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基隆市區科技執法將再加一 最快9月底前上

看板 Keelung
作者 iamgaylan ()
時間 2023-06-02 18:46:30
留言 28則留言 (9推 0噓 19→)

「謝國樑日前表示,目前多數車輛皆會禮讓行人,而取締件數也大幅下降至高峰期的一成, 隨著車輛禮讓行人的習慣建立後,市府預計在今年第三季調整策略,針對行人應盡的義務 進行宣導,如快速通過路口、感謝車輛的禮讓、禁止路上使用手機等,以提升用路人的自 身安全並維護行車秩序。」 在我的認知中 只要有讓路的牌子,或是有行人穿越道 汽機車「停讓」行人是義務,是法律保障行人的權利 謝市長口中行人的義務 我有點不太理解 -- Sent from my iPhone 12 Pro PiTT // PHJC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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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an0714123: 自從草包市長辱罵熱心市民是檢舉魔人就被看穿了 06/02 19:11

jh961202: 路上不要使用手機應該還好吧,不看路要撞牆逆 06/02 19:27

rex7788: 目前法規只罰車輛,行人不管燈號在馬路上反覆橫跳其實是 06/02 20:04

rex7788: 不罰的 06/02 20:04

ghghfftjack: 這就錯誤觀念啊 跟那什麼大車退三步一樣智障 行人最 06/02 20:42

ghghfftjack: 大這種基本常識沒人教這些渾球 06/02 20:43

polo80144: 就跟駕駛人互相及禮貌的概念吧? 06/02 21:18

topgunjason: 草包市長馬上露出四輪嘴臉,一下子就轉換要檢討路人 06/02 21:50

topgunjason: 了 06/02 21:50

foxtails: 你各位要盡一個聰明的用路人義務喔 06/02 22:24

your0207: 請議長反對啊 06/02 22:51

your0207: 沒出聲就當做認同了 06/02 22:52

linbaba0943: 我的認知是互相禮讓但現在變成行人最大路口回堵 06/02 23:53

ab186007: 我遇過2次國中生在郵局門口玩斑馬線大富翁 06/03 00:24

tyytt: 跟臉書社團罵行人的嘴臉一樣 呵呵 06/03 03:08

bt011086: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行人穿越道路…應迅速…通行 06/03 12:10

bt011086: 、穿越」。道交條例看起來是沒有罰則,但真的不少行人 06/03 12:10

bt011086: 是慢慢晃過去的。希望人車號誌分離能做得更好更普及。 06/03 12:10

makairin: 通過人行道玩手機那是行人的自由,車子本來就是要停等 06/03 12:30

makairin: 禮讓,管人家是怎麼過馬路的,不能因為車子可以跑很快 06/03 12:30

makairin: ,就看不得行人隨意過馬路。交通規則裡是應而不是必須 06/03 12:30

makairin: ,所以當然不會有罰則。以人為本的一般道路設計必須重 06/03 12:30

makairin: 新調整號誌、簡化車行方向、交通環境、調整斑馬線穿越 06/03 12:30

makairin: 線位置等,現有的環境是讓車子跟行人不自覺的互相仇視 06/03 12:30

rex7788: 這種就是自律與他律的問題,比台灣還要重視人權的美國有 06/03 15:30

rex7788: 部分地區也是禁止低頭使用電子產品穿越馬路 06/03 15:30

bt011086: 以父母的角度,我會跟我的小孩說過馬路應該要小心謹慎 06/03 18:11

bt011086: 迅速,而不是你有權利邊滑手機慢慢晃過去。 06/03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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