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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ands:還可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 11/30 21:04
→ bluesun:寫簽問老闆啊 11/30 21:16
→ opm:業務承辦人沒權限自己決定怎麼做吧,收到判決書拿去問主管吧... 11/30 21:58
→ opm:有個方向,再上簽看是依判決結果改核,提出上訴還是再審啥... 11/30 21:59
→ opm:行政訴訟上訴印象裡是法律審了,機關內有法務單位的話,可以會下 11/30 22:01
→ koller:應該要簽會法制室吧 11/30 22:02
→ opm:不過沒太多時間耗,20天內異議文件就要送到法院的樣子...-.- 11/30 22:03
→ opm:先不用急著想敗訴怎麼辦,答辯書送出去應該從準備庭開始,然後準 11/30 22:06
→ opm:備程序結束後,再來個言詞辯論,拖一兩個月正常,搞半年也不奇怪 11/30 22:08
→ opm:好好寫答辯書...,這兩個星期收了十來件行政救濟案吧,還在努力 11/30 22:10
→ opm:的製造文件中...-.-寫多了大概也就那回事?過場是要走的,而理論 11/30 22:11
→ opm:上公務員不該執著判決勝負?而是希望得到個公正適當合法的結果 11/30 22:12
→ opm:其實我根本應該算法律門外漢,從緩起訴處分跟判決書開始認識訴 11/30 22:15
→ opm:訟和行政救濟程序的...-.- 11/30 22:16
推 maniaque:法制:請該業管課室依相關法規辦理.... :D 11/30 22:34
→ smilelover: koller:應該要簽會法制室吧 <== XD 11/30 23:56
→ opm:即使機關有法務法制的部門,一般來說也不會就業務的實際運作表 12/01 05:29
→ opm:示太多意見的,能夠在法律面指出問題所在,就應該很感謝了,大多 12/01 05:30
→ opm:數的承辦人,法律背景可能不是太深厚... 12/01 05:32
→ proletariat:其實也不用太擔心啦,基本上行政法院是人民敗訴法院, 12/01 09:25
→ proletariat:除非貴機關有犯錯,不然民眾要勝訴機會很小. 12/01 09:25
→ proletariat:先前本機關也是被告上行政法院,好笑的是承辦人還沒準 12/01 09:27
→ proletariat:備就去開庭,結果被原告提一堆法令函釋修理得啞口無言, 12/01 09:27
→ proletariat:要不是法官有迴護,不然該贏未贏那才叫好笑哩! 12/01 09:28
→ proletariat:基本上只要行政處分有法令依據.認定事實有確實證據佐 12/01 09:30
→ proletariat:證,然後出庭時要有準備,提告的民眾要勝訴也不簡單. 12/01 09:31
推 efreetia:簽會法制室通常不會有什麼建設性的答案... 12/01 12:36
→ opm:說是人民敗訴法院似乎有些過了,雖然民眾勝率的確不高... 12/01 20:34
→ opm:也不需要找太多東西,就當初處分的依據,看看對方是否有提出新事 12/01 20:36
→ opm:證,一些亂扯的函釋法令其實不見得要理會,有些民眾扯東扯西的 12/01 20:37
→ opm:本事非常高,但是不見得與案情有關,也不需要每次有補充...來,就 12/01 20:39
→ opm:需要補充答辯,要不有人3天補個文來,會煩死... 12/01 20:40
→ opm:其實也許習慣就好了,第一次當機關被告的代理人上法院也許緊張 12/01 20:42
→ opm:些,等一年出了一百以上庭次後,應該會麻痺掉吧?反而群眾陳情示 12/01 20:43
→ opm:威的場面比較難控制,跟法院打交道大致上照程序走個過場,不太會 12/01 20:45
→ opm:有啥雞豬魚,臭雞蛋大便啥的... 12/01 20:45
→ opm:碰上不知道是不是精神狀況有問題,身上好像藏著些"好料"的民眾 12/01 20:48
→ opm:來機關大吵大鬧,比上法院麻煩多了... 12/01 20:48
→ opm:收文答辯期限也沒幾天可耗,趕快寫寫持會出門了事就好...-.- 12/01 20:50
→ sneak: 威的場面比較難控制,跟 https://noxiv.com 08/06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