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雄A+1驚傳歇業 勞局:涉大量解雇未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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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kstyle (下地獄只是個回家的概念)
時間 2018-04-25 01: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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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連結出處:https://goo.gl/EgamUV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高雄A+1驚傳歇業 勞局:涉大量解雇未通報將開罰 高雄知名百貨A+1驚傳停業,高雄市勞工局表示,事前並未接獲A+1資遣通報及大量解雇勞 工通報,下午派員到總公司人資部門了解後,得知該公司預計分批解僱勞工共計142人, 但公司未在60日前向勞工局通報,涉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將依法裁處10萬至50萬元 勞工局說,該公司已完成發放預告工資及資遣費事宜,將在5月4日解雇10人、5月14日解 雇44人、5月24日解雇88人,勞工局將持續追蹤,若停業導致勞工權益受損,會協助勞工 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針對遭解雇的勞工,也會協助就業媒合、職業訓練或申請失業給付等 。 勞工局表示,A+1有博愛店、鳳山店、中山店、德民店及澄清店等5家門市,分屬於威緻百 貨股份有限公司及七熹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勞保局3月份勞工投保資料,威緻公司投保64 人,七熹公司投保84人,共有168名員工。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174.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24590128.A.BB5.html

modjo: 好奇公司都倒了還會在乎你罰不罰款嗎? 04/25 01:17

sakula248: 看樣子都要變健身房了 04/25 01:24

wujiarong: 罰金還有上限,這是個解僱越多人越省錢的概念? 04/25 01:27

bmchaos: 我以為開酸之前 先看內文是常識 04/25 01:44

muggyman: 我以為開酸前要有法治觀念是常識 04/25 01:52

erspicu: 比較好奇哪間公司可以預言自己60天後 倒閉 事先報備 04/25 02:05

Sfortunate: 半折直樹沒看嗎?企業倒閉的示範教學 04/25 02:05

erspicu: 60天前公告公司60天後倒閉 不合常理... 04/25 02:06

erspicu: 且最後一個月月薪跟資遣都有發放 說真的已算盡責了 04/25 02:07

erspicu: 這種60天報備大量解僱的規定 真的比較適用在 04/25 02:08

erspicu: 公司還正常運作 縮編部門之類的狀況 04/25 02:08

saniblue: 勞工局有時間先看一般勞工加班費有沒有照實發還比較實在 04/25 05:42

saniblue: ,不用落井下石 04/25 05:42

reeed0116: 60日前通報 知道公司要收了 員工還有心上班? 04/25 06:03

reeed0116: 沒有公司會佛心到提前那麼早通報 讓內部恐慌的 04/25 06:04

abc55322: 真的60天通報活不活得過30天都是問題 04/25 07:58

jalow: 現在好像真的沒有企業可以讓人安心的做到退休了 04/25 08:18

pita30: 所以也罰的不重阿 反正也拿不到罰金 04/25 08:52

Stellvia: 反正罰再多,裁也都裁光了,爽到政府 04/25 09:19

scott0327: 公務員就腦殘呀,訂腦殘法規 04/25 09:20

lookptt: 高雄不意外消費力薄弱 04/25 09:32

kobevin: 該不會被寶雅打趴了? 04/25 09:43

black999: 60天前公告?公務員的想法 真是平行世界 04/25 09:54

clark0816: 可是他們是5月份才要解雇勞工。現在提前說,已經算不錯 04/25 10:20

erspicu: 這種規定比較適合用在 公司還可以繼續正常運作前提下 04/25 10:21

erspicu: 我覺得算有良心了 真正利害的公司 可以在完全合法狀況下 04/25 10:22

erspicu: 鑽法律漏洞 解雇一堆人 連資遣都不給 還不一定能告成 04/25 10:22

chipher: 60天通報是通報勞工局,又不是通報勞工,怎會不可能? 04/25 10:25

chipher: 而且公司要收攤,別說提前60天,提前半年就要準備了 04/25 10:28

chipher: 廠商貨款、合約、貸款、資遣費用..這些都要預先處理 04/25 10:30

chipher: 又不是小公司,正常的話哪可能說收就收,除非是準備烙跑 04/25 10:31

piggreat: 因為還有一個禮拜要盤點要退回廠商需要員工啊!! 04/25 10:38

cckhyofg: 法律公務員訂的?? 04/25 10:42

scott0327: 法律不是公務員訂的,難道天上掉下來的? 04/25 11:11

wsxwsx0426: 肥菊留下來的不意外 04/25 11:12

cat654231: 法律是公務員訂的XD 04/25 11:16

mothertime: 60天前通報只適合公司裁員的情況吧,倒閉都是臨時的 04/25 11:19

mothertime: 說收就收表示經營狀況不正常啊 04/25 11:20

tkucuh: 大量解雇法一開始就是要應付惡性倒閉的。 04/25 11:34

APM99: 原來公務員能訂法律xddddddddddddddddd 04/25 11:49

APM99: 看推文長見識 04/25 11:49

gghost1002: 查了一下才發現立法委員真的不是公務員,長知識! 04/25 11:50

missin: 寶雅很多東西還比較貴 04/25 12:24

MVPGGYY: 其實嚴格說法律真的大部份是公務員訂的,實際上是行政院 04/25 14:30

MVPGGYY: 跟一些法規單位先弄出個模版,再送進立法院讓他們協商確 04/25 14:30

MVPGGYY: 認數字內容,沒意見衝突的大多就是政院版定案,像之前不 04/25 14:30

MVPGGYY: 少法條就是黃國昌在還沒當立委前在中研院寫的 04/25 14:31

aiguo: 高雄一堆關了員工才知道的公司,還拿不到錢 04/25 16:10

pilot1982: 立委真的很少從零開始立法,一堆都是公務員擬好他們再 04/25 18:11

pilot1982: 去加加減減,對立委來說最重要的工作從來不是立法... 04/25 18:11

WowsexMan: 罰的錢因該給員工!? 04/25 20:28

boson911: 歡迎寶雅無縫接軌 來博愛路吧~ 04/25 20:32

akstyle: 釣到野生奈奈一隻!!! 04/26 00:57

RITABAO: 才罰50萬…都有可能破產了有差嗎?真的要狠一點應該要限 04/28 01:34

RITABAO: 制出境吧…… 04/28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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