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20521459.A.F1B.html
→ grmoon: 都可,但從月薪扣比較方便 03/09 07:26
推 adey40: 還要扣薪喔? 不能改請病假? 03/09 07:45
推 toroiver: 高院是拿去出納繳 03/09 12:50
推 kery1120: 家庭照顧假等於事假啊,超過五天事假本來就是扣薪,你規 03/09 20:21
→ kery1120: 定沒看清楚吼 03/09 20:21
→ kery1120: 抱歉會錯意,當我沒推文過謝謝 03/09 20:22
→ yuypp: 做下次薪水的時候就從薪資扣除,因為當月薪資沒到合約薪資 03/10 19:59
→ yuypp: 合約薪資-事病假等扣薪=當月薪資(所得稅申報當月薪資) 03/10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