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公營事業轉高考及格的年資問題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shensnet (蛋蛋俠)
時間 2013-11-26 15:38:27
留言 45則留言 (8推 0噓 37→)

我是當初經由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招考合格錄用的台電公司職員。 今年進公司第三年,目前支薪比照分類四職等一級(實際歸類職等 為分類五職等一級),由於生涯規劃之故,仍在準備高等考試三級 。在此,有關於公營事業人員轉高考及格人員退休年資的認定問題 想要請教。 首先,我已先上網查詢過相關資料,相關者有以下三份文件: 第一份文件,是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3項: 「公務人員在本法修正施行後,曾任依規定得予併計之其他公職或公 營事業人員之年資,應於轉任公務人員時,由服務機關轉送公務人 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機關按其任職年資、等級對照公務人員繳費標 準換算複利終值之總和,通知服務機關轉知公務人員一次繳入退撫 基金帳戶,始得併計其任職年資。」 第二份文件,是銓敘部90.12.26九十退三字第2094389號函釋示: 「公務人員退撫新制實施前之公營事業人員年資,如為各事業機構 編制內職員,且該年資得依其單位退休規則(勞動基準法除外)採計 為退休年資,又未曾領取退離給與,則於依公務人員退休法辦理退 休時,得申請併計公務人員退休年資。至公務人員退撫新制實施後 任職公營事業職員之年資,則須依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 12條第3項之規定,辦理補繳基金費用本息後,始得併計其任職年 資。」 前兩份文件的內容,大意乃滿足特定條件之公營事業人員在轉任公 務人員後,可於購買年資後併計兩者退休年資。 問題主要是在第三份文件,銓敘部87.06.26. 八七臺特二字第1632 884號函: 「…所稱『監、師』係指經正式派為分類職位六等以上之人員,所稱 『員』,係指經正式僱用為分類職位五等以下及評價職位人員。再查 貴部八十五年十月二十三日經(85)人字第八五0三一五八八號書函 略以,依『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用人費薪點表』所定,分類職位計有 十五等,評價職位計有十四等,分類職位係從事管理性、專業性工作 ,評價職位則從事操作性、技藝性工作,評價職位除九等以下相當於 行政機關技工、工友外,評價十等以上職位之支薪標準等同於分類四 等以上,惟其工作性質與分類職位仍有所不同。又依貴部八十六年一 月十五日經(86)人字第八五0四二八一七號函釋略以,派用人員係 以在政府文武機關充任雇員以上之年資,至於分類職位五等以下職員 係屬雇用人員工員身分。四、因查『技術人員曾國內外公營機構相當 委任官等技術職務年資認定採計提敘俸對照表』規定,貴部所屬事業 人員第六職等相當於行政人員第五職等,惟第五職等以下,則與公務 人員各職等無法對照。因此,有關評價職位人員之性質歷來均經本部 認定係屬『工等』,不得提敘俸級在案。又如前所述,公務人員退休 年資之採計,依規定行政機關技工、工友之年資,歷來均不予採計為 公務人員退休年資,因此,公務人員曾任貴部所屬事業機構評價職位 人員年資,自不得採認併計公務人員退休年資。」 第三份文件顯然牽涉分類第五職等以下人員的身分認定,文中提到: 一、「所稱『員』,係指經正式僱用為分類職位五等以下及評價職位 人員。」 二、「派用人員係以在政府文武機關充任雇員以上之年資,至於分類 職位五等以下職員係屬雇用人員工員身分。」 三、「評價職位人員之性質歷來均經本部認定係屬『工等』,不得提 敘俸級在案。」 分隔線------------------------------------------------------------ 我的問題是: 一、按文所指,雖然我為台電「職員」,但因歸類職等為分類五等,似 乎仍被視為「工員」?倘若如此則甚怪,畢竟我等職員係屬台電公司人 資單位認可之「派用人員」無誤。(台電公司人事規章明訂經濟部所屬國 營事業招考合格錄用者為派用人員,詳文略。) 二、「工員」=「工等」? 三、不得提敘俸級在案者,究竟是指「工員」抑或「工等」? 四、分類五職等以下的人員,究竟是否被視為所謂的「工等」? 五、承上,若是,則是否表示我在升到分類六職等前考取高考的話,我原 本在台電的年資無法併入公務人員退休年資? 六、再承上,在二職等到五職等的年資該如何認定呢?舉例來說,如果我 在台電工作第5年升第六職等後,又多服務了3年,也就是服務滿7年。之 後第8年考上高考轉任公務人員,那這樣是可以採計7年整的公務人員退休 年資呢?還是僅能採計升六職等後的那3年年資呢? 以上問題,懇請熟悉人事相關業務的貴人指教。 -- 我達達的馬蹄聲是妳美麗的錯誤 我不是歸人 我是馬 名字叫達達 -- ◆ From: 220.141.174.85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385451518.A.350.html

