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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ands:承辦人 不合理就決給次低標 11/24 11:51
推 poesia:看鈞長比較喜歡哪一種 但不管承辦人做了什麼決定 還是 11/24 12:15
→ poesia:要給鈞長看過 不是嗎? 11/24 12:15
推 tunahsu:不然簽報單位首長核定 11/24 15:26
→ bostonred:請 鈞長核示... 11/24 15:49
→ gilern:廠商有回函算想作吧 真的覺得說明不合理就請他們交差保金 11/24 21:13
推 wlt:請問是以最低標決標嗎? 11/25 01:14
推 trainer222:算看看綜合標價,如於綜合標價8成以上,可算合理,低於7成 11/25 21:16
→ trainer222:只能決定要不要覺給他,低於7成不能要求他繳差額保證金 11/25 21:17
→ trainer222:介於7成至8成才可以叫他繳 11/25 21:17
→ miimiimii:當然是承辦人要先做決定 就在簽裡面敘明為什麼合理 11/29 17:47
→ miimiimii:或為什麼覺得不合理 擬辦:擬奉 鈞長核可後...... 11/29 17:48
→ lollipop520:最低標決標沒錯... 還有底價7成不能要求交差額保證金 11/30 17:26
→ sneak: 請問是以最低標決標嗎? https://noxiv.com 08/06 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