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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基隆首件國民法官案 高姓男子酒駕撞死人肇逃判9年
3.完整新聞內文:
高姓男子今年1月在中正路酒後駕車撞死行人,肇事後逃逸,基隆地方法院6名國民法官與3
名職業法官組成合議庭,評議後今天宣判,依酒駕致死、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等罪,合併判處
高男9年徒刑。
高男酒駕肇逃案起訴後,適用今年元旦上路的國民法官法制度,基隆地院7月31日由院、檢
、辯三方選出6名國民法官與4名備位國民法官,審理3天,今天下午4點宣判,是全國第3案
。
高男(22歲)今年1月11日晚間11點,在基隆中船路一家年肉麵店與許姓友人用完餐後,駕
駛他父親的車前往北寧路潮境公園,在公園內喝2瓶啤酒,12日凌晨2點駕車至劉姓友人租屋
處,與劉、黃姓友人從凌晨2點半一直喝到5點多
高男凌晨5點39分離開租屋處涉嫌酒後駕車,1分鐘後即在中正路656巷口撞上走在馬路邊的
陳姓男子,又波及停在路旁小貨車。因高男車速快,陳男被撞得肢體殘缺、血肉模糊,頭部
外傷和頸椎、胸椎骨折嚴重,當場死亡。高在肇事逃逸逾11小時後投案,酒測值每公升0.06
毫克。
法院審理時,
高男只認肇事逃逸,不承認檢方指控他酒駕致死罪,認為自己酒駕時沒有喝醉
,可安全駕駛。
高男服用酒類致不能安全駕駛,仍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7年。又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處有期徒刑4年。考量其尚年輕,合併
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
王福康說,審理過程有點火氣,攻防也相當激烈,部分國民法官想到職業法官未想到的角度
,也較多考量被害人。一名國民法官說,一個判決要考慮很多地方,不是他們想像中那麼簡
單。
4.完整新聞連結:
https://www.google.com/amp/s/today.line.me/tw/v2/amp/article/O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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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ightElf: 大清早買個早餐就被酒駕撞死 真夠衰... 08/05 22:38
→ NightElf: 肇逃還扯這麼多 應該判滿4年啊 08/05 22:39
→ NightElf: 合併11年啊 都成年了哪還那麼多考量 08/05 22:40
推 Addressg: 11年判滿吧,這種酒駕仔 08/05 22:53
噓 eon4: 垃圾酒空 08/06 00:54
推 ghghfftjack: 中船路一家年肉麵店 08/06 02:46
→ a633599: 國民法官只是垃圾法官拿公民出來背書罷了 08/06 08:13
→ a633599: 你是死者家屬 你能接受這種垃圾判決嗎 08/06 08:13
推 rex7788: 真的是垃圾制度,遠不如陪審團 08/06 08:39
推 linchihsiang: 酒駕就應該判最重 08/06 09:24
→ ptankp: 酒駕就是違法 還扯自己能安全駕駛 08/06 09:56
→ ptankp: 法規又不是酒後不安全駕駛罪 08/06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