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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f1986715: 辦多次再入國就好05/16 12:20
→ Akaz: 現行制度辦多次再入国許可就好,不需要每年回,期限前回日本05/16 13:50
→ Akaz: 辦新的再入国許可就能一直維持05/16 13:50
→ Akaz: 再入国許可失效的瞬間你人不在日本境內就會失去永住05/16 13:51
→ Akaz: 在留卡是否一定要期限內回日本更新眾說紛紜,建議問入管05/16 13:52
→ Akaz: 說要每年回的大概是用みなし再入国許可出去,但要考慮兩件事05/16 14:00
→ Akaz: ,一是像疫情那樣卡在外面到期限就沒救(和多次一樣不能在境05/16 14:00
→ Akaz: 外失效,但多次可在境外延長一年),二是原則上離日預定一年05/16 14:00
→ Akaz: 以上才能轉出,可是みなし必須一年內,離日一年以內返回稅務05/16 14:00
→ Akaz: 當局可以當作你根本沒有離開過日本而以日本稅務居民課稅 05/16 14:00
→ Akaz: 補充 永住者在留卡失效永住也不會直接失效,但航空空公司看05/16 14:04
→ Akaz: 卡過期有可能不給搭05/16 14:04
推 oxhill: 去出入國在留管理局辦再如果許可,最長可以辦到5年。記得505/16 18:10
→ oxhill: 年內回來再續辦.還有在留卡駕照等定期更新,應該就沒問題05/16 18:10
→ oxhill: 了05/16 18:10
推 oxhill: 再*入國許可 05/16 18:12
推 ninichang: 要去市役所辦海外移住 05/16 20:31
→ antpro: 如果是海外派駐的話,規定是要住所轉出。 05/17 01:26
→ antpro: 然後去辦再入國許可,每五年回來一次即可。 05/17 01:26
→ antpro: 稅務問題,公司會處理 05/17 01:26
→ Akaz: 原PO是現地採用的話公司大概也無法用外派處理稅務問題 05/17 09:50
→ Akaz: 健保年金住民稅是認住民票的,要轉出才能避免 05/17 09:50
→ Akaz: 所得稅部分可以居住事實來宣稱實際上沒有住所,但税務署如何 05/17 09:51
→ Akaz: 認定是他們判斷,過去也不是沒有就住所這件事打官司的 05/17 09:52
→ Akaz: (但當然都是超大戶不是我們一般市井小民) 05/17 09:52
→ Akaz: 再來你有不動產的話又更麻煩 可以上国税庁網站找以下標題 05/17 09:54
→ Akaz: 居住者、非永住者及び非居住者(第3、4、5号関係) 05/17 09:54
→ Akaz: 2-2有提到保有「再入国後起居する予定の家屋」的狀況 05/17 09:57
→ Akaz: 他們對法的解釋是這種狀況你的離日是暫時的所以一直有住所 05/17 09:58
→ Akaz: 銀行給不給非居住者保留帳戶只能看各銀行的policy 05/17 10:01
→ Akaz: 有些人選擇不告訴銀行 就不會(馬上)被關掉帳戶 05/17 10:02
→ Akaz: 即使銀行讓你保留,根據外為法,非居住者的日本國內送金算是 05/17 10:04
→ Akaz: 國際送金,手續費會非常貴 05/17 10:04
→ Akaz: 例如ゆうちょ收7500(店頭)3000(網路) 05/17 10:07
→ antpro: 那就申請再入國就好。 05/17 10:08
→ antpro: 至於稅務,直接打電話去國稅局就好。 05/17 10:08
→ ttttted: 再次感謝A大的詳細說明。要避稅的話似乎把房子賣掉然後 05/17 11:49
→ ttttted: 住民票轉出是最省事的方法。我會再去詢問國稅局一些細節 05/17 11:49
→ ttttted: ,在這裡一直當伸手牌也不太好m(_ _)m 05/17 11:49
→ ttttted: 再次感謝各位提供這些資訊~ 05/17 11:49
→ Akaz: 也不一定需要賣,不確定有沒有真的被那樣認定的實例 05/17 16:19
→ Akaz: 確實直接問税務署是最好的 05/17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