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國家考試分數轉換辦法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futureq (無名再見)
時間 2016-01-06 20:43:54
留言 5則留言 (1推 0噓 4→)

第 五 條 同一試題不同閱卷委員評分之平均數與所有委員評分平均數之 平均數有顯著差異時,得參考下列公式進行該試題所有到考應考人 之分數轉換: 公式詳原文 第 六 條 不同選試科目分數之平均數與所有選試科目分數平均數之平均 數有顯著差異時,得參考下列公式進行各選試科目所有到考應考人 之分數轉換: 公式詳原文 第 七 條 應試科目所有到考應考人分數之平均數與歷年分數平均數有顯 著差異時,得參考下列公式進行該年度所有到考應考人之分數轉換: 公式詳原文 第 九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心得: 今年高考就會施行了!! 改的愈來愈奇怪,是怕錄取率不足? 還是圖利某些特定考生? 原公告內容 http://www.exam.gov.tw/public/Data/511251451471.pdf 另外 第176頁還蠻報料..[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104公申決字第0233號 六、至再申訴人訴稱,資訊室主任及科長涉有諸多違法, 例如圖利廠商、綁標、驗收不當、洩漏公務機密、違反廠商利益迴避、 公器私用、行政決策不當等作為云云。 核屬另案,非屬本件所得審究之範圍,併予敍明。 有辦法查得到後續的公文之類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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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301040: 第六條在研究所入學考試有類似的 01/07 09:26

a9301040: 第七條應該是怕遇到大刀XD 01/07 09:27

aburolu: 怕錄取不足額應該是要降低難度(至少不能全都難題) 01/07 20:40

aburolu: 總覺得處理方式總愛走些旁門左道 01/07 20:40

Imuran: 降低難度的分際很難抓 規則訂出來至少是明文化 01/08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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