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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niaque:0元手機只會讓主管天天幹較該承辦人..... 05/30 20:56
→ maniaque:而之前的公務門號也是被詬病,所以才很多修正成把門號過戶 05/30 20:57
→ maniaque:給機關,然後由機關去繳納這個門號的費用,上限500or1000 05/30 20:57
→ otis000:慷公家之慨的之前發生的案例是 用自己的信用卡代刷 05/30 23:22
→ otis000:然後把信用卡紅利佔為己有 這還被行文糾正 05/30 23:23
→ otis000:即使是廠商自願給的優惠也不代表公務員就可以隨便拿 05/30 23:33
→ maniaque:還是請搞清楚"通信費補助"範圍是什麼吧.... 05/31 08:27
→ maniaque:"月租費"?? 打多少算多少??? 05/31 08:27
→ maniaque:而且,照這種論點,那請問一下,國民旅遊卡補助 05/31 08:29
→ maniaque:公務員買的東西沒有實際用在旅遊上,算不算貪呢???? 05/31 08:30
→ maniaque:而且,說實在的啦,一堆人都不知道拿這公務門號.... 05/31 08:46
→ maniaque:【背後所要付出的代價】是什麼........ 05/31 08:46
→ maniaque:跟大家講啦,要選這隻公務門號,還是選擇下班關機不接電話 05/31 08:47
→ maniaque:相信大多數主管寧可選擇後者,也不要選擇前者... 05/31 08:47
→ maniaque:大家門號拿的已經有點被迫跟無奈了...... 05/31 08:48
→ maniaque:信用卡紅利還是啥的,那類型跟這又天差地遠.... 05/31 08:49
推 dummy19:感謝K大.M大.O大熱心回應! 06/01 16:32
→ dummy19:承辦人目前的問題在於此批手機尚未登入財產系統 06/01 16:34
→ dummy19:續約前的手機似乎也未被登帳,但礙於年度考核,必需落實財產 06/01 16:35
→ dummy19:登帳;而先前負責的採購者從頭到尾都不出聲@@...變成新接財 06/01 16:36
→ dummy19:管的承辦人搞不清楚狀況,也無從釐清應如何劃分權責 06/01 16:38
→ dummy19:故上來請教意見,目前心裡有譜了,謝謝各位大大的寶貴建議! 06/01 16:40
→ maniaque:有些事情,是要試著裝模糊的,硬要去釐清只是會很難看 06/01 22:56
→ maniaque:你若要從嚴認定此類均要登錄財產,那反過來講,若今天持有 06/01 22:57
→ maniaque:門號的手機使用人一個月只打30元,卻繳了1000圓通話費 06/01 22:57
→ maniaque:那你若是承辦這門號的申辦,要怎樣解釋這一部份呢??? 06/01 22:58
→ maniaque:持有門號的主管可以直接反打你承辦一巴掌的...... 06/01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