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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ew8gi: 都幾年了,一定是重招 01/07 20:43
推 kemal969: 當年備取的應該都重考上了 01/07 20:43
推 SilverFlare: 一定是重招,備取的候用時間過了就是重招,無論出缺 01/07 21:21
→ SilverFlare: 理由為何 01/07 21:21
→ NewIan: 抓不到了啦,除非那個集團有留名單下來。 01/08 01:17
→ p3: 新聞有寫,有涉嫌考生名單… 01/08 01:36
→ o7u7n: 有名單沒啥用,死不承認就好,台灣法律是不認罪就沒事的 01/08 02:05
→ dong531: 抓這個當然是抓金流、通訊紀錄吧? 01/08 02:30
推 barl6914: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一個都跑不了 01/08 09:01
推 ludashi: 真的會fire嗎,雷聲大雨點小吧 01/08 10:52
推 basterds: 試用期間刷較好處理,正式雇用後就難了 01/08 11:11
推 a078719079: 勞基法12條第一項有所謂虛偽意思表示定約,雇主知悉起 01/08 11:23
→ a078719079: 30日內應須不逕預告終止契約,乃屬形成權之行使,看 01/08 11:23
→ a078719079: 公司有沒有在積極處理,如果公司知悉仍不行使該權利, 01/08 11:23
→ a078719079: 超過三十天除斥期間後就可以抗辯,應要監督公司嚴格 01/08 11:23
→ a078719079: 執行該程序 01/08 11:23
推 sony0223098: 算他運氣不好遇到作弊仔 01/08 15:05
→ lee200412: 卡等 年年打乙 反正裡面一堆奇奇怪怪的人不缺這幾個 01/09 00:05
推 yaihome: 台電要供佈哪一期,姓名,才能有效嚇阻 01/09 21:39
推 Namukab: 是不是從這類新聞就知道哪幾間國營比較值得待 01/11 11:32
→ YYC042: 老廢物越多的越不值得待 成事不足 害人有餘 01/11 20:07
→ tapple520: 這作弊未當場逮捕可能很能指證 01/12 16:50
→ tapple520: 很難舉證 01/12 16:51
→ tapple520: 事過境遷,死不承認查無金流,如何定罪 01/12 16:53
推 a078719079: 看證據證明度與法官心證到如何?依經驗與倫理法則來判 01/12 22:28
→ a078719079: 斷並須附理由判決,金流只是證據方法之一 01/12 22:28
→ eagle00: 年年乙不太可能啦,一個人連三年乙主管就要寫報告了。除 01/14 22:10
→ eagle00: 非你幫他寫。不過前幾年剛爆出來後,是真的有個被名單追 01/14 22:10
→ eagle00: 朔開除掉的 01/14 22:10