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公務員不是不能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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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9301040 (加油)
時間 2014-09-10 05: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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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為什麼 : 這種問題經常有人在問 : 依憲法第11條 : 人民有講學與著作之自由 : 函釋所言公務員於補教業教學 : 須經機關首長同意 : 根本毫無道理可言 利害衝突 + 公務員不可分心 : 官員如於公務時間至學校教課 : 當然必須經過首長簽准同意 : 但公務員利用自己公餘時間 : 從事補教教學活動 : 這是憲法明訂保障人民之權利 : 補教教學 : 一不涉及職務利害 補教教學不一定會沒有利益衝突, 教育局←→國中、國小補習班 辦理國家考試人員(含監場)←→國家考試補習班 : 二不損及政府形象 基本上,大家會說你太閒,公家都好閒 但民間公司,很多人也都兼職好嗎 的確是無損政府形象 但媒體會妖魔化政府及公務員 : 三不違法 有公務員服務法了啊,許可才不違法 : 何須經首長同意? : 這個問題雖經函釋過 : 但似乎仍不明確 : 其實只要有案例可以提請大法官解釋 退休大法官自己都被打槍了,還自己撤件 這...王大法官可是民法天王,司法界應該半數以上都是他學生 民法權威王澤鑑 打消赴陸講學 2014-03-27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民法權威王澤鑑已決定撤回赴大陸講學申請。 國內民法權威、台大名譽教授王澤鑑,自二○○三年大法官任期屆滿後,多次赴大陸講學 ;但因他仍具有等同現職大法官的優遇大法官身分,司法院認為他仍應受公務員兼職時數 的限制,且有社會觀瞻的考慮,擬不准他的赴陸申請。王最後決定撤回申請,不去大陸講 學。 王澤鑑著作等身,他撰寫的「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八冊叢書,有法學界「天龍八部」之 稱,是法律系學生必備的教科書,在中國大陸法學界也十分火紅。 王澤鑑今年七十五歲,依照他任期屆滿時的規定,學者背景出身的大法官,可以比照實務 界出身的大法官辦理優遇。優遇大法官不必辦案,但須做研究、撰書,每月可以領取等同 現職大法官的薪水逾廿萬元,也有年終、考績獎金。 近年來王澤鑑常赴大陸講學,但司法院自去年起開始逐步駁回王的申請。司法院認為,王 澤鑑既是領現職薪水的大法官,要和一般大法官、公務員一樣受到兼職時數的限制。因此 ,王去年第一次申請去大陸講學獲准,第二次即因超過時數而遭駁回。 王澤鑑今年再提出申請,司法院考慮後認為,優遇大法官常赴大陸講學,社會觀瞻不佳, 擬駁回王的申請;不過,在正式駁回前,王就撤回申請。 和王澤鑑有相同情形的是優遇大法官施文森。他去年申請了兩次獲准,第三次遭駁回,今 年未再申請。 : 機關以行政命令禁止公職人員於公餘從事補教教學 : 是否違反憲法第11條 : 一切就再明朗不過了 許可,完全是機關的管理權限,光憑「社會觀感不佳」就駁回XD 而且對象是大法官,超級懂法律+法界橫著走(司法院官員、法官都是學生) 如果他們都不敢對機關許可開槍,那我們... 不過,新聞是跟中國有關就是,可能與兼職關係較弱 說不定去美國、日本就可以 PS:需要勇者人試試... -- 真的,誰會沒事想兼職,當然是缺錢要餬口飯吃 悲哀的島,悲哀都是自己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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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newfoot: 觀感不佳常用於落後國家,金玉其外,敗絮其中,自古 09/10 05:09

pttnewfoot: 有云 09/10 05:09

skyleo: 歐美不少公司以影響公司聲譽為由開除員工,真是落後國家 09/10 09:53

goshfju: 就是要養家糊口才會下班又兼職阿 沒經濟壓力在家爽爽睡就 09/10 10:39

goshfju: 好 卻被解讀成太閒 這就是台灣 09/10 10:39

gardenless20: 慘慘 09/10 15:54

lise1017: 你怎不問郭董沒經濟壓力為啥不爽爽睡 12/26 12:44

lise1017: 不講郭董全台外企加上市櫃大老闆高官怎不爽爽睡 12/26 12:45

lise1017: 公務員薪水沒辦法養活你 不會往上爬 或轉行嗎 搞啥兼職 12/26 12:47

lise1017: 這就是台灣公務員的亂象 考公務員的人90%都是想爽的 爽 12/26 12:48

lise1017: 過一輩子退休有終身俸更好 要拼的人早在世界級企業拼了 12/26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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