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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onan806: 土登57條一項3款直接駁回 07/20 15:33
→ conan806: 如果a已經有寫文進地政的話 07/20 15:34
推 vicboy: 個人看法 登記有絕對的效力 所以 07/20 15:50
→ vicboy: 照登 a有問題 去打訴訟 07/20 15:53
→ vicboy: 誰知道a是不是真的出錢的 07/20 15:54
→ vicboy: 57條第3款 應不適用在本案 07/20 15:55
推 flyidiot: 未登記完成前,會駁回。登記完就…生效了。除非買方非 07/20 16:53
→ flyidiot: 善意第三人 07/20 16:53
→ flyidiot: 駁回前提就是要先經法院訴訟 07/20 16:55
→ a9301040: A應該可以去法院提假處分吧 07/20 17:30
→ pitfall: 現在卡在買賣登記案件的辦理期限很短,A去假處分根本來不 07/20 17:37
→ pitfall: 及,眼看他出錢的土地被人頭賣掉 07/20 17:37
→ pitfall: 且A非登記名義人,可以用私權爭執駁回嗎? 07/20 17:39
→ conan806: 你就直接暗示a寫公文附相關證據進來 07/20 18:44
推 conan806: 審完確定有疑義就直接用57條一項3款駁啦 07/20 18:47
→ pitfall: 請問樓上前輩,何謂有疑議呢?畢竟從登記簿只看的到C的名 07/20 18:57
→ pitfall: 字,A只能證明他有出錢,但是無法證明AC間借名的關係 07/20 18:57
→ pitfall: 目前上級主管都偏向不理A,但是我覺得A很可憐 07/20 18:59
→ conan806: 意思就是看起來不是像來亂的你就駁了啦 07/20 19:02
→ pitfall: 但是我們主任跟課長都說A非登記名義人,異議不予受理,不 07/20 19:34
→ pitfall: 准我駁 07/20 19:34
推 wkwtb: 依法辦理 07/20 20:01
推 vicboy: 你駁的話 就準備被c訴願 07/20 20:02
推 wkwtb: 你是法官嗎?他的時限來不及是他的事。萬一最後上法院結果 07/20 20:03
→ wkwtb: 法官判決a無理,可是交易因為你的原因告吹。你要賠多少 07/20 20:03
→ vicboy: 就算a有出錢(未確定) 可是登記有絕對的效力 07/20 20:04
→ wkwtb: A有意見自己去跟法官講,太慢?活該當初要借名 07/20 20:04
→ vicboy: 我剛當審查時 前輩跟我說 我們是審查 不是法官 07/20 20:04
推 wkwtb: 別為了路人跟私人情感把工作賭上去 07/20 20:08
→ pitfall: 謝謝樓上前輩提點,我會好好想清楚! 07/20 20:40
推 oldsam: 就算A確實有付錢,也比較像c向a借錢買地 07/20 21:35
→ geneaven: 如果案件還沒進來地政常常裝傻教A來盧土地增值稅先擋 07/20 21:53
推 flyidiot: 真的很不建議借名登記 07/21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