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邱于軒挨罵垃圾議員獲賠20萬 月入32K網

看板 Kaohsiung
作者 a7619282 (a7619282)
時間 2023-08-06 16:03:04
留言 132則留言 (66推 3噓 63→)

-----------------以下發文提示發文後請勿刪除------------------------ 1.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作者定義:1.自然人 2.撰稿人或主編 4.完整新聞內容: 吳姓網友在網路留言辱罵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于軒「垃圾議員」,雖然刑事部分獲得不起 訴,但民事部分邱氣炸求償,法院最後判吳男得賠20萬元確定,事後吳男未給付20萬元, 邱于軒發現吳男還提再審,兩人再度對薄公堂,邱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吳男名下不動產,吳 男火速聲請暫緩,所幸再審還未終結,法院裁定強制執行程序暫停,暫時保住吳男房產。 臉書粉絲頁「打馬悍將粉絲團」2020年5月分享貼文,張貼邱于軒於議會質詢槓上其他市 議員片段,許多網友留言批評邱于軒,邱見狀氣得截圖對3名網友提告妨害名譽,事後對2 人撤告,只剩留言「沒有民主素養的垃圾議員」的吳姓網友並未撤告。 刑事部分高雄地檢署認為吳男言論是針對具體事實評論,不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處分不 起訴;邱另提民事求償,向吳男求償象徵性的「1元」,同時也要求吳應在聯合報、蘋果 日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的全國版面,以半版篇幅刊登道歉聲明。 高雄地院民庭法官認為吳男留言是為達到貶抑他人為目的,不是合理的「善意發表言論」 ,考量吳大學畢業,月收3萬2千元,判吳男應賠償邱于軒1元,另對於名譽損失部分,吳 應在平面報紙全國版面,刊登道歉聲明。 吳上訴二審後,二審合議庭認為吳男言論只發生在網路,無須在平面媒體道歉,改判在電 子報即時新聞區刊登道歉聲明1天,並在個人臉書置頂道歉連續7天。 吳男不服再上訴,因「公開道歉」被宣告違憲,最高法院依據憲法法庭釋憲意旨,針對邱 請求的公開道歉部分發回高雄高分院,求償1元則駁回上訴確定。 由於不能要求吳男道歉,吳男上訴三審遭駁回後,在高雄高分院更審時,邱于軒變更請求 ,改向吳男求償30萬元。 合議庭審理後,今年3岳認為吳男以偏激不堪語詞對邱于軒個人品格為貶抑謾罵,與公共 事務無關,已屬人身攻擊,考量他經濟能力,判賠20萬元確定,判賠標的比原先二審判決 結果更重。 吳男不服另提再審希望再翻盤,原以為判決結果已經確定,邱見吳男提再審,拿高雄高分 院更一審判決確定結果聲請強制執行,要查封吳男的房子拿來賠償法院判賠的20萬元。 吳男眼見房子要被發拍,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主張目前訴訟正在再審階段,且他債權本 金僅20萬元,要拿不動產聲請強制執行,已構成超額查封,願拿2萬元擔保停止執行程序 。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再審程序仍在進行中,吳男聲請停止強制執行程序,合於相 關規定,裁定吳只要提供2萬元擔保,在再審之訴事件終結確定前,停止強制執行程序。 5.心得: 高雄果然是幸福的城市 大學畢業 月收高達32K 且擁有房產 二審判決公開道歉因被宣告違憲 故再度上訴爭取權益 好在最終只需要賠20萬 半年多的薪水而已 不難 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 -- 前情提要 只要道歉就會撤告 但這個不道歉 才會有之後的故事 原來死忠仔覺得罵別人垃圾沒問題啊 雙標? 沒問題也勇敢一點說出來 不要畏畏縮縮的 啥?有人被罵垃圾嗎 不懂死忠仔想表達什麼 罵人垃圾被告 死忠仔先扯藍白 彷彿罵人垃圾都沒問題呢 看這程度我也是不意外阿 死忠仔要跟我說誰被罵垃圾了嗎? 罵人垃圾就不對 當然阿 還用你強調嗎? 講出這一句話好像很了不起 死忠仔邏輯嘆為觀止 死忠仔還沒說誰被罵垃圾阿 這個新聞有寫 然後呢 跟雙標的關係在哪裡? 所以死忠仔要跟我說誰被罵垃圾了嗎? 那篇新聞有人被罵垃圾? 一定要我講的那麼明白? 不同狀況講的話都要一樣? 機器人也不會這樣啊 死忠仔是不是要邏輯死當才能當 請問 死忠仔談邏輯? 就算要形容 也不會用你說的那句 畢竟議員不等於政府 建議死忠仔還是先釐清議員跟政府的差別 不然這樣牛頭不對馬嘴 這標準什麼的是你自己訂的 關我屁事 為什麼我要依照你的標準 你哪位? 罵人垃圾被罰20萬 好心疼 死忠仔算罵? 原來EE在罵自己支持者 真可惡 你什麼時候要出來反EE 我支持 現在你知道了 可以公開出來反對EE了 像上面那樣 你覺得死忠仔是罵人 EE不就說自己支持者是死忠仔 那為什麼EE說你可以接受 別人說你就不能接受呢 去跟他講啊 跟我講幹嘛 你覺得死忠仔是罵人就去找他阿 又不是我先講的 你不接受是你的事啊 關我屁事 你去跟EE講 看他會不會理你 找他講等於出征? 所以依你講法 你現在是在出征我嗎 但是我不介意喔XD 好啦這篇藍白、韓粉、死忠仔都出現過 算扯平吧 就是大亂鬥而已 別在意 感謝支持 (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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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A : 寶寶想罵,但寶寶不敢… 08/06 16:04

