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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EKKER: 先請病假,還沒康復 再請延長病假,最後在留停 03/08 21:49
→ TREKKER: 命都快沒了,還管黑不黑? 輕重分不清楚。 03/08 21:53
→ opm: 一般正常點是假請光了還不行才上留職停薪? 03/08 21:58
推 samug: 先把所有的假都請完(包含事病假),然後進入延長病假(可 03/08 23:29
→ samug: 分次請,但2年內合計不得請超過1年,而且天數是含假日), 03/08 23:29
→ samug: 如果拿到醫生證明康復了就可以回來上班,沒有的話再進入留 03/08 23:29
→ samug: 職停薪,我記得最多1年的樣子,如果仍未痊癒就要辦理退休 03/08 23:29
→ samug: 或資遣了 03/08 23:29
→ fascinatjok: 謝謝大家,我會好好規劃的~~ 03/11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