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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hris: 不行 10/19 09:43
推 Auphie: 2020年5月如果還沒有美國身份的話,這樣子房子的資產應該 10/19 15:04
→ Auphie: 跟美國無關。但是為什麼有身份之後的收入(售屋獲利)要算? 10/19 15:06
→ Auphie: 因為美國IRS應該不知道你在台灣有房產吧? 10/19 15:07
推 agario: 樓上,但是賣屋的錢匯入銀行後多半就符合 FBAR 申報門檻 10/19 20:49
→ agario: 而且就算不匯入,美國居民本來就要申報全球收入 10/19 20:49
推 Auphie: 如果我是從台灣貸款然後再匯款到美國。IRS要怎麼判斷這筆 10/20 06:41
→ Auphie: 是貸款還是income呢? 10/20 06:43
推 bluebluelan: 美國是信任制 那是貸款不是收入你也不應該算在收入 10/20 07:04
→ bluebluelan: 但是賣房子的利潤是收入 就得報收入 10/20 07:04
噓 jatj: 不是美國IRS知不知道 是你身為美國居民本來就該誠實照規定來 10/20 22:40
→ jatj: 西方社會誠實為本都不知道嗎 10/20 22:40
推 tmmon: 是不是有個條款是自住五年內,獲利低於某個值,可免稅? 10/21 09:44
推 tmmon: 印象是50萬美金,有錯請指正 10/21 09:47
→ somerabbit: 我記得有個50萬的免稅額,但我沒住滿兩年 10/21 09:54
→ cchris: 這叫section 121 exclusion,一般不能prorate 10/22 05:03
推 tengjack: 自住滿五年的話,個人應該是利潤25萬夫妻合報50萬以內, 10/23 10:00
→ tengjack: 不用繳稅。可是你要先是稅務居民,可以找會報海外資產的 10/23 10:00
→ tengjack: 會計師。我們之前也是賣台灣的房子然後來美國買 10/23 10:00
→ tengjack: 你2020應該還不符合稅務居民所以海外所得跟資產賣不用報 10/23 10:03
→ tengjack: 只要報境內所得,建議找會計師確認 10/23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