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教板上的人事前輩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minder ()
時間 2010-08-09 23: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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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前輩好,小妹是新進的人事人員 : 最近在幫同仁算休假年資的時候,怕自己有算錯,想請教一下前輩 : 有位同仁的情況是這樣的: : 89.6.1-95.12.31職務代理人(6年7個月) : 96.1.1-98.5.12中斷 : 98.5.13-98.12.31約僱(8個月) : 99.1.1-迄今(正式公職) : 我的疑惑是她到99.5.13才有滿1年,先前的年資是不是要等100年才能併入? : 因此99年的假只有7*8/12,也就是5天,而100年的假才有21天(6y7m+8m+1y=8y3m) : 還是說這位同仁今年就有21天的假了? : 我跟另外一位前輩一直討論不出結果,她認為今年就有21天了 : 那請問板上的前輩們覺得怎麼算才對? : 想麻煩各位幫幫忙,感激不盡 以下是我的看法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7條第2項: 初任人員於二月以後到職者,得按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於次年一月 起核給休假;其計算方式依第三條第二項規定。第三年一月起,依前項規 定給假 所以給假的條件應該是 看當年幾月到職,再依到年終的在職月數,於「次年」給假 在96.1.1~98.05.12年資中斷的情況下 到職的時間應該是從98.05.13起算 算到年底有八個月 所以隔年(99年)應該有7*8/12 5天沒錯 至於monster大於推文中說的年資中斷我覺得這樣看好像不太合理 該同仁中間完全沒有「沒上班」這樣的中斷情形啊 若真的要如此算 某甲從99.1.1到99.8.9在A機關服務 99.8.10起改到B機關服務 兩個日期也不同天啊,這樣豈不也是中斷?? 那只要換機關的人恐怕假全部都要歸零了 所以就我的認知來看 一般這樣的情況我們會把某甲的離職日登記為99.08.10 然後新機關的到職日也會登記為99.08.10 這樣才會到離職同一天,假跟年資才能銜接 有錯誤請指正 -- ◆ From: 219.86.13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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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er:借這問題請問一下...休假天數計算... 211.23.240.244 08/10 08:33

tanger:若人事算錯..多給或少給..會有什麼影響嗎? 211.23.240.244 08/10 08:34

tanger:同樣情況 A跟B人事核算天數 是否可能不同? 211.23.240.244 08/10 08:35

stillstands:可是99.1.1不是放假日嗎?如何上班~~~ 163.29.186.250 08/10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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