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偷供桌1顆火龍果 「其餘6顆沒拿」判免刑

看板 Keelung
作者 purue (purue)
時間 2022-12-11 09: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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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供桌1顆火龍果 「其餘6顆沒拿」判免刑 白男偷了基隆宮廟供桌上一顆火龍果裹腹,基隆地院認為犯罪情節輕微,情堪憫恕,依此判 白男免刑。(資料照) 2022/12/11 05:3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白姓男子肚子餓偷了基隆宮廟供桌上一顆火龍果裹腹,宮廟負責 人提告,白男被依竊盜罪起訴,基隆地院審理認為,白男是因飢餓才偷供桌上一顆火龍果食 用,盤內其餘六顆都沒拿,審酌火龍果一顆價值約七十元,價值不高,且犯後坦承犯行,犯 罪情節輕微,情堪憫恕,依此判白男免刑。 判決書指出,白姓男子今年七月在基隆市中正區一間宮廟,見宮內供桌上擺放一盤水果盤, 他偷拿盤內一顆火龍果,帶走食用。宮廟負責人事後發現盤內少了一顆火龍果報警,警方循 線查獲居無定所的六十七歲白男,將他移送法辦,檢方調查時,白男坦承犯行,被依竊盜罪 起訴。 法官施添寶審理認為,白男偷火龍果時,水果盤內還有六顆水果,並未整盤偷走,其餘六顆 仍在供桌上,白男只偷一顆火龍果,可見不是貪心不足之輩,實因受貧窮所苦。 再說,我國民間信仰的供品是信徒所有,信徒將供品供給神明享用,供品屬該神明享用之物 ;當神明看到白男居無定所,又飢餓困頓,基於救難濟急,施捨一顆火龍果供白男果腹維生 ,神明還可以享用其餘六顆水果,陽陰兩相宜。 法官並認為,白男接受警詢時,自認偷水果的行為不對,有悔改之意,因此依刑法第五十七 條規定,考量白男犯罪動機、手段、所生危險或損害、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後,認定白男竊 得的一顆火龍果,價值甚低僅七十元,審酌施比受更有福等情節,其犯罪情堪憫恕,但即使 依刑法第五十九條「情堪憫恕」規定依法酌減其刑,仍嫌過重,因而判白男免刑。 法界︰免刑並非無罪 伯衡法律事務所執行長陳宗豪律師指出,免刑並非無罪,而是「免除其刑」。司法實務上, 免刑的門檻極高,須符合犯罪情節輕微,且情堪憫恕要件,才可獲判免刑。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556352 這是哪間廟啊 廟公是否太沒有慈悲心了 還是看不出來對方是遊民?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8.126.1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eelung/M.1670722281.A.50A.html

iLikeCash: 慈悲心?遊民就可以偷東西?精神病就可以殺人? 12/11 09:49

AMSTERDAM14: 你看報導哪裡說遊民「可以」偷東西?12/11 09:55

AMSTERDAM14: 免刑不是無罪 12/11 09:55

AMSTERDAM14: 有罪、不懲罰而已 12/11 09:56

sheep0121: 不罰,遊民就知道以後拿一顆就好,然後嘴上說知錯感到12/11 10:00

sheep0121: 後悔不好意思就能沒事了12/11 10:00

sheep0121: 就跟台灣現在一堆殺人或傷人的,每個人都剛好有精神病 12/11 10:01

sheep0121: 一樣 12/11 10:01

TheAnswerAI: NPC支線任務 12/11 10:07

eon4: 什麼鬼XD 12/11 10:32

fansue: 感覺法官要判免刑,應請法官出那70元才對...12/11 10:40

rex7788: 回文真的奇觀,如果對一個要餓死的人判刑,那這個世界才12/11 10:48

rex7788: 是真的瘋了。12/11 10:48

beau0: 雙方的情節都可以理解,一方是因為肚子餓不得已偷東西果腹 12/11 10:53

beau0: ,另一方可能因為長久以來常常被偷,雖然價值不高,但時常12/11 10:54

beau0: 被偷火氣應該也不小12/11 10:54

sheep0121: 如果偷一個火龍果沒事,那幾十個遊民去偷包子偷水果也12/11 10:55

sheep0121: 應該沒事,對吧12/11 10:55

sheep0121: 餓肚子的遊民也不會只有一個吧?12/11 10:56

beau0: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讓人民餓到得偷東西才能果腹生存12/11 10:57

