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33089770.A.E65.html
→ TEYU21: 唷唷唷唷唷唷,可以拿此理由擋酒嗎 06/01 01:02
噓 sbreezer: 又在想些譁眾取寵的政策了幹 06/01 02:09
→ fgkor123: 擋酒哪需要這理由,被迫喝酒不就跟長官掛名一樣 06/01 02:09
→ fgkor123: 越孬凹越兇... 06/01 02:15
噓 BlackCoal: 之前強哥在台中早就做了 06/01 06:02
→ misson: 原來公務員吃上公共危險罪都不會有事唷 06/01 06:31
推 jelly777: 推 好政策 06/01 06:45
→ qwer1102: 公務員在他眼中就跟垃圾一樣..... 06/01 07:16
推 ad58520: 不管有沒有這政策,不是都不該酒駕嗎 06/01 07:31
推 startiger: 搞不好酒駕的又是他的廉政委員會的人。 06/01 07:46
推 startiger: 之前說洩密要砍,遇到自己人虛假記個過就交差了 06/01 07:49
推 sexylook: 就不要酒駕就好了,這沒什麼吧 06/01 07:55
推 applez: 好政策 酒駕會害死無辜的人 06/01 08:48
推 nike00000000: 民間企業也要跟進才是 酒駕真是很可惡 出事害到自己 06/01 08:58
→ nike00000000: 就算了 還會傷到別人 06/01 08:58
推 eiki787: 我們單位還連坐法~ 中階主管也要負責~所以有聽說有課長跟 06/01 09:05
→ eiki787: 底下的講:晚上有要喝酒跟我講~一千元拿去搭計程車.. 06/01 09:05
推 spector66: 不錯阿 那各級市立學校高中國中小的教師請一體適用 06/01 09:08
推 TsaoJJ: 他只有指公務人員 06/01 09:17
→ fg008kimo: 42689.2見獵心喜 柯P做什麼都是錯的 KMT做啥都對XDD 06/01 09:52
推 natsukol: 講的好像只有公務員會酒駕 06/01 09:55
推 airlow: 每次政府要推政策,其他人動不了,就找公務員開刀 06/01 10:15
→ airlow: 雖然我也痛恨酒駕,但不喜歡這種特別被釘的感覺 06/01 10:16
推 spector66: 柯P說要由公而私 我覺得政府推一個政策當然要從自己 06/01 10:30
→ spector66: 先做起我覺得OK 但請納入各級學校教師 06/01 10:31
→ airlow: 其實更不滿的是,如果是整個政府比照辦理也就算了,可是這 06/01 10:34
→ airlow: 很明顯只能針對事務官,實務上更是只有針對沒靠山小基層 06/01 10:34
→ cosmo2256: 反正考績已經變成一種工具 愛拿甚麼當作評比項目就拿 06/01 11:09
→ cosmo2256: 甚麼做評比項目 那請問 通姦 吸毒 超速 闖紅燈 06/01 11:10
→ cosmo2256: 虐待動物 為什麼不必吃餅? 還有單位把 捐書 06/01 11:11
→ cosmo2256: 終身學習時數 也拿來當作考績項目 06/01 11:12
→ cosmo2256: 只差沒有把使用免洗筷 使用塑膠袋 汽機車排氣檢查 06/01 11:15
→ cosmo2256: 沒過 送去吃餅了 06/01 11:15
→ cosmo2256: 政府要推的政策多了 本來就有法令規定其罰則 公務員 06/01 11:17
→ cosmo2256: 平甚麼罪加一等 06/01 11:17
→ aguey: 喝酒配餅,不對味 06/01 12:30
推 sandyfanss: 小基層喝酒得自己開車,大議員喝完酒還可以在車上玩妹 06/01 12:53
推 kit279: 有啥好噓的 滿OK的阿 06/01 12:56
推 therock0809: 如果連這也能反對,誰會相信不是為反而反 呵呵 06/01 13:17
→ therock0809: 喔,抱歉,或是想酒駕怕被記丙,也有可能啦 06/01 13:17
→ cosmo2256: 喔,如果反對人是想酒駕怕被記丙,那贊成的人就是 06/01 13:26
→ cosmo2256: 工作能力差怕被打丙想找酒駕的人當墊背囉? 歪理 06/01 13:28
推 therock0809: 這邏輯真是呵呵,所以工作能力差的,會逼好的去酒駕 06/01 13:34
→ therock0809: 來被記丙囉~不知道誰才歪理,笑死 06/01 13:34
→ leoandkieo: 為了反柯開始護航酒駕公務員了 06/01 14:48
