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計畫經費不足擬追回經費的公文寫法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lilac6 (累)
時間 2014-05-14 17: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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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上先進好 我在去年十月開始接任某老師的國科會計畫助理, 這個計畫按規定有核給老師研究主持費(102/8-102/12), 但因跟前任助理匆促交接,一直沒有注意到這筆費用,等到發現時, 剩餘經費只夠支付三個月的主持費(也就是有兩個月的主持費沒著落……) 由於這筆費用是國科會主動核給,不能從其他項目流用, 詢問學校主計後,可行的解決辦法是: 追回部份經費,到出納組繳回款項,等錢回到計畫後,再報支費用。 因為當初經費都報給老師的工讀生,跟對方解釋後, 對方也同意先繳回兩個月的工讀薪資, 但問題是—— 我不知道怎麼寫這個簽……… 雖然看了不少公文寫作的參考資料, 也爬了板上有關經費、公文寫作的文章, 我還是不清楚究竟要怎麼陳述這件事情, 以及究竟這個簽要以誰的名義來寫? 有請各位前輩指教,謝謝!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2.68.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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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tx4869n:問辦公室負責公文的助教呢? 這種特殊情況很難找到類似的 05/14 20:10

aptx4869n:(我以前當助理時發公文大多是看系統中別人的範例) 05/14 20:11

wands:追回工讀費,讓主持人領主持費? 沒在作預算控制嗎? 05/14 20:44

cat1758:只想說老師很不照顧學生~~自己領主持費~叫學生把錢吐出來 05/15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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