beau0: ,是社會支援系統的不足.....12/11 10:57

beau0: 餓肚子求生存做什麼事情都算正常....都快餓死了還管你是偷 12/11 10:58

CHYYP: 判決合理 這個法官不恐龍 12/11 10:58

sheep0121: 至於要怎麼罰,罰錢不實際那看能不能用勞動代替啊,直12/11 11:00

sheep0121: 接一句有罪不罰不就變相默許他們去偷?我都說社會上一 12/11 11:00

sheep0121: 堆“剛好”的精神病患在殺人傷人了,這意思聽不懂你是 12/11 11:01

sheep0121: 不是文字閱讀能力很差?12/11 11:01

johnny9667: 宮廟香油錢也是民眾捐錢的,我覺得這宮廟因為這樣就12/11 11:21

johnny9667: 告人也是很有事。 12/11 11:21

prodd: 法官要免刑情有可原,但總要有教化手段吧? 12/11 11:26

sheep0121: 民眾捐款你就能偷?那宮廟的金牌被偷或者佛像被偷也該 12/11 11:28

sheep0121: 摸摸鼻子吞? 12/11 11:29

abcm1042: 不愧是黑道治國的國家12/11 11:36

abcm1042: 其實應該是監獄已經關滿 這種進去也沒有用12/11 11:48

iLikeCash: 既然餓肚子,那是不是判個罪請他吃免費飯比較實在?12/11 11:53

williamsf1: 隔壁版有人貼判決書可參考 12/11 12:27

williamsf1: https://bit.ly/3FmdHDj12/11 12:27

smena: 廟公也傻傻,供物香油錢都列管為宮廟財產他還不業務量大增12/11 12:38

ghghfftjack: 宮廟防偷就好了 何必搞到要告人12/11 13:18

bt011086: 大砂灣 福安宮12/11 13:46

annielaurie: 傻傻的 這種不罰是因為罰他國家要付出的成本遠大於12/11 14:24

annielaurie: 他偷的70元好嗎 微罪不罰就是因為根本划不來12/11 14:25

annielaurie: 其實光是這宗案件光是上法院付出的成本就遠超70元了12/11 14:27

ghghfftjack: 等等 是報警後檢方起訴 = =不是對人提告 12/11 15:00

ghghfftjack: 所以這件事應該檢方就要不起訴處分了才對 12/11 15:00

ghghfftjack: 檢方吃飽太閒喔..12/11 15:00

skylers0317: 啊他如果想吃牢飯怎麼辦 12/11 16:24

your0207: 內文可以把不必要的字拿掉,例如新聞分類 12/11 16:32

AMSTERDAM14: https://reurl.cc/WqbXoZ12/11 17:28

AMSTERDAM14: 八卦板有人找出判決書如上12/11 17:28

AMSTERDAM14: 自行觀看吧 12/11 17:29

lyt316: 推判決書 情理法都寫清楚了 12/11 17:55

AMSTERDAM14: 沒想到基隆板那麼多雲法官 好厲害 哈哈12/11 18:31

dodod42: 雖然行為不對,但一樣是基於生存,台灣獼猴可以搶人的食12/11 18:44

dodod42: 物,而人拿一顆火龍果,只是不罰也還好,而且一樣有罪啊 12/11 18:44

y124421473: 這個轉貼能力,也是很佩服... 12/11 20:00

tvbic: 台灣到底哪來這麼多恐龍法官 12/12 15:01

abcabc10v: 判得很好啊~~別想吃免費牢飯,請自力更生 12/12 16:38

Hamazura: 竊盜罪是公訴罪,警方逮捕犯人後還是要送檢方提公訴 12/12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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