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到受訓前才放棄資格,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Fleee (小捲)
時間 2014-07-02 22:41:22
留言 5則留言 (4推 0噓 1→)

如題 小弟今年有幸考上關務三等 想請教版上前輩 若參與了選填志願分發作業 直到受訓前才放棄資格 除了喪失公務員錄取資格之外 會不會還有什麼額外的法律責任? 感謝!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107.1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04312085.A.8A2.html

abelexam:想想那些高分落榜明年再來的人…道義上的責任 07/02 22:49

opm:無,就算拖到報到後覺得是火坑直接放棄的,不乏其人 07/02 22:59

choipei:法律責任沒有 只是火坑沒人跳 開缺機關會很困擾 07/02 23:02

Ouiful:擺個火盆跟針山在我面前 我不想跳難道還要被抓去關? 07/03 08:25

newimpotence:基礎訓爽完就離職的也有啊!XD 07/03 11:22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