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PublicServan
: 各位大大好
: 小弟任職於台電工程單位
: 單位上有個待退的大哥,在執行小額採購時
: 完全不按照採購程序 每次都叫廠商直接施工
: 錢之後在來算 都是指定與他"友好"的廠商
: 這樣的小額採購 平均一案都好幾萬
: 他都這樣先斬後奏 目前積欠廠商上百萬
: 然後他的做法就是事後
: 在一件一件跑程序給廠商款項
: 因為他資深 主管完全也不敢多說兩句
: 有反應過,但是上層主管想息事寧人
: 不願處理
: 想請問他這種行為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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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2DA.
1.中央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5條
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採購之招標,得不經公告程序,逕洽廠商採購,免
提供報價或企劃書。
所以沒有違反採購相關法規。
2.主/會計相關法規
經費支用科目...等等
如果科目沒錯 也確實有預算...
也不能說有違法
3.各機關自訂規則
EX 某金額(如50000)以下才能直接核銷...
某金額以上要先請購...核准後才能採購
所以 最多只是違反 機關內部規定 或行政規則
也沒到"違法"這麼嚴重
而且搞不好 機關首長曾經授權給他 10萬以下依中未逕洽廠商採購呢!!XD
老實說 身為採購人員 支持中未第5條 10萬以下就逕洽...
省去很多程序及陳核時間...
但實際狀況是 幾乎所有機關都有3自訂規則...
老實說 這就是現實...沒有首長敢說 10萬以下就逕洽...
反而一堆限縮 然後行政成本不斷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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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討厭過記者,只是不喜歡一部份自稱記者的寄生蟲。我討厭的是那些對可能受到
政治力的事避而不提,而專寫會傷害一般市民的隱私及名譽的記者;更過分一點成為當權
者的利益代辯人的傢伙而已。 ~ 宇宙曆 797.1.26 楊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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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18.19※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44111283.A.B84.html
推 Amilous: 這篇一開始就先報單位 我看用意根本是想表對方 看記者會 12/07 01:06
→ Amilous: 不會報 12/07 01:06
噓 awanderer: 有違法的 12/07 09:02
噓 alin1028: 違法喔!承辦沒有先簽准找某特定廠商施作喔 12/07 09:14
推 maniaque: 帶風向,借刀殺人等,板上不少見.... 12/07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