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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genderbb:公務機關是不裁人的,唉 12/16 23:30
推 kuters:不知道會不會餵餅吃,呼! 12/16 23:33
→ sichi:太爽了 以後要請公司私下給安全員工危險人物名單+近照 12/16 23:37
推 moodhunter:肯定不會,說不定還連年甲等..因為長官也怕性命不保 12/16 23:37
→ moodhunter:給個乙不一定就被捅一刀~給丙不就殺全家 12/16 23:38
→ sichi:免得不幸遇到然後衰爆 為什麼他們只想到那些人的工作權益 12/16 23:38
→ sichi:卻沒想到我們這些人的人身安全精神壓力等等呢? 12/16 23:39
→ sichi:我聽過啊 請他走說是欺負他 不給他工作讓他沒有表現 12/16 23:39
→ sichi:其實是給他事他都不做啊 然後就說要去告 什麼鬼政府啊 12/16 23:40
→ sichi:原本規定已經很糟 改得更慘 果然是沒ㄋ 12/16 23:40
推 moodhunter:國之將亡啊,妖怪越來越多 12/16 23:41
推 kuters:可以把自己遇到的例子跟立委講~ 12/16 23:43
→ R3210:這樣那些腦殘民意代表才有機會罵公務人員啊 12/16 23:48
→ R3210:到時候有精神疾病的抓狂把民眾打傷,記者又有新聞可以寫了 12/16 23:48
→ hbk2133:那精神疾病免役也順便修了吧~ 12/17 00:41
推 meaning12:以後要更累了 12/17 00:59
推 papawalk:公家機關人員隱性精神病者都已經一堆了,禁令刪除不是雪 12/17 01:41
→ papawalk:上加霜嗎??? 12/17 01:41
→ m95c0223whh:我覺得有病識感 有病就就醫是正確的 人生病就是要看 12/17 05:36
→ m95c0223whh:醫生 所以這種法令本來就該廢掉 不然有些人有病也因 12/17 05:38
→ m95c0223whh:為這個法令而不願就醫 這才不好吧 一個人適不適任跟 12/17 05:38
→ m95c0223whh:那個人的健康問題不是等號吧 這個法令本來就不適當 12/17 05:38
→ m95c0223whh:本來就該廢 先別說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權益 用個法令讓生 12/17 05:39
→ m95c0223whh:病人不願就醫 不是很好 這才會有問題 而願意尋求醫學 12/17 05:40
→ m95c0223whh:協助算是正常的人的人權即就業機會 本來他們的權益就 12/17 05:40
→ m95c0223whh:要受到保障 12/17 05:40
→ yashiro:這是哪個智障提議修改的... 12/17 10:55
→ wind0710:因為有神經病任公職快五年,為某人解套 12/17 11:24
推 iRAVE:八成是有大官的小孩或親戚是精神病患者 12/17 11:29
→ iRAVE:精神病患+有靠山=無敵狀態 12/17 11:30
推 lucifax:笨蛋也可當公務員 像是某個存的比薪水還高的 12/17 12:02
→ m95c0223whh:我想表達 事實精神病不等於有暴力傾向 這樣汙名化大了 12/17 15:24
→ kuters:樓上觀念正確 :) 12/17 16:22
→ JaXD:一群邪魔歪道敗類中公務員一一現出嘴臉 07/16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