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在地政單位服務的前輩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pitfall (我要努力畢業!!)
時間 2015-07-20 12:44:57
留言 33則留言 (10推 0噓 23→)

各位前輩大家好 現在遇到一借名登記產生糾紛的問題 想請問看看大家的看法 A付錢向B買了土地但是登記C的名字 C跑來地政申請土地買賣案件要過戶給D A發現C沒有經過他的同意盜賣土地 於是報警且提告C詐欺 這樣的狀況C過戶給D的案件可以續辦嗎? 因為登記簿上所有權人是登記C並不是A A有權利可以提出異議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C6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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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an806: 土登57條一項3款直接駁回 07/20 15:33

conan806: 如果a已經有寫文進地政的話 07/20 15:34

vicboy: 個人看法 登記有絕對的效力 所以 07/20 15:50

vicboy: 照登 a有問題 去打訴訟 07/20 15:53

vicboy: 誰知道a是不是真的出錢的 07/20 15:54

vicboy: 57條第3款 應不適用在本案 07/20 15:55

flyidiot: 未登記完成前,會駁回。登記完就…生效了。除非買方非 07/20 16:53

flyidiot: 善意第三人 07/20 16:53

flyidiot: 駁回前提就是要先經法院訴訟 07/20 16:55

a9301040: A應該可以去法院提假處分吧 07/20 17:30

pitfall: 現在卡在買賣登記案件的辦理期限很短,A去假處分根本來不 07/20 17:37

pitfall: 及,眼看他出錢的土地被人頭賣掉 07/20 17:37

pitfall: 且A非登記名義人,可以用私權爭執駁回嗎? 07/20 17:39

conan806: 你就直接暗示a寫公文附相關證據進來 07/20 18:44

conan806: 審完確定有疑義就直接用57條一項3款駁啦 07/20 18:47

pitfall: 請問樓上前輩,何謂有疑議呢?畢竟從登記簿只看的到C的名 07/20 18:57

pitfall: 字,A只能證明他有出錢,但是無法證明AC間借名的關係 07/20 18:57

pitfall: 目前上級主管都偏向不理A,但是我覺得A很可憐 07/20 18:59

conan806: 意思就是看起來不是像來亂的你就駁了啦 07/20 19:02

pitfall: 但是我們主任跟課長都說A非登記名義人,異議不予受理,不 07/20 19:34

pitfall: 准我駁 07/20 19:34

wkwtb: 依法辦理 07/20 20:01

vicboy: 你駁的話 就準備被c訴願 07/20 20:02

wkwtb: 你是法官嗎?他的時限來不及是他的事。萬一最後上法院結果 07/20 20:03

wkwtb: 法官判決a無理,可是交易因為你的原因告吹。你要賠多少 07/20 20:03

vicboy: 就算a有出錢(未確定) 可是登記有絕對的效力 07/20 20:04

wkwtb: A有意見自己去跟法官講,太慢?活該當初要借名 07/20 20:04

vicboy: 我剛當審查時 前輩跟我說 我們是審查 不是法官 07/20 20:04

wkwtb: 別為了路人跟私人情感把工作賭上去 07/20 20:08

pitfall: 謝謝樓上前輩提點,我會好好想清楚! 07/20 20:40

oldsam: 就算A確實有付錢,也比較像c向a借錢買地 07/20 21:35

geneaven: 如果案件還沒進來地政常常裝傻教A來盧土地增值稅先擋 07/20 21:53

flyidiot: 真的很不建議借名登記 07/21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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