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489215065.A.489.html
推 amudi : 1996??這是今天新號碼開始的實施日嗎? 03/11 14:53
→ dearnce : 就說有警政方面問題,他就幫我轉了 03/11 14:56
→ jiamama : 1996無誤啊 03/11 15:01
推 dearluna : 圍起來呢? 03/11 15:04
推 mart9266 : 今天才知道1996是內政服務熱線 03/11 15:06
→ dearnce : 既成道路供公眾通行哦!我也無權使用 03/11 15:06
推 cc02040326 : 警察在做影片 沒空 03/11 15:30
→ Ai : 你之前的樣子比較像是要求開單和勸導 如果確定要 03/11 15:39
→ Ai : 就衝派出所吧 直接要求做筆錄 當然做筆錄前先蒐證 03/11 15:40
→ Ai : 確定要[提告]就衝派出所吧 03/11 15:41
推 piapiachou : 補一下高雄點吧 03/11 15:45
→ dearnce : 感謝,Ai大建言 03/11 15:50
→ IS5F5566 : 補個高雄點,不然整篇看起來就跟高雄沒關係,起碼哪 03/11 15:54
→ IS5F5566 : 家郵局也寫一下。 03/11 15:54
推 riddlerkuo : 新崛江攤車亂放停車格! 倒塌壓傷逛街3歲童 03/11 15:55
→ riddlerkuo : TVBS新聞-3 小時前 03/11 15:55
→ riddlerkuo : http://news.tvbs.com.tw/local/712700 03/11 15:55
→ riddlerkuo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XTt-uBO35k 03/11 15:55
→ IS5F5566 : 板規也要遵守。 03/11 15:55
推 ar33ar33 : 警察只會覺得你在找他麻煩 03/11 15:56
推 potoce : 要小心攤販,因為你就住那裡,感覺有點危險。 03/11 15:58
推 cjtv : 先推你一個 03/11 16:04
推 thioploca : 危險什麼、都當你是屁了、要他別來擺就是告 03/11 16:20
→ TurTao : 很簡單阿,你就把地租給別人擺攤就好了 03/11 16:23
→ dearnce : 感謝IS大提醒,已修改 03/11 16:35
推 drcula : 既成道路可能不能租唷 03/11 16:43
→ chubby329 : 高雄沒有警察啊,你確定那個人是 03/11 16:49
推 sundaygene : 鳥松學堂路郵局嗎 03/11 16:54
推 ksd7232 : http://0rz.tw/ce3Pp 03/11 17:02
→ ksd7232 : 用關鍵字去搜尋 03/11 17:04
推 za2205 : 台灣就佔地的最大啊 03/11 17:25
推 sleepyrat : 高雄有高雄的玩法~~~一定要先找媒體 03/11 17:28
推 guowei616 : 換你自己去擺攤如何 ? 03/11 17:32
推 caryyrac : 他生意好嗎 03/11 17:37
→ dearnce : 生意應該還可以,不然不會5點就衝來佔位 03/11 17:51
推 ups : 告它~! 03/11 18:14
推 mrtatami : 報案記得是一條龍哦 須找到承辦人 03/11 18:58
推 ftyu : 是你的地就用圍欄圍起來阿~不圍的話 趕走這個 下個 03/11 19:45
→ ftyu : 還是會來啊~ 03/11 19:46
推 aerts : 既然要告 就參考法律諮詢的刑事+民事 達到嚇阻效果 03/11 20:03
→ fydog : 首先不管是否為繼承道路問題,如果真是私人土地那 03/11 21:08
→ fydog : 警察還真的無權喔~就像是你的私人土地被人停車,警 03/11 21:08
→ fydog : 察無權拖吊一樣,還是走向民事侵權部分吧~如有更好 03/11 21:08
→ fydog : 的意見就互相討論吧,謝謝~ 03/11 21:08
推 mi2619 : 既成道路為公用役地,所以僅可以提供公眾通行之用, 03/11 21:28
→ mi2619 : 不可出租也不可分割,如果樓主想依刑事的話應該是刑 03/11 21:28
→ mi2619 : 法320條第2項的竊佔罪,但也可以依民法767條請求防 03/11 21:28
→ mi2619 : 止對方侵害你土地的所有權,並依184條要求損害賠償 03/11 21:28
推 Bluetrees : 他的東西不是固著在你的土地上(可以移動的),是 03/11 22:49
→ Bluetrees : 不構成竊佔罪的。 03/11 22:49
→ dearnce : 我分享的連結參考一下..停車被判竊占,拘役40日 03/11 23:33
推 pkp : 支持告 03/12 00:13
推 hy0106 : 政府就是賤 03/12 07:46
→ hy0106 : 沒錢徵收 有錢放煙火 03/12 07:46
推 Bluetrees : 主要看的是有沒有繼續性、排他性,如果按照這裡的寫 03/12 10:57
→ Bluetrees : 法,他每週只會出現一次的話,成立竊佔罪的機率也 03/12 10:58
→ Bluetrees : 很低。停車判竊佔的是能證明他是長期性的佔用。原po 03/12 10:58
→ Bluetrees : 提告前再多做蒐證吧 03/12 10:58
→ dearnce : 感謝藍樹大的意見!會先蒐證一陣子 03/12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