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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erson.miaoli.gov.tw/doc/法規宣導/10111/1011116曾任國立大學約用人員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如與原任職年資銜接,得否併計休假年資一案/府人考字第1010229978號.pdf
由上開函釋可知,如為校務基金自籌經費進用之人員,其年資仍不得併計休假年資;除非你是由「政府預算」進用的,你的薪水是以月計算並且是依預算法相關規定通過的,這樣才能在你任公職滿一年後,併計為休假年資。
所以你可以看一下當初離職證明上是否有註明,沒有的話可以請貴單位人事致電詢問你的前單位。
另外,得否併入休假年資的函釋非常多,假設沒找到基本上就是「沒辦法」,人事也無法去「爭取」什麼;至於併計退休年資,那更是嚴格了,別想太多 orz
: 各位前輩好,
: 小弟今年考上高考,
: 之前在國立大學擔任校務基金進用人員(非國科會研究助理)快要兩年,
: 爬了文,好像沒辦法併記退休年資,
: 但是想請問一下,
: 那段年資能否併記休假年資呢?
: 麻煩前輩們解惑了,謝謝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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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1.21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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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ink1212:校務基金一定不行 10/06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