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9444878.A.EC7.html
→ Fallenshit: 有種公投兵役延長11/26 14:41
噓 ncc5566: 這就是修法的最後一步11/26 14:41
→ leegogo: 修憲要公投啊11/26 14:42
→ powderzhon: 為什麼不公投女性當兵? 我一定投爆11/26 14:42
→ scratch01: 去問為啥上次修憲改成這樣啊 幹11/26 14:43
→ sonatafm2: well 誰縱容出來的? 大家都看得很清楚11/26 14:43
→ macweng: 自己能修早修了,要修憲啊,多唸點書吧,蠢11/26 14:44
推 jojomimi: 呵呵 不同意公投綁大選 11/26 14:47
推 if2: 大法官可以亂改憲法的話很大條喔 11/26 14:50
→ dakkk: 大法官說無效 立院再修好一點 程序應該是這樣 11/26 14:51
推 Croy: 又是一個法學常識不及格的 11/26 14:51
噓 NODINO: ok 公民100分 11/26 14:51
→ dakkk: 你法學常識才不及格 幾歲是一個細節性法條 上位法就該概括 11/26 14:53
→ dakkk: 性 11/26 14:53
噓 NODINO: 我認同憲法應該是概括性 可是制憲者不這麼想 你有甚麼辦法 11/26 14:54
→ NODINO: 大法官只能"解釋"憲法 不能直接修改 懂嗎 11/26 14:55
噓 kevin20541: 可憐 11/26 14:56
→ dakkk: 我是說大法官先說無效 讓立院修 懂? 11/26 14:57
推 Croy: 哈 你法學胎教有畢業嗎 11/26 14:57
推 NODINO: 以憲法為最高原則的大法官要怎麼讓憲法無效?? 11/26 14:58
→ NODINO: 大法官頂多能夠出意見說這條憲法不合時宜 但修也不是他能 11/26 14:59
→ NODINO: 修的好嗎 11/26 14:59
→ NODINO: 然後要修憲 根據增修條文 就是要走現在這個形式 11/26 14:59
→ dakkk: 牴觸憲法的民主精神 大概是這樣 11/26 14:59
→ dakkk: 不用 是因為 年紀可以不用放入憲法 11/26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