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83142102.A.609.html
推 dalflower: 只準州官放火的概念 12/31 08:00
→ leoth: 他們有多一天勞工節,我們何不也有公務員節可放? 12/31 08:17
→ hitt: 為什麼政府就能強制他的員工一定要修14天? 12/31 08:19
→ Hotem: 勞工特休未休完須給付工資 勞工特休未休完須給付工資 12/31 08:20
推 cps001: 依據勞基法§38②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 12/31 08:22
→ cps001: 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 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 12/31 08:22
→ cps001: 方協商調整。 12/31 08:22
→ Hotem: 依法任用人員、約聘僱人員 特休未休完 活該不必給工資 12/31 08:23
→ cps001: 也就是說,原則上請特休勞工說了算,雇主不能不准,如果 12/31 08:24
→ cps001: 雇主有急迫需要或勞工自己想改日期,才能協商後變更之。 12/31 08:24
→ Hotem: 政府這個僱主 應帶頭照顧員工 剋扣是違法的 12/31 08:26
→ cps001: 另依§79① 違反38可處2-100萬罰鍰 12/31 08:27
→ cps001: 復依§74②雇主不得因勞工為前項申訴,而予以解僱、降調 12/31 08:28
→ cps001: 、減薪、損害其依法令、 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或 12/31 08:28
→ cps001: 其他不利之處分。 12/31 08:28
→ Hotem: 勞工加班費 前2小時1.33倍 第3小時起1.66倍 12/31 08:29
→ Hotem: 勞工休息日加班費 前2小時1.33倍 第3小時起1.66倍 12/31 08:30
→ cps001: 以後雇主不給放特休假,勞工可以檢舉雇主,雇主不得對該 12/31 08:30
→ cps001: 勞工作不利之處分。 12/31 08:30
→ ad58520: 勞工僅比公務員多放一天勞動節,講得好像很委屈哈哈 12/31 08:30
→ Hotem: 未滿4小時以4小時計算 12/31 08:30
→ cps001: 這簡直太棒了,好法條能不推嗎?公務人員可否比照辦理呢 12/31 08:31
→ cps001: ? 12/31 08:31
→ Hotem: 勞工例假日加班費 工資加班再補休1天 未滿8小時以1天計算 12/31 08:32
→ Hotem: 勞工國定假日 工資加倍 未滿8小時以1天計算 12/31 08:33
推 cosmo2256: 每次都覺得這種法律真的很奇怪,為何罰鍰是固定金額還 12/31 08:33
→ cosmo2256: 有上限?那我雇主只有算一下我的員工就可以決定要不要 12/31 08:33
→ cosmo2256: 遵守了嘛 12/31 08:33
→ Hotem: 依法任用人員、聘用、約僱人員(含職務代理) 12/31 08:34
→ Hotem: 災害上班 支援活動 補休休不完 只能貢獻國家 頂多送你1張紙 12/31 08:37
→ Hotem: 技工 工友照勞基法加班 依法任用、聘用、約僱用很大用免錢 12/31 08:40
→ Hotem: 給1張不符對價的國旅卡 勞工也強制給勞旅卡好了!!! 12/31 08:41
→ Hotem: 強制用在旅遊 節省僱主加班費支出 一起來無良 一起操員工 12/31 08:48
→ Hotem: 請支持 依法任用、聘用、約僱人員 組織自己的發聲團體 12/31 08:51
→ Hotem: 請支持依法任用 聘用 約僱人員 投自己的立委 地方首長 總統 12/31 08:52
→ second137: 工友最誇張,又要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又要從優適用 12/31 08:53
→ second137: 勞基法!未來他們的休假如計算?有待人事總處函釋 12/31 08:54
→ Hotem: 保障工作權、財產權、不無薪加班、參政權(投票權) 12/31 08:54
→ second137: 去年的勞工7天國定假日,他們也雨露均霑可以放了,只因 12/31 08:55
→ Hotem: 投票日辦理選務工作者強制可就地投票(ex新北工作可票投金門 12/31 08:56