skylion : 我認為法官判得很可怕 08/06 16:15

abcdegf34 : 這法官比甚麼中介法有效多了 言論自由? 08/06 16:26

Uhavemyword : 笑死 32K死忠仔 08/06 16:32

tchialen : 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08/06 16:32

pxq : 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08/06 16:33

aass5566 : 32K仔也很懂法律哩~ 08/06 16:35

abcdegf34 : 今天邱只是議員,如果哪天他變成總統 還告贏呢? 08/06 16:43

mepass : 網路罵人前先看看自己的口袋好嗎 08/06 16:46

OK8066889 : 惡法亦法? 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08/06 16:50

rererere147 : 靠邀 不懂程序不就慘了 怕 08/06 16:56

hopewind00 : 原來沒吃到可受公評+情緒字眼 08/06 17:10

p8020444 : 有時講訴事實也會被告的 08/06 17:11

BaGaJone : 半年薪水飛了 可憐哪 08/06 17:19

jackgn : 撞斷腿賠不到10萬,罵議員要賠20萬,法官謎之標準 08/06 17:20

dqdq : 高雄衛生局: 08/06 17:22

tingstart : 看黨要不要幫忙出律師費,畢竟死忠的 08/06 17:24

pnn : 笑死,沒本錢跟人家出來走跳 08/06 17:24

vKHip : 這咖一直上訴看來也很有錢嘛 08/06 17:33

r13974682 : 有問題的是垃圾兩字? 08/06 17:34

Qidu : 20萬?之前三個字不是才三萬? 08/06 17:37

jerry886 : 誰還敢說實話阿? 08/06 17:45

joydow : 說實話法院會還你清白的,勇敢罵出來吧 08/06 17:50

jeff21115 : 竟然還有人幫32K講話www 08/06 18:07

misson : https://reurl.cc/Ov3n93 08/06 18:19

misson : 判決書連結 08/06 18:20

se6725 : 沒本錢還敢侮辱人啊 笑死 08/06 18:20

HAHAcomet : 求償1元不要 上訴改判20萬元 XD 08/06 18:23

u92202 : 勇猛的毓發兄 08/06 18:28

magiclunar : 這也太扯了吧,議員真沒水準 08/06 18:46

steven716 : 鍵盤俠保重 08/06 18:48

magiclunar : 就事論事,邱質詢的時候也罵髒話,竟還有膽告別人 08/06 18:51

karnoel : 法院很明顯是某黨開的 08/06 18:52

fulongb210f : 啊,一開始1元?? 08/06 18:57

u92202 : 某樓很共產喔,嘻嘻 08/06 18:59

Willy8411 : 如果就事論事,那覺得被邱罵的就去告啊,樓上邏輯? 08/06 19:02

Willy8411 : ?? 08/06 19:02

catwithptt : 刊登報紙也很貴吧 08/06 19:10

a1233104 : 沒有基於事實罵人就是造謠,雖20萬金額有點高,但以 08/06 19:12

a1233104 : 流程來看對方不道歉,也未與受害者和解,越判越重 08/06 19:12

a1233104 : 很合理,而刑事成立要件超難,敗訴也合理 08/06 19:12

za2205 : 罵人垃圾還有人護航啊 08/06 19:19

sping0907 : 笑死 要你賠1塊不要 08/06 19:26

sping0907 : 要搞到房子快沒了才乖乖 真皮 08/06 19:26

lpllpllpl : 在四大報全國版面刊半頁道歉聲明 比20萬還貴吧! 08/06 19:28

wingthink : 我以為高雄版都不支持政府、民代告人,原來還是要看 08/06 19:30

wingthink : 顏色 08/06 19:30

lpllpllpl : 但後面判刊在電子報跟個人臉書 這應該差不多了 但.. 08/06 19:30

lpllpllpl : 我還在等 有人講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這句...XD 08/06 19:31