→ leoandkieo: 可以開始看看哪些是為反而反的,真的是照妖鏡 06/01 14:49
推 cosmo2256: 看不懂如果看不懂如果...那...的句子還來討論邏輯 06/01 15:00
→ cosmo2256: 真是呵呵 06/01 15:00
→ cosmo2256: 上句為:看不懂如果...那...的句子還來討論邏輯 06/01 15:01
推 therock0809: 沒關係啦,反正連這種反酒駕都有意見的話,為反而反 06/01 15:02
→ therock0809: ,我沒什麼好跟你辯的~ 06/01 15:02
→ cosmo2256: 反酒駕打丙等=反酒駕 不是神邏輯就是惡意栽贓 06/01 15:14
→ cosmo2256: 沒關係啦 反正我也沒有說你是為贊成而贊成 06/01 15:16
推 therock0809: 那不然您認為公務人員酒駕應該要如何?您有更好的意 06/01 15:19
→ therock0809: 見,我天天為您投書,謝謝,除此之外,我就覺得這是 06/01 15:19
→ therock0809: 好政策,不要酒駕就沒事了,不然丙等就活該,要是哪 06/01 15:19
→ therock0809: 天修法,一般人民酒駕,判唯一死刑或是鞭刑,我一樣 06/01 15:19
→ therock0809: 支持,因為我不會酒駕,而我也痛恨酒駕,就是這樣 06/01 15:19
推 yayayogo: 本來就不該酒駕了啊,這個規定剛剛好 06/01 15:45
推 cosmo2256: 我認為一般民眾酒駕如何處置公務員比照,請投書吧 06/01 16:04
推 therock0809: 好好好(哈欠) 06/01 16:12
→ spector66: 一般民眾又不是市府員工 比照什麼 06/01 16:12
推 FYJEN: 支持!本身願接受更高的規範標準來執法民眾 06/01 16:15
推 therock0809: 這位大大應該有能力統一改變 讓每個行業都能打丙吧 06/01 16:15
→ therock0809: 我想(哈欠) 06/01 16:15
推 MagicJohnson: 這時候又變成是公務員比照一般民眾了 怎麼跟砍福利 06/01 16:51
→ MagicJohnson: 的理由一樣啊 哈哈哈 06/01 16:51
→ MagicJohnson: 砍福利時是說應該要讓民眾比照公務員才對啊 06/01 16:52
推 aa08175: 本來就不能酒駕,罰再重都無感 06/01 16:58
→ aa08175: 上面跳腳的是覺得自己有可能犯嗎? 06/01 16:59
→ dpvj: 那你不要當台北市的公務人員就好 06/01 17:05
推 cosmo2256: 就是要一樣啊,不然幹嘛砍福利 06/01 17:11
→ goshfju: 認同 酒駕就是垃圾 06/01 17:39
推 goshfju: 除吃餅外 還要記過才對 06/01 17:43
→ Alphaz: 怎麼不直接死刑 06/01 18:19
推 therock0809: 誰要修法,你? 06/01 18:29
推 Alphaz: 只有罰則需要由公到私 加薪就要由私到公 不知這啥邏輯XD 06/01 18:47
→ Alphaz: 要是市府顧問酒駕 不知道柯P會怎麼辦 吃餅XD? 06/01 18:48
推 therock0809: 呵呵 06/01 18:53
推 startiger: 遇到市政顧問可能會轉彎 06/01 18:58
推 therock0809: 法律自然會辦,然後鐵定被議員要求開除,為反而反牽 06/01 19:00
→ therock0809: 拖一堆,真的很有趣XDDDDD 06/01 19:00
噓 nike00000000: 等酸酸成為酒駕的受害者 就會知道痛了... 06/01 19:18
推 Alphaz: 議員也要求開除洪智坤啊 有開除嗎? 06/01 19:20
→ Alphaz: 酒駕就直接丁等免職了幹嘛還丙 北市民代酒駕也要直接免職 06/01 19:21
推 therock0809: 拿解密的文件跟酒駕比,呵呵,真是標準的為反而反, 06/01 19:23
→ therock0809: 不想浪費時間了,可笑 06/01 19:23
→ Alphaz: 最好再刊登在四大報 市府員工OOO/民代OOO因酒駕免職 06/01 19:23
→ Alphaz: 這時候就有人雙重標準了 不意外啦 06/01 19:25
推 nike00000000: "一元"叫你吃屎你就會去吃喔 XDD 06/01 19:26
噓 nike00000000: 何況洪公佈的文件根本不是機密 讓民眾知情了解 也 06/01 19:31
