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職系任用資格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amkero (nomad)
時間 2015-02-14 11: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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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大好, 我是地特考上,今年7月可以區域內調動, 看到事求人上面有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意思是只有當初考上是"一般民政"的任用資格才能嗎? 如果是教育行政就不行嗎? 以及,7月份可以調動,現在投履歷會不會過早呢? 最後想請問各位用事求人的經驗,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等,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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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nuboy: 教育行政與一般民政視為同一職組得單向調任 02/14 11:45

CamryHybridQ: 請詳職組職系一覽表 02/14 11:58

amkero: 了解,因為以為他是嚴格限定當初考上的類科 02/14 13:22

orangapple: 可以投看看啊!說不定對方願意等。 02/14 15:20

maniaque: 太早了,更不用講,搞不好當事人之後看到更好的缺 02/14 16:02

maniaque: 先跑了也說不定.... 02/14 16:02

jcll: 太早了 7月才能動機關不會等那麼久 5月再丟還差不多 02/15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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