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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chao0201: ......... 05/15 07:31
噓 g8g89g8: 神理論 只能推了 05/15 08:44
噓 wwf0516: 失業沒錢怎麼繳? 你可以幫我繳嗎 05/15 11:56
推 BlackCoal: 立委諸公用“年金”來包裝“稅”,但是又把法條訂成一 05/15 12:55
→ BlackCoal: 定要參加,根本就是搶劫呀! 05/15 12:55
→ a9301040: 沒有罰則就不是稅,現行法只對配偶有真正義務,當事人是 05/15 17:33
→ a9301040: 不真正義務,簡單來說政府只能一直發繳款通知,不能裁罰 05/15 17:33
→ a9301040: ,如果是稅,滯納金、罰款早就強制執行,公務員就準備被 05/15 17:33
→ a9301040: 扣三分之一薪水了! 05/15 17:33
推 edward0811: 樓上太認真了吧,這篇不過類似失業稅 05/16 17:00
→ edward0811: 其實政府硬起來,欠健保國民年金應可強制執行 05/16 17:02
→ edward0811: 只是被強制執行後,拿到了錢會少很多選票 05/16 17:02
→ a9301040: 國民年金對當事人不能強執喔 05/16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