→ nike00000000: 未損害市民權益 最多是行政瑕疵 比起當初簽的那些 06/01 19:31
→ nike00000000: 神約 損害市民權益者 孰輕孰重不會分辯? 06/01 19:31
→ nike00000000: 更別說拿酒駕肇事者類比更是好笑.. 06/01 19:34
推 xxxxcat: 推 希望屬下犯錯最高長官連帶懲處 06/01 20:35
→ Webb17: 薪水怎麼沒有以身作則 06/01 20:41
推 startiger: 可能市政顧問的小秘書沒事幹只好去抓酒駕 06/01 21:38
推 okstephen1: 成為酒駕受害者?被撞的不可能被罰 06/01 22:44
→ okstephen1: 酒駕本來就要不得 沒抓去關不錯了。 06/01 22:45
→ okstephen1: 酒駕的不當墊背誰當墊背 笑死 06/01 22:47
推 silentocean: 懲罰管制管考有增無減,卻又說要減少冗事… 06/02 00:50
推 startiger: 重點在他作秀的態度,那來定一條錯植愛滋器官相關人等 06/02 07:20
→ startiger: 考積丙等如何 06/02 07:20
→ delphi1989: 什麼事都不做才叫做英明,我懂 06/02 07:42
→ spector66: 酒駕規範跟減少冗事哪裏衝突了 06/02 08:23
→ therock0809: 呵呵 這樣也叫作秀~為反而反真是不意外 06/02 08:30
噓 aimgel: 酒駕已經關乎公務員的品德 不能做為考績評比 神邏輯 06/02 10:45
→ airlow: 有甚麼東西是無關品德的嗎?所以啥都能拿來做考績評比搂 06/02 11:29
→ spector66: 樓上 你應該問"有什麼犯罪是無關品德的嗎" 06/02 12:40
推 rabbit2233: 好政策ㄚㄅ 06/02 12:53
→ airlow: 對,所以所有犯罪都能拿來做考績評比的意思瞜 06/02 13:18
→ airlow: 品德不好考績不好,那相對來講我扶老太太過馬路考績要加分 06/02 13:19
→ airlow: 既然考績要跟品德掛勾,那好人也要吃甲 06/02 13:20
推 uco330: 沒說不能喝酒 喝了酒就別開車 北市捷運那麼普及 方便得很 06/02 15:22
推 ganbaru: 幹嘛不送他個丁 06/02 19:56
→ spector66: 如果你看不懂"比例原則"這四個字 就去多唸一點書吧 06/03 09:53
→ airlow: 喔?那你知不知道比例原則根本就是不確定法律概念 06/03 09:57
→ airlow: 拿比例原則來說嘴就表示你也知道這事往大講就是錯的 06/03 09:58
→ airlow: 我覺得錯的就是錯的,你原則錯了只是因為小事所以大家容忍 06/03 09:59
→ airlow: 那也只是鄉愿 06/03 09:59
→ airlow: 你覺得酒駕嚴重,所以可以適用,就會有人覺得超速也很嚴重 06/03 10:01
→ airlow: 然後哪天闖紅燈撞死某某人的新聞一出來,闖紅燈也變嚴重 06/03 10:01
→ airlow: 違停導致機車閃避被輾也,喔~~~違停也很嚴重 06/03 10:01
→ airlow: 你再來拿比例原則說嘴呀 06/03 10:02
→ airlow: 反正奇摩子不對了,比例就不對了 06/03 10:02
→ spector66: 沒錯阿 如果社會有共識認為是嚴重違規的事情 就會對 06/03 10:03
→ spector66: 政府形象有相當損害 那叫你吃丙也只是剛好 06/03 10:03
→ spector66: 等到社會共識認為扶老人過馬路好棒棒應該吃甲時 06/03 10:04
→ spector66: 我就幫你打甲 你乖乖再等一下 06/03 10:04
→ airlow: 你說剛好就剛好?憑啥?現在是燒女巫,大家看不爽誰就燒誰嗎 06/03 10:04
→ airlow: 公務員自己本身的權力呢?還是公務員就不是人 06/03 10:05
→ spector66: 你說不剛好就不剛好? 現在考核辦法是你在訂嗎 燒你嗎 06/03 10:05
→ spector66: 你是想要主張 "我有酒駕傷害機關聲譽的權力" 嗎 06/03 10:06
→ airlow: 身為要被燒的對象還不能有意見嗎?今天燒得不是自己,誰知 06/03 10:07
→ airlow: 道哪天會不會這樣就被民怨燒到?民粹治國那麼理直氣壯喔 06/03 10:07
→ airlow: 再說民意如果真那麼高漲,要不要全國法律適用?那我還真的 06/03 10:08
