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apan_Travel/M.1510675624.A.073.html
→ pohy960: 這個要怎麼舉證呀 感覺好難 我只想到駭客出來作證.. 11/15 00:10
推 bignoob: 被詐騙跟個資外洩完全是兩回事 八竿子打不著 11/15 00:14
推 tonybbbb: 那種乘車券直接現場買就好 不必線上買.. 11/15 00:16
→ Aatrox: 被詐騙應該要告詐騙集團啊 告雄獅幹嘛 11/15 00:18
→ LeobenYK: 白話文:原告無法證明詐騙集團的個資來源鐵定是雄獅 11/15 00:28
→ erik777: 所以以後應該要電話錄音確認訂單編號、信用卡號 11/15 00:30
→ erik777: 這樣就能證明詐騙集團手上的資料來自雄獅 11/15 00:30
推 Aatrox: 樓上講那些也沒辦法證明啊 11/15 00:31
→ Aatrox: 而且如果雄獅是被駭客入侵被竊取資料 那雄獅有沒有故意過 11/15 00:33
→ Aatrox: 失也是一個問題 11/15 00:33
推 wtfconk: 駭客或詐欺師得先自首承認並證明資料來自於雄獅 11/15 01:04
推 all4467: 感覺應該要雄獅證明系統有符合可預期標準 11/15 07:52
推 RD: 原PO是純民事求償吧,建議改用個資法的條文求償,但金額有上限 11/15 09:12
推 l711470: 原PO用雄獅違反個資法去提告吧,實務面很難證明被騙和 11/15 09:30
→ l711470: 個資外洩有關,即時這種ATM詐騙就是個資外洩導致但難證明 11/15 09:31
推 RD: 個資法施行細則中,舉證責任會變成雄獅要舉證未外洩個資 11/15 09:46
→ Snoopy1111: 個資洩露不等於一定會被詐騙,沒有相當因果關係吧 11/15 09:50
→ Snoopy1111: 另外 可以請教一下是哪一條說雄獅要舉證呢? 11/15 09:53
推 RD: 就和被詐騙無關,告洩漏個資,民事求償2萬(上限)帶刑事責任 11/15 09:55
推 RD: https://goo.gl/cFNjSB 個資法第27條及施行細則第12條 11/15 10:01
→ Snoopy1111: 請教民事求償2萬(上限)又是哪來的規定....? 11/15 10:07
→ Snoopy1111: 而且第十二條又哪裡看得出雄獅要舉證個資未外洩了.. 11/15 10:08
推 RD: 個資法第29條,可以請求第28條第三項的賠償 11/15 10:09
→ Snoopy1111: 頂多雄獅要舉證有做到適當安全措施吧... 11/15 10:10
推 RD: 是呀,已經有外洩事實很好處理 11/15 10:12
→ Snoopy1111: 瞭解了 感謝~ 11/15 10:13
推 ikimo: 簡單講就是原po告錯請求標的,應該直接針對個資外洩求償, 11/15 10:44
→ ikimo: 而不是被詐騙求償 11/15 10:44
推 adon0313: 有人這兩天買別家八折usj被寄詐騙mail的嗎 11/15 12:31
推 erik777: 6月訂東南機票有接到詐騙電話 11/15 13:35
推 shix1576: 我是以個資法去進行求償的 11/15 17:24
→ shix1576: 雄獅那邊是說他們只是先發新聞稿表示可能有被駭客入侵 11/15 17:24
→ shix1576: 雄獅那邊是說他們只是先發新聞稿表示可能有被駭客入侵 11/15 17:25
→ shix1576: 資料有外洩而至於為何會相信詐騙集團則是因為他他們有 11/15 17:25
→ shix1576: 資料有外洩而至於為何會相信詐騙集團則是因為他他們有 11/15 17:25
→ shix1576: 核對訂單編號 項目 金額 款項 及是否為使用信用卡 連我 11/15 17:25
→ shix1576: 核對訂單編號 項目 金額 款項 及是否為使用信用卡 連我 11/15 17:26
→ shix1576: 是用郵局visa卡都知道我已經盡可能的提出所有證據 但是 11/15 17:26
→ shix1576: 法官不採納 因此我也沒有再上訴 11/15 17:26
推 pennykid: 援引個資法第12, 27-29條告雄獅未善盡安全維護措施和通 11/16 01:38
→ pennykid: 知義務 求償500~2萬,個資法第12條的「告知」是有很嚴格 11/16 01:39
→ pennykid: 要件的(請參考施行細則第22點)現在幾乎沒有業者做到 11/16 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