同等 03/30 01:15

ucherey: 有興趣可以去看看各國人事,會發現我們的公務員權益保障 03/30 01:41

ucherey: 落後歐美國家將近一個世紀,所以才會有國旅卡這種鬼東西 03/30 01:41

WTF1111: 天真的孩子,你認識緊身嗎 03/30 04:37

WTF1111: 不過我們的勞動權益也差不多落後一個世紀 03/30 04:37

adult: 緊身>>>>憲法>>>>英文>>>>阿騙 03/30 06:45

maniaque: 台灣公務員法令,很多都早於憲法制定,如公務員惡法之一 03/30 09:04

maniaque: 公務員服務法,民國28年立法公布,然後.....用到現在 03/30 09:05

maniaque: 快要一世紀,然後條文改沒多少... 03/30 09:05

maniaque: 沒有遵照憲法精神的公務員服務法..... 03/30 09:05

thebestone: 民眾會跟你嗆說不爽不要幹 03/30 09:14

fcz973: 話說之前不是垃圾平台又連署了一次廢除國旅卡嗎?有結論? 03/30 10:44

griswold: 緊身旅遊卡應該給諾貝爾獎 03/30 11:45

ccniki: 中華民國政府是全台灣最大的慣老闆 03/30 12:08

octy: 政府不肯改一直給它吵就對了, 聽說未滿一小時加班能累計補 03/30 13:15

octy: 休了 03/30 13:15

qazxsw0125: 緊身會森7 03/30 13:18

pearlQQ: 推,本來就不用分那麼多種,只是要搞分裂而已 03/30 20:08

d4226: 就是王80 03/30 21:29

ksxo: 有很大部分的公務員做的事比勞工更像勞工 卻無法適用勞基法 03/31 20:58

pttbearity: 16000/14天/8小時=143元~有比勞工最低時薪140元多3元 04/01 20:31

roy147yo: 樓上...現在基本工資時薪150元 04/01 21:33

roy147yo: 取整數好歹國旅卡發個兩萬 採購公告金額調到兩百萬才對 04/01 21:34

fcz973: 是說月薪制的不能用基本工資的時薪來比啦 04/02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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