noChance : 邱,以前把高雄建設講的像屎,以及政論節目上各種 08/06 19:37

noChance : 言論真的不討喜,不過罵人垃圾的確是不妥,認賠吧 08/06 19:37

DarkBagram : ㄎㄎ 法院的標準真的是看遇到的法官啊,初一十五不 08/06 19:41

DarkBagram : 一樣 08/06 19:41

kaj1983 : 笑死,低薪已經可憐到法院都要同情他們了XD 08/06 19:48

kaj1983 : 低薪國恥啊 08/06 19:48

misson : 質詢一般來說都有言論免責權,但不包括罵人,不過一 08/06 19:59

misson : 般議員也都是嘴砲罵一罵,反正選民愛看演戲,真的 08/06 19:59

misson : 弄到要告人也都是私下講個歹勢就算了 08/06 19:59

misson : 反而被撩起的都是顏色支持者的情緒,跑去人家臉書狂 08/06 20:01

misson : 罵,要是查不到身份就算了,偏偏什麼都不知道還用真 08/06 20:01

misson : 名直接送人家辦公室年終 08/06 20:01

japanx : 指名道姓罵人本來就該處理了~ 08/06 20:14

st87280 : 這時藍白粉又會電電不再扯法院誰開的 真雙標 08/06 20:19

s380914 : 這時候藍白粉又不會說有XX會告人了 08/06 20:22

rsbbs0611428: 跟那個姓徐的一樣很會告人欸 08/06 20:44

Niro : 就算只有32K 但還有房耶 贏一堆人了 08/06 20:46

tingstart : 死忠護航仔又再雙標了,不演了喔 08/06 20:53

rsbbs0611428: https://imgur.com/a/imVi77B 死忠仔不要雙標好嗎? 08/06 21:06

lpllpllpl : 不過依新聞內的時間序 一審判決就能申請強制執行? 08/06 21:08

lpllpllpl : 民事有那麼好搞嗎? 不用搞到定讞才結束 要不然一堆 08/06 21:10

lpllpllpl : 民事打好幾年起跳的是? 08/06 21:10

roxiang : 喜歡人身攻擊的活該啦 08/06 21:17

yuma0621 : 要小心,藍民代會告人 08/06 21:27

rsbbs0611428: 哈哈,以死忠仔的程度不懂我是不意外啦 08/06 21:28

rsbbs0611428: 死忠仔這時候怎麼不說有政府會告人了 是不是雙標? 08/06 21:34

lpllpllpl : 是應該要說 法院是民進黨開的啦 XDD 08/06 21:36

atana : 這不是可受公評的事嗎 08/06 21:42

chx64 : 因為只有謾罵 缺乏討論公評與公眾利益的言論 08/06 22:01

chx64 : 法官是要怎麼幫你講話? 08/06 22:01

CDOL : 有民代 會告人 08/06 22:02

chx64 : "且非出於實現自我、溝通意見及監督政治或社會活動 08/06 22:02

chx64 : 目的,而淪為人身攻擊,實難謂為善意發表言論或對於 08/06 22:03

chx64 : 可受公評之事為適當之評論 08/06 22:03

rsbbs0611428: 罵人垃圾是不對啊,但這有影響死忠仔的雙標行徑嗎? 08/06 22:06

rsbbs0611428: 死忠仔要跟我說"有政府會告人"了嗎? 08/06 22:07

Behave : 有政府會告人,怎麼樣?不能講嗎?你們這麼偉大喔 08/06 22:11

cr5 : 不能罵人垃圾,因為垃圾不分藍綠 08/06 22:15

rsbbs0611428: 總比死忠仔邏輯雙標好吧 08/06 22:29

rsbbs0611428: 誰被罵垃圾?新聞不是有嗎?死忠仔不識字嗎? 08/06 22:31

rsbbs0611428: 因為你沒有說"有政府 會告人"啊 你不是去其邁的新聞 08/06 22:35

rsbbs0611428: 留言"有政府 會告人" 那這則新聞是不是政府在告人 08/06 22:36

rsbbs0611428: 你不回"有政府 會告人"那是不是雙標? 一定要我講那 08/06 22:36

