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108年度行動寬頻業務釋照得標者共用頻率

看板 MobileComm
作者 lne (我是++1￾ )
時間 2019-08-13 12: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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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標者經核配或共用,所使用之無線電頻率,其合計頻寬上限如下: : ‧ 3500MHz頻段為100MHz : ‧ 28000MHz頻段為800MHz : ‧ 得標者如參與補充競價回合,其可使用之頻寬上限,為其實際得標頻寬 : http://iknow.stpi.narl.org.tw/Post/Read.aspx?PostID=15893 : 我國5G競標「三共」遊戲規則 : 「共網」部份,NCC目前規畫: : 每平方公里651人以下的行政區開放業者可以「組合它人網路」規畫「共網」合作模式, : 換言之,全國超過86%的區域可以「共網」,但人口密集區、約占14%區域,業者必須自 : 建網路。 : 也就是說,未來5G網路在通話量比較大的人口密集區約佔14%,各家5G業者仍得靠自建網 : 路,其餘86%行政區約100多個鄉鎮未來可以共建5G網路。 這個計算有點不懂,按照鄉鎮市區的三級行政區人口密度 如果依據內政部的統計資料,總共368鄉鎮市區中, 超過全國平均人口密度的有178個,總面積6890平方公里 到底怎麼算出有86%區域可以共網? 如果用村里的四級行政區人口密度來看,總共7760個村里 超過標準的有5313個村里,總面積4938.5平方公里 這個面積還比較接近原PO提的86%地理範圍可以共網。 但如果就行政區來看,都是大概有50%的行政區是不能共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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