→ airlow: 沒意見啦,酒駕視同預謀殺人這條我一直很希望通過 06/03 10:08
→ spector66: 身為你要自焚時會順便被燒到的機關 不能有意見嗎 06/03 10:09
→ spector66: 你一個人酒駕拖累機關甚至全體公務人員形象你要賠嗎 06/03 10:10
推 airlow: 這就是公私不分,以前黨國不分思想的遺毒,講難聽點現在公 06/03 10:16
→ airlow: 務員下班後要做啥是公務員自己的事,關你整個機關屁事 06/03 10:17
→ spector66: 好棒棒的見解喔 想必你認為黑貓宅急便開除北投女童 06/03 10:33
→ spector66: 命案的龔重安也是不當開除吧 快去扭轉社會的思想遺毒阿 06/03 10:33
→ airlow: 你的見識只有這樣嗎?能開除是一回事,能不能入法又是另一 06/03 10:34
→ spector66: 你的見識比較高深快去推動個不民粹的去除黨國不分 06/03 10:36
→ spector66: 公私分離運動阿 加油 06/03 10:36
→ airlow: 那你敢推一個犯案人士公司不得任用的法嗎?個別公司要不要 06/03 10:38
→ airlow: 用是一回事,但是你要立法剝奪工作權又是一回事,你分不出 06/03 10:39
→ spector66: 請問今天打你丙是要開除你了嗎 好啦如果你酒駕被記兩 06/03 10:40
→ spector66: 大過開除或一丙就開除 我就幫你聲援啦 06/03 10:40
→ airlow: 重點就是立法強迫干涉私人,你不要這麼大而化之 06/03 10:40
→ airlow: 全國都不敢推的法,就只敢丟在公務員身上,這還不能抗議? 06/03 10:42
→ airlow: 你是公務員的話,難道是奴性深重? 06/03 10:42
→ spector66: 立法強迫干涉私人什麼 干涉你酒駕的權力嗎 我都要笑了 06/03 10:44
推 airlow: 不是酒駕的權力,而是與全國人民受相同刑責的權力 06/03 10:47
→ airlow: 這要求很過分嗎?甚麼時候要求平等還要被嘲笑了? 06/03 10:47
→ mswow: 就算公務員0酒駕,民眾就不會酒駕嗎? 柯P邏輯有問題嗎? 06/03 18:07
→ chvkimo: 從北市八萬名公務人員率先做起 06/03 23:08
推 leoandkieo: 某A戰力真的很弱,新北市據我所知酒駕相關懲處已經行 06/04 11:15
→ leoandkieo: 之有年,怎不見你出來?連這也可以反,嘆為觀止 06/04 11:15
→ airlow: 連這也不能反,才是嘆為觀止吧,被奴化的很厲害 06/04 13:05
→ airlow: 遭受不公平待遇還不知道,有人幫忙發聲還阻止 06/04 13:06
→ airlow: 是自甘當次等公民當得很爽嗎 06/04 13:06
推 goshfju: 跟公務人員不能兼職比起來 這個規定算合理蠻多 身為人本 06/04 13:49
→ goshfju: 來就不能酒駕啊 公務員還好 酒駕情形不普遍 當兵時最瞎 06/04 13:49
→ goshfju: 志願役超愛酒駕.. 那時就覺得那些酒駕的人為何還有資格 06/04 13:49
→ goshfju: 繼續當志願役 啃國家的錢 06/04 13:49
推 leoandkieo: 不要濫用奴化好嗎?酒駕給你考績丙=把你當奴隸?以為 06/04 15:26
→ leoandkieo: 用個大眾容易有感覺的詞就能合理化你的論點,可笑 06/04 15:26
→ airlow: 其實這跟禁止兼職,只是程度上不同,但出發點是一樣的 06/04 15:31
→ airlow: 就是公私不分,要求公務員私底下也受控制 06/04 15:31
→ airlow: 差別在酒駕是大部分人,甚至公務員本身也反感的行為 06/04 15:34
→ airlow: 但就像我前面所擔心的,酒駕大家可以接受,那接下來超速也 06/04 15:35
→ airlow: 好像沒那麼不能接受,闖紅燈、違停等等 06/04 15:35
→ airlow: 事情常常是在你第一次讓步時,就失去了繼續反抗的立場 06/04 15:37
推 leoandkieo: 如果這種低等級的立論依據我想也很難跟你辯駁了 06/04 16:06
→ leoandkieo: ^如果是 06/04 16:07
推 ksxo: 這種東西也能反彈 笑了 06/05 11:26
推 winbond: 酒駕吃丙有什麼問題? 06/06 09:43
推 kyo7300918: 合理 06/09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