rsbbs0611428: 麼明白,自己腦袋都不會想一下嗎? 08/06 22:36

rsbbs0611428: 連字都不會看,回去重讀小學吧,死忠仔 08/06 22:41

rsbbs0611428: 也不怪你啦,看不懂字,難怪會當韓粉 08/06 22:42

tonyhome : 邱于軒夫拿市府營養午餐案遭諷「黨豬」 08/06 22:43

tonyhome : 罷韓二君子不起訴 08/06 22:43

tonyhome : 獨家》監院重罰140多萬 08/06 22:44

tonyhome : 高雄市議員邱于軒夫婿提訴願遭駁回 - 風傳媒 08/06 22:44

tonyhome : 邱于軒丈夫涉營養午餐案 08/06 22:44

tonyhome : 張博洋等人評「黨豬特權」獲不起訴 - 自由時報 08/06 22:44

rsbbs0611428: 會什麼要有人被罵垃圾才能回"有政府 會告人"? 08/06 22:45

rsbbs0611428: 留言有政府會告人的前提是有人被政府告了不是有人被 08/06 22:45

rsbbs0611428: 被罵垃圾了吧?邏輯死當了嗎?死忠仔韓粉 08/06 22:46

s380914 : 標準不是只要有公職政治人物告人就可以了嗎,還要限 08/06 22:59

s380914 : 縮範圍到罵了什麼? 08/06 22:59

bh2142 : 20萬有點太多了吧 08/06 23:10

evilgenius : 哈哈哈哈 08/07 00:16

noChance : 原po好像不擅長辯論 08/07 00:34

ZeroArcher : 有的駐板網軍帳號很激動耶w 08/07 02:24

bingo1219 : 邁粉不願面對的事實:陳其邁也告過人 08/07 02:45

dai26 : 這素質太高了,還蠻同情的 08/07 06:10

manseeajed : 認真來說這網友也是頗懂法律 如果背後沒有律師團 08/07 06:34

manseeajed : 的話 律師的議員算灰頭土臉了 08/07 06:34

sanwan : 廁所議員被罵,有粉絲會很心疼 08/07 08:29

ajay81104 : 罵別人垃圾很有問題,不過你狂罵死忠仔也差不多 08/07 09:10

mxr : 暖衛兵為同伴叫屈真逗趣XD 08/07 09:12

ajay81104 : 我是不管ee說啥啦!不知道的人聽起來就很難聽阿! 08/07 09:13

ajay81104 : 如果你是談罵人而非政黨,就不要用這樣的方式說話吧 08/07 09:13

ajay81104 : 而且我明明是覺得他罵人有問題,你直接提ee是啥意思 08/07 09:15

ajay81104 : 那我公開反ee說死忠,然後呢?這樣你們都算罵人了吧! 08/07 09:16

ajay81104 : 我現在知道了,可是我不接受耶,我覺得EE說得不好 08/07 09:18

ajay81104 : 我從來沒有說我接受阿,是你直接把我歸類在另外一群 08/07 09:18

ajay81104 : 我一開始就說他罵人不對,但你講得也很難聽,不是嗎 08/07 09:19

ajay81104 : 我找他幹嘛,不認同為何就要找他.你不認同就會出征? 08/07 09:19

ajay81104 : 也不算出征啦!我還是蠻喜歡你聽這些新聞的,讓這邊 08/07 09:24

ajay81104 : 有不同的文章高雄才會進步啦 08/07 09:25

ajay81104 : 我只是覺得一直歸類藍白、死忠感覺好直觀阿 08/07 09:26

ajay81104 : (更正錯字)我說我蠻喜歡你"貼"這些新聞的 08/07 09:26

uf1276 : 藍民代告人可以 綠民代告人才叫有政府會告人 08/07 09:27

uf1276 : 被告真的活該而已,乖乖賠錢了事 08/07 09:29

haworz : 這年頭連官都不能罵惹 08/07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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