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育嬰假期間可否兼職?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shabegl (迪兒)
時間 2011-03-19 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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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板上的各位 如果我在請育嬰假的期間在外兼職一次(約$2000) 且是公務員服務法中的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團體 兼職薪水現領, 但要留下身分證字號作為報帳(交通費) 這樣有違反公務員的規定嗎? 感謝各位的解惑了 -- ◆ From: 59.113.168.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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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違反呀(長官說了算),更何況六成本俸都領了 03/19 23:36

maniaque:只是...要逮到才算數,反正就這樣,個人造業個人擔,收工 03/19 23:37

ZZZZ0:好像有機會解套XD http://tinyurl.com/4u9xqqd 03/20 03:08

inno25:育嬰假又不是一直可以領六成本俸 其實是稱"育嬰留職停薪" 03/22 11:29

maniaque:六成本俸也是補助,若覺得不想沒錢,就...回來上班吧.... 03/22 22:20

maniaque:要知道呀,留職停薪很多機關根本不找職代.... 03/22 22:21

maniaque:工作全 share 在同仁身上,大家也沒有加到一毛錢薪水 03/22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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