→ second137: 勞基法優於請假規則,又勞基法是最低標準,故可放7天 12/31 08:57
→ second137: ,真是他X的爛到極點!照此邏輯,未來工友休假,是否要 12/31 08:59
推 Relix: 政府自己都做不到了,立法委員還是立這種法。真是太糟糕。 12/31 08:59
→ second137: 勞基法? 12/31 08:59
推 Hotem: 聘用 約僱人員14天以下+超過14天沒用完 全數無未休假加班費 12/31 09:00
→ Hotem: 民營企業 無薪假就很慘了~ 政府機關裡頭是 無薪加班 更扯!! 12/31 09:02
→ Hotem: 放假還可以作自己的事 加班又沒錢(經費卡在90年初頭) 就是 12/31 09:03
推 jennywalk: 據說隔壁家老大,昨天在營休 12/31 09:03
→ Hotem: 現在政府對待 依法任用 聘用 約僱人員的實況 12/31 09:03
推 thinksilver: 政府:“我說各位都是公僕,怎麼跟勞工比呢” xxx 12/31 09:05
推 minami77: 自己做不到卻要民間企業執行 說得好! 12/31 09:13
→ knowing: 推以身作則 12/31 09:17
推 knowing: 還加班費啦 啥時要遊行 12/31 09:19
推 echoing: 只求適用勞動基準法就好,這國家真是差勁 12/31 09:19
推 chsugi: 沒有要戰的意思:如果公務員特休日數比較勞基法,大家願意 12/31 09:27
→ chsugi: 嗎 12/31 09:27
推 Hotem: 我 願意 後面慢慢加 12/31 09:27
推 chsugi: 因為光是第10年起,遠遠超過勞基法可休天數(快2倍) 12/31 09:28
推 Hotem: 請加班費 比照勞基法 12/31 09:29
→ kyosam: 願意啊!要就一切依勞基法啊 12/31 09:30
→ Hotem: 不要再拿主計 綁在90年代初頭的規定 駝鳥 加班費的經費預算 12/31 09:31
→ Hotem: 總員額法也是 公務機關業務與員額不成比例 問題已經很久 12/31 09:37
推 Alphaz: 政府就灌老闆啊 要員工共體時艱 但砸錢"救產業"毫不手軟 12/31 09:37
→ Alphaz: 到底是救還是買票~? 12/31 09:38
→ Hotem: 綁加班費 綁員額 加班費只給1倍 沒錢就沒有 用很大 操免錢 12/31 09:38
→ sichi: 不 我想要留到下一年用啊 想換的才換錢 為啥不行 12/31 10:00
推 dippper: 推,勞基法的保障事實上已經超過公務員 12/31 10:24
推 nataliefc: 同意全部比照勞基法,發放加班費標準比照,開放兼職, 12/31 11:15
→ nataliefc: 決定自己可以提撥比例,行政機關也須一併被勞檢 12/31 11:15
推 fcz973: 現在勞工只剩特休算法可以嘴了嗎,公務員不管換哪個單位年 12/31 11:55
→ fcz973: 資都累計有差嗎?勞工跳槽就龜苓,要比來比啊,還有人說要 12/31 11:55
→ fcz973: 立法強制勞工特休年資可攜,也不問問新老闆同不同意,笑死 12/31 11:55
→ Alphaz: 上面一樓就有提 加班費 兼職 都比公務員好 12/31 12:01
→ bmtu: 調查局贏外面業屆 12/31 12:02
→ Alphaz: 假若年金都一律70% 但公務員每個月繳得比勞工多多了 12/31 12:02
→ Alphaz: 繳更多錢 但領的卻要砍到一樣 XD 12/31 12:02
推 talenthun: 五月一號還可以放假 12/31 12:10
→ nolag: 我如果是雇主我真的會去研究自辦勞旅卡這件事 = = 12/31 12:26
→ abcdfgi: 樓上,這樣會有員工嗎? 12/31 13:10
推 dippper: 年金扣的多,還不准兼職加貪污條例加某些情況下年金還要 12/31 13:16
→ dippper: 收回,然後退休年齡跟所得替代率只能跟勞工一樣 12/31 13:16
→ dippper: 權利跟義務是否合乎比例? 12/31 13:20
推 tobomouse: 推特休沒休完還錢 12/31 13:28
推 goshfju: 不同人假日不一樣 沒休完假處理的方式也不一樣 這國家真 12/31 13:58
→ goshfju: 猛 12/31 13:58
推 tom5172002: 支持納入勞基法範圍,想想看單位被罰錢,哈哈~ 12/31 14:00
推 BlackCoal: 約僱人員又要哭哭了,爛政府 01/02 08:11
推 heavenlyhell: 共挺時艱,呵呵,偽善政府 01/02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