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現職考上分發問題請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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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eiou1123 (Kristopher)
時間 2015-10-02 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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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因為現在訓練期間是沒有公保的 因此想請教我的情況是否符合訓練辦法29條 訓練期間得繼續參加公保的資格? 101年勞行普考錄取 103年勞工相關研所畢業 103.12.8報到 104.4.7訓練期滿(委3權理委4) 104年高考勞行錄取 又請問,如具該職務之法定任用資格,即可分發視同調任 那我的情況符合這個資格嗎? 不過我還沒有在現機關任職滿1年,是否就不適用此規定? 因為人事法規繁雜,越看越不懂 不好意思麻煩大家解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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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noisy: 不適用,你未具與擬任職務(委五)低一職等之任用資格,權理 10/03 01:36

toonoisy: 不等於合格實授,所以你仍只具委三任用資格,所以只能中斷 10/03 01:37

toonoisy: 而且你現職綁約也未滿,還是只能保一般保險到實務訓滿 10/03 01:38

aeiou1123: 原來如此~"~ 10/03 01:44

maniaque: 三樓講錯了吧....權理可以 "上權兩個職等(不跨官等)" 10/03 09:05

maniaque: 除非原PO未來的缺是編制為 P06 開始, 10/03 09:05

maniaque: 現在課員科員應該都是 P05,P06-P07 ,有 P05 在 10/03 09:06

maniaque: 既然有 P05 ,那實授 P03 "自然可以占缺" 10/03 09:07

maniaque: 這就是法定任用資格 (實授 P03 + 權理2個職等) 10/03 09:08

willy1616: 原po 101年普考及格,103.12.8報到,104.4.7先予試用 10/03 12:36

willy1616: 依當時101年綁約1年限制轉調規定,需到105.4.6綁約期滿 10/03 12:37

willy1616: 倘於105.4.6前分發報到,因綁約未滿,不能權理佔缺 10/03 12:39

maniaque: 有用學籍保留?沒特別注意, 那就只能建議他填預估缺 10/03 14:27

maniaque: 誰叫他這麼愛唸書.......(誤) :D 10/03 14:28

aeiou1123: 是沒有很在意年資中斷,只是想弄懂規定~"~ 10/03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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