teardown:退休年資不要想了 ===> 只能併計休假年資 11/26 15:54

teardown:你引的這些條文都是, 當年高普考分發到台電之後 11/26 15:55

teardown:轉任行政機關時認定的 11/26 15:55

teardown:現在經濟部自行招考的 ===> 不是公務人員 ===> 不能併計 11/26 15:56

teardown:退撫 11/26 15:56

teardown:當然也沒有所謂 "補繳退撫"的問題 11/26 15:56

teardown:ps:現在還有補繳退撫的大約就, 央行,勞保局 11/26 15:57

teardown:高普考分發到這兩個機關...之後商調出來,可以補繳, 11/26 15:58

teardown:然後併計退休年資 11/26 15:58

shensnet:嗯…請問有沒有支持您這個說法的相關根據呢?不是懷疑您 11/26 16:48

shensnet:什麼,純粹覺得有根據的話比較有公信力,畢竟我在找這些 11/26 16:48

shensnet:資料的時候都沒有看到您說的那些限制條件。 11/26 16:48

Sunny1988:簡言之,國營事業人員無退撫年資,也無提敘或比敘之問題是 11/26 16:48

shensnet:難道說是我對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3項的理解 11/26 17:03

shensnet:有錯誤嗎? 11/26 17:03

GuoJia:我正在補繳土銀年資耶 雖然還沒結果~ 11/26 17:32

wands:才三年年資 根本無法適用這些函釋 11/26 17:35

erotic:這算盤是怎麼打的? 要考高考,進去前二年就要考了,現在都到 11/26 18:29

erotic:六職等(月薪五萬多)才要考高考,自己想清楚吧... 11/26 18:31

MJordan23:e大 有時候是人生規畫 跟第幾年考無關 11/26 19:10

shensnet:喬登大道出了小弟的心聲了,可以稱呼你一聲大葛格嗎? 11/26 19:21

maniaque:別亂了,油電水自招沒有併退撫年資的條件.......... 11/26 19:45

maniaque:樓主翻的都是以前舊制招考進去的那些老芋頭用的條文 11/26 19:46

shensnet:唉… 11/26 20:00

littledrop:自招的..除了前幾年健保局那批 幾乎都沒有退撫年資吧? 11/26 20:04

incoch:不能買,我問過了。不信可以自己去問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 11/26 20:45

alops:我去年進港務公司,今年來地特單位,確認過有休假年資。 11/26 22:26

alops:沒有計其他年資... 11/26 22:26

lucas01:ero人家沒說類科 不想得你在想甚麼 而且他還沒六 就算他 11/26 23:22

lucas01:六 高考也差不多吧 對我們類科來說 台電要第六年才追得上 11/26 23:23

lucas01:litt也太孤陋了吧 北捷那批都可以快媲美黑官了 11/26 23:26

lucas01: 快可以 11/26 23:26

erotic:哦,沒看仔細,但是原po進公司第三年,照理說應該可以到5等 11/27 00:58

erotic:不知道是因為還沒滿第三年,還是中間發生什麼隱情... 11/27 00:59

erotic:5職等都有48k了。 什麼第6年才追得上,你用月薪算,會準嗎? 11/27 01:01

erotic:月薪/月薪比 要不要比較一下? 講的一副"你們"類科很高尚... 11/27 01:02

shensnet:e大不好意思糾正前輩一下,所謂第三年就是滿兩年,所有 11/27 01:07

shensnet:目前我確實是一年一等四等無誤喲。 11/27 01:07

erotic:總之,只有義務役當兵年資可以併入退休年資,國營公司的公保 11/27 01:10

erotic:年資只能併休假年資 11/27 01:11

ihakkanet:國考分到行政機關再商調台電之後再調行政機關也可補繳 11/27 09:59

ihakkanet:國營退府年資 11/27 09:59

shensnet:感謝各位,我已經得到可靠情報,確認轉任前之公營職員年 11/27 12:20

shensnet:資可以購買了。有跟我之前相同疑問的人可以站內信給我, 11/27 12:20

shensnet:我再另行說明較細節之部份。 11/27 12:20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