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PublicServan
第 五 條 同一試題不同閱卷委員評分之平均數與所有委員評分平均數之
平均數有顯著差異時,得參考下列公式進行該試題所有到考應考人
之分數轉換:
公式詳原文
第 六 條 不同選試科目分數之平均數與所有選試科目分數平均數之平均
數有顯著差異時,得參考下列公式進行各選試科目所有到考應考人
之分數轉換:
公式詳原文
第 七 條 應試科目所有到考應考人分數之平均數與歷年分數平均數有顯
著差異時,得參考下列公式進行該年度所有到考應考人之分數轉換:
公式詳原文
第 九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心得:
今年高考就會施行了!!
改的愈來愈奇怪,是怕錄取率不足?
還是圖利某些特定考生?
原公告內容
http://www.exam.gov.tw/public/Data/511251451471.pdf
另外
第176頁還蠻報料..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104公申決字第0233號
六、至再申訴人訴稱,資訊室主任及科長涉有諸多違法,
例如圖利廠商、綁標、驗收不當、洩漏公務機密、違反廠商利益迴避、
公器私用、行政決策不當等作為云云。
核屬另案,非屬本件所得審究之範圍,併予敍明。
有辦法查得到後續的公文之類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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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5.254.121※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52084237.A.0D1.html
→ a9301040: 第六條在研究所入學考試有類似的 01/07 09:26
→ a9301040: 第七條應該是怕遇到大刀XD 01/07 09:27
推 aburolu: 怕錄取不足額應該是要降低難度(至少不能全都難題) 01/07 20:40
→ aburolu: 總覺得處理方式總愛走些旁門左道 01/07 20:40
→ Imuran: 降低難度的分際很難抓 規則訂出來至少是明文化 01/08 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